《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历史发展与概念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法律属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从厘清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入手,为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掘出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政府应然角色定位及其一般权义构造,全面提升了新时代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的理论根据和法治内涵。通过论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核心制度着手,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条例条文及制度安排进行解读与评述,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解释并输出中国经验。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船舶污染是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源头之一,如何对相关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赔偿,事关受损权益救济和污染事故预防。本书聚焦船舶货油、燃油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
本书全面阐述了中国碳交易的时代背景,介绍了国外碳交易实践及立法经验,翔实阐述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及地方立法,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实践及立法进行了归纳与分析,系统梳理了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及政策法律,揭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构建的难点与重点,提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若干完善建议。
本书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研究对象,针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公私合作与引入第三方治理后的公私权利构造与契约范式为理论基础,总结提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策制定与实践运行中的理论与现实困境,同时对域外的先进做法与有益经验加以归纳和借鉴,以政府、排治污企业、社会公众、公民个体等参与主体为基点,从政府监管、市场培育、公众参与、责任界分、纠纷解决等不同层面来探讨规则完善与机制构建的路径与方式,将公私合作、利益均衡、风险控制作为线索贯穿整个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是为民造福的 百年大计 。环境监管失职罪作为生态环境监督领域刑法规制的主要罪名,其犯罪主体只聚焦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能有效遏制我国早期 先污染,后治理 发展模式的弊端。为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正义、生态文明等环境法治理念,应将生态环境法益确立为刑法的独立性法益,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注意义务构造,从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自然人范围、单位犯罪主体以及共同犯罪三个维度进行拓展,进而推进美丽中国的全面建设,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感受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自然资源管理,本书以从概括到具体的形式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进行研究。章到第四章是概括论述,从基本理论到国内外制度研究,包括: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基本理论;第二章,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历史现状及问题;第三章,国外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第四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改革的思路和对策。第五章到第九章是具体论述,以自然资源资产为核心,就相关内容逐一论述,包括:第五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研究;第六章,自然资源资产分类调整机制;第七章,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研究;第八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研究;第九章,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历来是法学界关注的热点。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石。此后,改革新政叠出,自然资源改革从学术研究跃升为制度构建。本书以此为背景,结合国家改革大势和政策内容,研究新时代自然资源法律问题,探讨适合的制度方案。同时,结合我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配套制度,延伸探讨其中的新问题,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和地方政府间土地权属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创新问题。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本书从我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实践出发,综合运用法学与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并综合运用不同部门法(如环境资源法与国外环境资源法、民商法与经济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对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经济学和法律规律为依据,对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从而提出我国环境资源法创新的基本思路、方法和途径。 作者力图建立本专著“一、二、三理论”框架,即:“一个主题内容(当前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的两个方面(理论与实践)和三个语境下(法学语境与经济学语境、法理学与部门法语境、法学语境与国际法学语境)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体系。”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 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 《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本书在编写上力图广泛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各类出版物刊行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资料,包括教材、论著和论文、译著、丛书、一般读物、辞书和百科全书、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公开发表的内部资料、会议记要以及有关环境立法背景文件等。本书适合于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环境法律事务相关人员阅读。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海洋法学教程》以这几本教材为基础,结合近20多年来国际海洋法的新发展和中国海洋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并吸收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学教育的基本经验和海洋法问题研究的基本成果,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力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完整、准确地阐述海洋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努力实现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本书分为海洋法的概念和历史、国际海洋法和中国海洋法三编,共30章137节,构成一部内在统一、比较完整的海洋法学教程,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编,在阐明海洋法的概念的基础上,着力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论述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是全书的绪论,对于正确领会第二、三编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纲领性、指导性意义。 第二编,以《联合国海洋
国家 双碳 战略正如火如荼地推进,电力系统面临着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与市场化发展的重要课题。本书正是在此种战略与课题之下,基于当前我国电力系统的整体情况,紧扣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市场化政策与法律问题,在吸收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障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所需要的有关新增成本的价格疏导、碳 能 电市场协同、销售侧分时电价、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等的政策法律对策,为完善我国能源电力立法建言献策。
本书以气、煤矿业权重叠问题为导向,首先,从自然资源赋存的客观实际出发,梳理煤层气的赋存特点、自然属性及其资源权利属性,探寻解决问题的学理逻辑;其次,分析矿业权重叠的特点、重叠类型、重叠成因及由此引致的问题,对矿业权重叠问题进行全面认知;再次,对国家和地方近年来对气、煤矿业权重叠法律规制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力求找到法律制度上存在的症结;尔后对域外国家,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煤层气产业发展过程、煤层气立法模式、矿业权设置、矿业权冲突解决实践进行全景式考察,以拓宽研究深度与广度;又次,对我国实践中先行先试并已产生积极效果化解矿业权冲突的模式进行盘点,以析出有益成果充实研究内容;后,基于前述分析研判得出本书的结论,为解决我国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提出可行法律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