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的研究特点在于用一个全新的视角,将商事仲裁置于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系中,通过以其成长所需的资源和制度的支撑作为基础,对商事仲裁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及其内部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从商事仲裁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及其与政治国家之间互动的关系入手,对商事仲裁的性质之间和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对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在制度和内容设置上的影响和要求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以多种层次的监督与制约主体共存并彼此互动为背景,以监督与制约的时间为主线,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以及法院对商事仲裁的监督与制约的具体制度内容、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对其完善进行了理性的思考。
《条约冲突基础问题研究》从探讨条约冲突的基本问题入手,分别讨论了条约冲突的一系列解决方法,主要包括冲突条款方法、后法优先原则、特别法优先原则、条约解释方法、国际合作方法、国际条约效力等级分析方法等等,并着力于构建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则体系,为深入研究条约冲突问题提供了一个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