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国内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 特载 和 专论 两个专题内容。
朱宣烨编著的《仲裁法实务精要与案例指引》对仲裁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介绍了仲裁制度的现行规定、实务要点,同时,以仲裁司法监督案例为载体,结合丰富的案例生动阐述仲裁操作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共收录典型案例裁判要旨120余件。 希望本书能为有志于仲裁业务的法律人士深入了解仲裁制度提供有益指引,成为你们登堂入室的“敲门砖”,同时也希望能为选择仲裁的纠纷当事人提供帮助。为你们顺利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本书涵盖了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辑)》秉持从手办案资料入手的风格,从广州仲裁委员会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件中,选取代表性的仲裁案例,呈现给读者,以期给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以参考借鉴,给理论研究着以素材。
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最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分为五部分:部分仲裁和仲裁法概述、第二部分仲裁协议、第三部分仲裁程序、第四部分仲裁司法监督、第五部分涉外仲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在内容上力求做到性、规范性,在体例上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力争使此书成为仲裁法研习者的良师益友。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紧紧围绕劳动争议这个主题,细分成《劳动关系确立编》、《特殊劳动关系编》、《劳动薪酬待遇编》、《劳动条件保障编》、《工伤事故赔偿编》、《劳动合同履行编》、《劳动合同解除编》、《劳动制度管理编》、《劳动诉讼程序编》九大部分,每个部分又从不同角度,一一列举常见多发的争议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常遇到的、令人头痛的、法律规定也不十分明晰的疑难问题。这些问题不要说企业的一般工作人员无从解答,难以妥善处理,就是专门做调处纠纷的法官、律师,也不是随手拈来就可以简明扼要说清楚的。作者不仅仅把问题提出来了,而且挑选了最接近这个问题的真实案件,明确提炼出其中的核心主题,然后标明裁判时应该特别注意的要点内容,再把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如何理解和运用
《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辑)》秉持从手办案资料入手的风格,从广州仲裁委员会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件中,选取代表性的仲裁案例,呈现给读者,以期给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以参考借鉴,给理论研究着以素材。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书立足于仲裁制度的基本理论,借鉴在商事仲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以及国际性商事仲裁规范的发达实践和先进理念,细致梳理我国仲裁制度的一般机理,并检讨我国仲裁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仲裁立法的基本路径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