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制度是我国法治长期发展的产物,最早可追溯之秦汉,但以此为题的专门理论研究,却至今寥寥无几,《民事案由制度研究》以此为切入点,围绕对民事案由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如民事案由的定义、特征、分类和构成要素,民事案由与相关概念和制度的辨析,民事案由的确定,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渊源,民事案由制度与域外相近制度的比较分析,民事案由制度现状与问题以及民事案由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运用大量数据、图表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理论与实务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深入和系统地阐述和分析了民事案由诸多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民事案由制度的基本理论建构、民事案由制度的实务考察以及发展与完善等,提出了一管之见。
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一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按照我国诉讼法学家江伟教授的观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除上述三论外,还包括程序价值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和诉讼标的论。在民事诉讼的六大基本理论中,己经出版专著的有:李祖军博士的《民事诉讼目的论汕江伟教授、邵明博士、陈刚博士的《民事诉权论》;肖建国博士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李龙博士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对既判力理论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我国目前尚无专著出版。就既判力而言,它是指法院作出的确定判决关于诉讼标的的判断所具有的通用力或者确定力。既判力理论的正当根据在于维护国家法治的安定,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判决的各种效力的核心,是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具体化。既判力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本书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和主要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以“问题”的形式,予以“整理”,可以作为专业学习和研究学术的基本进路。每个“问题”的写作均包含三部分内容:(1)分析和阐论问题;(2)延伸阅读线索;(3)考研考博真题本书对问题的分析和阐论,虽不要求有很高的原创性,但力求有很高的逻辑性和体系性,且立意新颖、思路开阔。“问题”包含了新兴问题或在我国尚未被关注却有价值的问题,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基本权、对审原则、诉讼费用保险、自由证明、证据共通性、证明责任的减轻、诉讼要件、执行威慑机制等。同时,本书还就我国新近颁行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作出解说和分析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第一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第三章为涉诉信访制度的依据与基
居安思危是胸怀,乘胜追击是勇气。为了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决定以湘潭大学法学院在职教师和博士研究生为主体,同时以虚心学习、海纳百川之态,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开放,共同选辑、出版一套高水乎、高质量的“诉讼法文丛”。“诉讼法文丛”曾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已先后出版8本,现转由湘潭大学出版社组织骨干力量负责本套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改版后的文丛由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诉讼法博士点负责人何文燕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法律史博士点负责人李交发教授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教授担任文丛顾问,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诉讼法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担任总主编。 我们期望通过这套文丛的出版,展现湘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