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冲突、融合反映为法律关系的多元发展、冲突和融合。梁咏所著的《国际法点点通--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以跨国法律关系为主线,按照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面地作介绍和分析,突出对全球化时代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法律关注和解读,重点关注在全球化时代法律关系的本质与嬗变,阐述其中的特点与变迁,让读者认识当今世界的主要法律关系。 以2011年利比亚危机为例,它既是一个欧洲国家与前殖民地的国际关系问题,在联合国授权设立“禁飞区”等问题上它又是一个跨国法律关系问题;再如,2008年初部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非正常撤离,在经济学上它由跨国产业链布局而引发,在跨国债务追讨和劳动者利益保护问题上又属于跨国法律关系问题。 本书注重法律、国际关系、经
不得当利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是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故有“比较法上千变万化的精灵”之雅称。在此背景下,对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等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展开研究,必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书主要从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来探讨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除引言外,全书共计九章,详细地阐述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探索不当得利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以及各国法制在继受此项制度时所作的变革与调整,从而勾勒出不当得利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并厘清其发展规律。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靠前和解协议公约》(亦称《新加坡公约》)是一部旨在促进通过调解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靠前公约,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而完成。该公约与《纽约公约》《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共同构建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基础。孙巍律师作为观察员代表全程参与了《新加坡公约》制定工作。为更好地诠释该公约,本书不仅对公约全文进行了逐条详解,还梳理介绍了核心条款的立法背景、历次调整和完善情况,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在公约拟定和谈判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交锋观点,生动翔实地为读者们提供了靠前手资料。相信读者会从本书中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在靠前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新加坡公约》。
近年来,国际反恐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这给国际安全与稳定带来新的威胁,也促使国际社会进一步加强国际反恐合作。为此,联合国系统以及区域组织陆续出台了许多新的国际反恐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在程度上扩大了对恐怖活动的定罪范围和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增加了大量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司法协助措施等规定,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了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本书收录了联合国系统条约、联大和安理会决议、区域性条约以及其他条约相关条款等各部分的重要文件和新文件,全面翔实,为相关实务部门的同事及专家学者提供参考借鉴。
国际法是碎片化和非体系性的,不具有法那样的金字塔体系结构。传统观点认为,除强行法外,国际法规范在效力等级上并无差别。但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实际上国际法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是多样而复杂的。少数自然法原则、强行法、适用的国际法规范等都可以成为具有更高效力等级的规范,并且在这些规范之间仍可以形成进一步的等级关系。此外,国际组织内部机关具有层级关系,其法律规范也可形成一个效力等级体系。但与法相比,国际法规范效力等级关系更为不确定,也更为复杂。《国际法效力等级问题研究》希望对国外相关研究以及国际实践作一梳理,提供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思路。
本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论文和文章以及出版著作中精要部分的记编,在阐述海洋法基本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就“东海问题与海洋法”、“南海问题与海洋法”及钓鱼岛问题等的背景、历史、争议焦点及解决途径从国际海洋法视角作了剖析,观点鲜明、论证有据、所提建议具操作性。
域外取证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也与当事人的利益有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民事诉讼经常需要获取域外证据,然而,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及诉讼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在域外取证方面各国立法与实践均存在很大不同。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关于域外取证的性质、取证所处的阶段、取证的范围等就存在很大分歧,这使得各国在域外取证方面经常发生法律冲突。为解决各国之间在域外取证方面的法律冲突,早在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就有域外取证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1954年公约主要体现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利益,再加之公约对域外取证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拒绝参加公约,这使得该公约发挥的成效十分有限
提单实践中遭遇难以逾越的田境——无单放货。本书从我国各法院审理的153个无单放货案件判决出发,就无单放赞所涉理论与实务问题,从不同视角进行法律透析,指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不能将非运输领蛾所具有的提单属性适用于海运环节,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法定的提单关系,承运人无单放货应对提单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在记名提单项下,仍具备提单的提货凭证的功能,应坚持记名提单凭单放货。同时,在航运实践所出现的提贷保函.应承认其相对有效性,并区分导致保函无效的不同原因,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提单持有人是无单放货诉权主体,以占有提单和合法受让提单来识别提单持有人身份。承运人在无单放货案件中存在诸多抗辩事由,应依法合理剖析承运人责任例外情形,且认真对待和处理无单放货的追偿
本书讲“禁令”,也尽量在内容上接近我比较熟行的航运。但要讲得透也非要去涉及与禁令(不论是中间或禁令,尤其是AntonPiller禁令)关系最密切的侵犯知识产权、机密等方面。这迫使笔者(包括杨大明先生)硬着头皮去“廖化作先锋”。但这绝非是“蜀中无大将”,笔者肯定会有更高层次,更准确与更的中文书籍地在讨论这些专题。本书主要讲“禁令”,大量详及了当今国际商海中嗜血、残酷与无情的“文明”斗争与杀戮手法。特别是,许多是这十几二十年的新手法,如Mareva禁令,AntonPiller禁令,Anti-suit禁令,等。而在Amti-suit禁令,也带出了国际上枪管辖的各种做法,令这方面的法律愈来愈复杂与重要。
作为本专门讨论WTO国际服务贸易成案的研究著作,本书分析了截至2005年8月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意见的所有相关案例,包括两个专门的服务贸易案例(美国赌博案和墨西哥电信案)、三个涉及到服务贸易的案例(欧共体香蕉案、加拿大汽车案和加拿大期刊案)以及中国在WTO被诉的案“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案”。本书结合WTO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对这些案例所涉及的重点服务贸易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了
本书是一本难得的有关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的专业书籍,它比较系统地介绍了WTO反倾销规则及部分国家反倾销法律规则及实践,也对中国反倾销法律、法规作了较深入的理解与诠释。更为难得的是,它从实证的角度对部分重要规则和了解释,因此我认为该书是一本较好的有关反倾销法律的教材。本书对于正确认识和理解反倾销规则及运用于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从事WTO法律、特别是从事贸易救济措施相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及学生亦有重要的教学及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