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冲突法的危机》(以下简称《危机》)是当代德国国际私法一代宗师格哈德·克格尔教授评论美国冲突法的经典著作,是作者l964年在久负盛誉的海牙国际法学院(HagueAcademyofIn-ternationalLaw)的同题讲演。①在该讲演中,克格尔教授批判了晚近美国冲突法理论的政治化倾向,站在传统欧陆国际私法②的立场上回应了美国冲突法学者的“颠覆性”主张,在继承国际私法传统的基础上提出对国际私法的改良,比较有代表性地体现了欧陆国际私法学者对待美国冲突法的立场。甫一发表即获得世界性的声誉,广为引证,成为研究和反思美国冲突法的经典文本。克格尔教授对美国冲突法诸多新理论的一个总体评价是:“冲突法目前经历的是一种危机而不是”,因为“原有的基本理念仍然难以撼动”,而且“惟有这些基本理念才足以支撑冲突法的理论大厦”。③面对“危机”,克
本书以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论证了当前国际法处于亟待进一步发展的转折点上,以及在这一转折点上,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要成为真正的强国,如何在既有物质准备的基础上做好理论准备。而做好理论准备需要一种新出现的价值观念得到大多国家的认同。在新兴大国中,只有中国具有持续提高其在国际经济和安全议题领域的能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推行正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新选择的契机。这种新选择的重点不再投射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国家间共存上,而是以现在于限度上存在的国家间的合作为起点,力求实现国家间的融合。
《罗马法中的信托法》对信托法在罗马法的起源、演进以及对继承法的改造进行了考察和讨论,对《学说汇纂》和其他文献进行了考察。在长达五个世纪有余的时间内,市民法中的继承法与信托法勉强共存,但当改革发生之际,信托法旋即胜出。由此看来,信托法在五个世纪中从发端直至成熟,其历史恰堪制度进化史的范例。
靠前法与产生它的体系背景联系密切。一方面,靠前法是体系背景的时代折射,体系变迁影响靠前法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人类李形的要求和反映,靠前法对体系发展也具有的价值调整、指引作用,即靠前法是靠前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体系内容发展的产物,同事也是构建、规范靠前经济、政治、文化与道德价值的制度性平台。本书稿以体系转型与靠前法律秩序发展为主线,通过历史考察与现实恩熙,揭示了靠前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要素变迁对靠前法运行的挑战与影响,进而分析了靠前法的相应回应与发展,很终以中国和平发展与靠前法律秩序发展之间的交互影响为旨归,构建并论证了当代靠前法的时代使命与应有价值。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一本丛书系有选择地整理民国时期经典法学论文,不作有损原文的改动,只作适当的技术性加工。二原文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排,原文中的如左、如右等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下等。三原文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四原文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改为新式标点符号。五原文所使用的年代,如民国十年相应改为1921年,或在文中次出现时在括号内作一说明。六原文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等相应改为现在通用的提法。七原文无段落划分者,适当划分段落。八原文明显错误的事实、数字、名称有其他引用材料,酌加改正。
无
本书从引渡与人权的基本理论和两者之间的历史互动出发,通过对于国际人权法纳入国际和的引渡制度及其变化的分析,阐明了国际人权法进入引渡的意义,并探讨了国际人权法适用于引渡所引发的制度、理念及结构的深刻变革。本书通过梳理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关的引渡案件,不仅厘清了限制引渡的权利及其具体的细则,还对国际、区域人权机关的审查规则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有助于国家,无论是作为请求国和被请求了解国际人权法在引渡中的作用及其各自的人权义务提供了翔实的制度和实践支持。在此基础上,本书结合中国的制度与实践分析了的问题,以反贪追讨工作为背景,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引渡制度和实践的完善和推动引渡的顺利进行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