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在21世纪初,我国学术界对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呈现出争鸣之势,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乃至流派。这充分反映了在社会和法律的转型期人们理念的改变。理论上的争论也影响到了司法实践,在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运用上,司法人员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因此,对诉讼证明标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本人非常关注中外证明标准的研究,本世纪以来也陆续发表过一些文章,参与证明标准的讨论。李玉华是我指导毕业的博士,她自硕士论文《论诉讼证明标准》(2001年通过答辩)的写作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诉讼证明标准,发表过多篇相关文章并写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证明标准研究》(2005年通过答辩),在此基础之上又主持完成
中国程序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过程中,中国程序法是其中最成熟的一个法律部门。就法律是解决实体权利和义务本身,还是解决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实现的程序问题这一标准,任何一个法律体系都把法律区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两个相互对应的法律概念:实体法是关于权利和义务以及关于违反权利和义务规定所要承担的责任的法律;程序法是关于在解决实体权利和义务纠纷的诉讼或者仲裁中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以及获得法律补救的过程和方法的法律。本书不是讲实体法,而是讲程序法;其主题是中国程序法,包括它的体系和内容,涵盖民事诉讼法(含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此,本书在内容结构上分为6章:首先,在章论述了作为重要诉讼主体的法院在诉讼程序中的性质、职
诉讼法由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部分组成。诉论法部分的问题点基本上是在分别参考上述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所搜集论文标题的关键词,进行提取和归纳的。我们在确定问题点时着重考虑了对当前学术界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和提炼,但力求体系清晰,同时方便读者查询,始终是我们确定问题的首要原则。
即使在刑事司法体制比较成熟的美国,依然有1%的死刑判决后来被证明是链误的。 刑事当事人及其亲属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避免刑讯逼供、避免冤假错案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甚至是决定作用。 刑事辩护律师和刑事诉讼学者共同总结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自我保护和权利行使方法,通俗易懂,简明实用。
司法公正与我们追求的法治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社会学的角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司法公正是社会是否法治的晴雨表,是法律取信于民,是法官取信于民,是国家取信于民的重要、合法且正当的方式。离开司法公正,社会将失去判是非的公正、尺度,势必会增加社的不安定因素,使公民缺乏安全感。 本书从理论上界定了审判独立的概念,并通过对我国司法审判的现状,司法机构的设置状况,现行政治制度的分析,提出了如何建立我国的独立审判法律制度,如何改革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同时,该书还进一步论证了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研究了法官管理制度。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关于当前执行工作中比较典型的问题,涉及到执行担保、执行和解、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等多个方面,既有成熟的理论归纳,又有创新性的探索做法,以期对执行法官准确理解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提高执行异议复议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所裨益。
法律专业出身的卡夫卡,借由K的经历,描绘了西方现代国家机器的残酷和腐朽,用各种看似怪诞的行为和语言,展示了普通人生存之中无处逃避的荒诞与恐惧,展示了一场无缘无故、无处可逃、无计可施的“审判”,发人深省。 小说叙述了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约瑟夫K是一名银行襄理,某一天突然被逮捕,却未宣布罪状,行动也仍然自由。他四处奔走,遇到了许多人,律师、女佣、商人、画师、神甫……为了还自己清白,他经历了许多既怪异、不可思议,却又似乎十分“合理”的事情。 K说:我生活在一个有正式宪法的国家中……谁敢在我自己的住所里抓我? 那么,他最终能否逃脱这场莫名其妙的“审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