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机能的发挥总是有限的,一方面,依靠刑法可以在程度上抑制犯罪;另一方面,刑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违法行为,而只能慎重、限制地适用于必要的范围内,这便产生了刑法谦抑性问题。刑法谦抑性可全方位适用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实践以及刑事理论研究,它不仅是一个刑法理念问题,更是一种广泛的刑事政策运动。在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保障人权,强调刑事和解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全面研究刑法谦抑性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分为绪论、上篇和下篇。上篇考察历史上几种典型刑事诉讼模式在代表性国家的演进,其中重点分析影响或制约它们形成、转型的深层次因素。下篇考察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形成与几次转型,并思考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前提和转型的方向,其中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性的转型,必须以改变规范权力的方式(实现法治语境)和建立体现非纯“功利观”的诉讼制度为前提。 本文以探寻制约刑事诉讼模式演化的因素为核心,其中考察的联结点主要有历史背景、权力结构(如多元利益团)、生产方式、时代思潮、文化传统以及法律移植等。
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刑事诉讼模式,受政治权力结构、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时代思潮、刑事政策等在内的多重因素制约。本书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入手,以文化的共性和相异性、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协调、国际法优先原则、宪法修改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等为视角,厘清我国刑事诉讼应当选择何种模式。本书秉持的观点有:第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缺陷不仅表现为价值单一化,而且还表现为缺失形式理性化,即法律本身缺乏体系性和权威性。因此,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意义上的转型要求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否则,这种改革很有可能失败。第二,改革应当遵循有限理性的思路和渐进的方式,妥善处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主张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应当考虑本土的情况,尤其是草根阶层的诉求。第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是“强职权主义
本书为陈卫东教授主持的中欧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的最终成果。该课题自2004年3月27日启动,为期一年,其间经过实地调研、欧洲考察、内部论证、专家论证研讨会等多项活动,四易其稿,形成了《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一书。全书分为条文、参考立法例与立法理由论证三部分。《模范刑事诉讼法典》是迄今为止学者起草的部刑事诉讼法典,包括8编、662个条文,总字数达到86589字。“模范”二字昭示着这部法典的前瞻性与理想性。在反思刑事诉讼法修改八年以来暴露的种种弊病、参酌八年来诉讼法学界学术研究的成果之基础上,《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树立了一座航标。
本书系人民法院针对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包括两个规定的文件,理解与适用,相关法条选录,相关案例解析。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居住聚集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于房间内小环境和房间外小区大环境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对于物业服务的专业化管理有了更高和更细致的要求,业主的高品质要求也导致物业服务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越来越多,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纠纷日益突显。物业服务纠纷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主要集中在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小区的维修、小区内人身财产损害、业主名誉侵权、小区内车位管理、小区内公用部分的使用及维护等各方面。物业服务纠纷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城市化程度如此之高的现在,居住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避免不了要与物业服务公司打交道。当然,作为小区的一份子,也应该关心小区的正常秩序,了解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权。因此,学习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
本书即是前述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刑事诉讼法学家夏勤所著。本书在写作上有如下特点:,注释性的写作方法。本书作者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的编撰顺序,逐条排列、解释。一般每个法条之后,先就条文的术语进行解释;再自问自答,就容易混淆的问题作出解释;最后还有“本条备考”,主要说明该条文所应当参考的法院历年所作的相应判例。而此各写作方式主要是仿照德国法学家李斯特所著的《刑法问题集》,在尚属。著者认为,此种研究方式在中国有极大益处。第二,问题来源的广泛性。作者在例言中曾作出说明,本书所列问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作者在多年任法官期间办理刑事案件时所发生的;(2)作者在各任教授时学生所提出的问题;(3)作者自行研究而发现的。面对问题的回答,则是作者根据学理及立法本意,并参照外国判例等,融会贯通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