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采用历史考察,比较,实证和功能分析的方法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了系统研究。不仪对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展开了深入探讨,而且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类型进行了全面的比较法考察。并基于我国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结合比较法经验,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提出了相对科学、合理的设想。作者立足,放眼世界,考察历史,关注现实。全书汇集了不少补白的资料,很多观点令人耳目一新,可作为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研究民事公益诉讼的参考书。
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一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按照我国诉讼法学家江伟教授的观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除上述三论外,还包括程序价值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和诉讼标的论。在民事诉讼的六大基本理论中,己经出版专著的有:李祖军博士的《民事诉讼目的论汕 江伟教授、邵明博士、陈刚博士的《民事诉权论》;肖建国博士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李龙博士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对既判力理论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我国目前尚无专著出版。 就既判力而言,它是指法院作出的确定判决关于诉讼标的的判断所具有的通用力或者确定力。既判力理论的正当根据在于维护国家法治的安定,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判决的各种效力的核心,是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具体化。既判力具有积极作用和消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 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 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 第三章为涉诉信访制度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 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 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 第三章为涉诉信访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科学,有其独特的理论框架和体系,但它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司法改革的范围和深度也不断扩展,为适应新世纪研究生法学教育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具有以下三方面的优点:(1)注重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性。为切合民事诉讼法学作为理论科学的特点,本教材不但明晰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体系,而且对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术素质。(2)关注民事诉讼的实践性。为适合民事诉讼实践性的特点,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注重对司法实践中的实务性问题进行解读,并恰当结合司法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诉讼实践意识。(3)强调教材对学生的启发性。本教材在每个具体理论问题的讨论上都将问题明确提出并
本教材系一本系统阐述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基本原理的教材。该教材融入了近年来民事诉讼法的修正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主要司法解释以及其他相关的民事诉讼规范,整合了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作者根据自己长期的民事诉讼教学实践撰写本教材,很好地突出了民事诉讼制度和基本原理的重点、焦点、难点和疑点,观点阐释层次清晰、逻辑谨严,深入浅出,并注意通过有关制度、程序的结构和流程图示,使得本教材具有更好的可读性和直观性,有利于读者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制度和原理。
本书结合民事判决理由所关涉的理论问题和民事判决文书的样本对民事判决理由进行研究,并通过对域外法系国家和地区判决理由的比较考察,归结出影响判决理由制作的一系列制度、文化以及司法权配置等因素,以此说明判决理由是一个关涉多重学科的综合性的论题。欲提升我国民事判决理由的制作水准,则需采取多种路径对我国民事判决理由进行改革。在研究的过程中,本书运用了交叉学科的知识,从法理学、法社会学等视域论述了判决理由的理论基础和证立方法,并且本书运用了文本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在法律之外影响法官制作判决理由的社会因素进行关注,从而感知法官对判决理由的制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和多种知识的综合。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成果。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截至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了二十一批112个指导性案例。这112个案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部门法。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实践工作情况及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对2010年《规定(试行)》作了修改,经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