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重要引领和根本保障。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需要完成的任务之一,就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比如,落实“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法律。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
本书是“法律法规大字实用版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以2024年6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条为主线,将司法解释串联其中,每条内容前加设【条旨】方便读者查找相关法条;每条下设【名词解释】模块,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专业术语;【实用问答】模块结合法律应用等实务性问题,从相关法条规定、官方复函等官方途径中寻找答案,并进行实用解答;【典型案例】模块精选官方发布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帮助读者 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全书 附电子法规二维码,作为附录。
本书收录2021年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规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文本,逐条加注条旨,在重点条文下进行“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适用指引”“条文参见”等的注释加工。 本书的后半部分附录了我国道路交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除此之外,还收录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的流程图等,方便读者查阅,是学习了解我国道路交通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法制教育.7年级:全2册》由石连海主编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 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 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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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保险诉讼原理与判例》,紧密结合当前保险市场和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大量实例和判例,从实务角度出发,重点介绍和研究了保险诉讼领域的保险原则、保险利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说明与告知义务,以及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特别是保证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伤害、人寿保险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倾向性思路和方法。从平衡各方利益原则出发,适当照顾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健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征得全社会支持与理解的思路。通过介绍和研究大量的保险法前沿法律问题,必将增强参与保险市场竞争各个主体的法律意识,始终在市场运行和发展中居于主动地位和主导地位,减少以至避免各类保险经济纠纷的发生。
●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 好平衡当事人 权行使和 发现真实的需要●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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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录2021年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规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文本,逐条加注条旨,在重点条文下进行“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适用指引”“条文参见”等的注释加工。本书的后半部分附录了我国道路交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除此之外,还收录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的流程图等,方便读者查阅,是学习了解我国道路交通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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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有关仲裁实际运行情况所作的全面的实证研究。本书探讨的是我国国家与申汇关系调整背景下的仲裁机构转型问题,并借此分析1994年仲裁法实施以来的仲裁领域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和实践得失。 本书中作者对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及其原因并没有从规范或“应然”的角度简单地加以批评否定就了事,而是基于“同情的理解”视角,从条件制约及利益博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手资料和这样的深度解读为基础,本书一方面从理论上指出了行政化对于仲裁制度不可能具有可持续的相互兼容性,另一方面也给我国众多仲裁机构可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某种蕴涵着包容性或多样性的阐释框架。这种既秉持作者价值取向和原理的首尾一贯性,又不流于简单化或“结论先行”式评价的研究态度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