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这是一本高屋建瓴的环境法学经典教科书,历经七次精心修订,影响广泛深远。 四位著者均为环境法学界德高望重或颇具影响力人物,对环境法有精准透彻的理解。著者冷静思考、理性分析,构建出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关注具体细微的制度,展现全方位环境法律规制体系;同时兼顾实践性,有针对性地指导环境法律实践;大量吸纳全新环境立法和政策,时效性突出。 《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八版)》主要根据环境法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新的司法解释等,对内容进行更新,并深入阐释。此外,本次修订也着重对全书体例重新审视、对全书资料细致筛选,真正做到去芜存菁、吐故纳新,令其结构更趋均衡得当、表述更趋简洁准确,保持其权威性和先进性,并更适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使用。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照版)》分为《环境保护法》原文和修改前后对照表两部分。修改前后对照表用阴影、黑体、删除线来表示新法与旧法相比,替换、增加、删去的内容。
本书笔者几经斡旋,终于取得国际法学界著名出版商Matinus Nijlaoff Publishers公司的授权,将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过去30年来的会议论文原文,完整交付给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由其自由挑选其中的重点,翻译成为中文精选集刊,在中国正式出版。这一套论文精选集,因此得以呈现在国内读者的眼前。相信它对于中国海洋法律与政策未来的研究发展,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本书以21世纪以来国际能源关系的发展为背景,论述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新能源法律与政策,阐释了气候变化对人权国际保护的影响,论证了碳排放权是一种新的发展权,探讨了中美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问题,剖析了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缺陷及其完善,提出了构建中国能源战略体系的核心目标等。
《能源法学总论》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牵头,组织能源行业专家及法学资深教授共同编写。内容上,本书主要立足能源行业实际、能源改革实践和能源革命需要,廓清能源法基本范畴,厘清能源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总结能源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经验,广泛吸收国内外能源法研究成果,提炼能源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从而构建能源法学理论体系。本书作为能源法初阶教材,论述深浅适当、内容完整准确,并辅之以实务研析、知识拓展等模块,帮助法科学生全面学习能源法,并为高等院校能源法教学提供范本。
本书主要包括上、中、下三篇12章。上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基础理论,中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正向构建,下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负向构建。首先从有利于法制体系化建设角度出发,对资源开发引发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类型化分析。再次,以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为主要理论工具,主张在加强 负向构建 的同时,创立与完善 正向构建 。后,明确提出了应该更为重视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 正外部性 ,并针对 正外部性 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农村环境法制的 正向构建 。
《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既立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又着眼于全球环境资源保护的总体趋势。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设立,环境资源管理大部制改革需要及时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环境法律制度创新时,从评析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影响入手,对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法治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创新路径、环境标准及其制度完善等进行了系统的探讨。绿色发展背景下创新自然资源法律制度,重点是要明晰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民法进路。《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自然资源权利运行时,注重自然资源的整体研究与具体类型研究相结合,并在厘清新型自然资源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
本书上编重点对环境侵权的制度演进、环境侵权类型的考察与重构、作为私法范畴的环境损害、侵害环境公益损害类型、侵权损害论的局限与环境损害论的建构等进行论述,下编重点从侵害环境公益损害责任承担方式、环境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环境公平视野下的专门环境诉讼制度构建、环境公益诉讼辨析、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中的若干问题、《民法典》侵权法规范纯净化与环境法系统化等方面阐释。全书从民法典和环境法角度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与救济进行论述,层次清晰,深入浅出,是关于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较为全面的系统性研究著作。
本书是中国部全面介绍野生动物和驯养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教科书。其不仅立足于我国动物保护的现实状况,并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动物福利法律制度发展趋势相接轨的特色。 本书首先从动物范畴的界定、动物的作用出发对动物福利、动物权利以及动物保护法的内涵和立法原则等进行了细致的法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动物保护法的历史溯源、古今中外动物保护立法的产生、发展、演变及世界动物保护立法及实践等予以了实证梳理。尤其是系统介绍了动物保护立法先进国家和地区的野生动物和驯养动物保护的法律制度。后,结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动物保护思想和现阶段动物保护实践,深入探讨了我国的动物保护组织、动物保护法的研究和教学及现有的动物保护立法的阙如,并进一步思考了和谐文化视野下我国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本书吸收和借
面对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现状与问题,《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研究》一书从私法、公法、社会法角度,全面梳理了碳市场法律基本关系,明确了我国碳市场的私法自治 信义义务为特征的私力协调,碳市场的公法规制 公共性和金融性为主的监管路径完善,碳市场的社会法治理 碳排放权交易所为中心的自律管理,明确了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的内在逻辑并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遗传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农业、生物及医药产业的基础,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商业公司及研究机构争取和掠夺的重要资源。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问题严重。本书系统分析了遗传资源流失的概念和特征、我国遗传资源流失的法制因素、国际公约的立法空间、南非等国家的立法经验,进而提出了针对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防控的法律对策。
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编写的《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0)》正如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一样,低碳经济的实现同样需要法治的保障。能源法律界的老一辈专家提出,新时期下,应当“加强能源法治研究,助推低碳发展”;同时,又要“运用批判性思维”分析低碳发展与能源法治问题。能源法研究面对低碳发展这样一个宏大命题,既要从理念上进行变革,包括原则、伦理基础等,又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包括税收、投资、碳交易、国际法协调等。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都积极构建本国的低碳法律政策,我们应当进行吸收和借鉴。
全书共六章,内容包括:能源变革的历史与趋势;我国现有能源法律制度对能源变革的回应与不足及其面临的挑战;能源法律制度变革相关理论基础;传统能源相关法律制度对能源变革趋势的适应与流变;新能源促进的法律制度建设;能源衍生法律制度的变革——气候变化应对背景下的能源衍生法律制度创新。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能源安全,尤其是石油安全,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石。在能源日益短缺和国际油价高企的背景下,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建立稳定、可靠、持续、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作为发展战略之一。学术界对能源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倾注了巨大的热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诸多可行性建议。但不无遗憾的是,虽然目前我国经济法已与民法、行政法一起共同构成了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但是在我国能源市场化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內尚未系统性地从经济法的角度对我国能源安全保障展开专门研究。 通过对能源和能源安全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不难看到:外部性、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租金、道德风险等符合国家干预要求的品格特征在能源市场领域都有所体现,这就为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