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对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的英国公法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和归纳,开创了我国系统性研究他国法律制度的先河,并用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按照中国法治的理论体系,将英国公法的判例结论及立法成果,与中国相应领城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相对比,在中英公法的差异之处着力,形成了中国人易于理解和便于把握的比较借鉴英国公法的知识系统,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结构清晰。 《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全四卷)》共分四卷,第一卷《英国法理与英国宪法》,主要介绍英国的法律体制,特别是其中的法治观念、原则,民主政治如何沿着选举体系,议会道路迈向宪法之治的剖析等,是洞悉《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全四卷)》精神的门径;第二卷《英国司法与行政》,介绍
《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布莱克法律词典》在美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著作之一。 自2010年以来,法国立法机关对民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等等。这些改革反映了法国当代社会变革;特别是2016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编也进行了全面修改。 债法编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条文基本上没有修改过。法国债法改革反映了法国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方面的新理论及观念变革。 本法典是按照2023年1月1日法国法律网站 Legifrance 的最新文本翻译,适当增加注释,并将离婚,亲子关系,收养子女,未成年、监护和解除亲权,继承法,债法,时效与占有的原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精装版 完整保留了原版内容,并个别勘误。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
本书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全部内容,包括总则、货物买卖、货物租赁、流通票据、银行存款和收款、资金转账、信用证、所有权凭证、投资证券和担保交易。《统一商法典》是美国法律体系和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部法律,代表了美国法律界100多年来为规范和完善美国商法体系所作的不懈努力和所取得的杰出成果。 本书不仅有助于了解美国相关商业法律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原理,也有助于了解美国的法律思想和法律逻辑。本书适合于对美国法律特别是美国商业法律有兴趣的学生、律师、法官、研究人员和其他相关读者。本书既可作为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的配套读物,也可作为了解和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独立读物。
作为当代知名的国际投资法学者、负责处理投资者国家争端以及投资条约谈判事务的前美国国务院法律事务办公室官员,肯尼斯 J.范德威尔德在《美国国际投资协定》中详细介绍了美国为什么要缔约投资条约以及为什么与特定国家缔结条约、投资条约规定了哪些条款以及为什么要规定这些条款、美国开始时是如何理解这些条款以及这些理解后来发生了哪些变化,同时也介绍了国际仲裁庭如何适用这些条款以及美国如何抗辩。这不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理论"的书,这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事实"的书。如果说杰克逊的《世界贸易与GATT法》是贸易领域的"圣经"的话,不妨可以说范德威尔德的《美国国际投资协定》是投资领域的"圣经"。
《美国投资者保护经典案例选编(中英文对照本)》收录了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投资合同的界定、销售者的界定、发行的判定、第三方(中介机构)责任等问题的17个案例,是从美国诸多证券法案例中反复筛选出来的经典案例,也是美国法学院开设的《证券监管》课程中必须讲授与研究的案例。因此,这些案例的翻译与出版对于提升我国证券法的研究水平、推动我国证券法和证券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税法较之法学其他领域,是一门新学问领域。尽管日本在战前亦有若干的研究成果,但税法的真正研究和教育还是从1950年(昭和25年)才开始的。岁月虽已过半个世纪,但仅在这半个世纪逦,税法学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寸至今日,税法学在法学的领域里已发展成一门独立的法学科。以税法为专业的研究者在数目上也增加起来;开设税法课程的大学在数目上也达到了相当客观的程度。税法学之所以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与战后的税负不断加重以及大众课税状况的发展,使税同我们日常生活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相关。因此,围绕税的法律纠纷剧增,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法律问题亦层出不穷。随着国民百姓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税法的重要性已经越发显现出来。 本书是著者以在东京大学讲课的讲义为基础而写成的,是部体系性的税法著作。全
日本将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其《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销售》等相关法律在金融消费者的立法保护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美国、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资市场法制和监管研究较多,而对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地区研究较少。近年日本在资本市场法制的横向规制、统合立法、增强市场透明度、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成果显著,不仅结合了本国的市场发展状况,同时也吸收了欧盟、英国、美国的经验和教训(,在金融资本全球化的趋势下,世界各国的资本市场连接愈发紧密,各国的资本市场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日本在资本市场做出的工作和努力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参详借鉴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该法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明确了新成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和被监管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即从《1986年金融服务法》确立的“制定法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体制转变为“制定法规范的单一监管机构”体制(Statutory Single Regulator),并且确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单一监管机构地位。金融服务管理局承继了前证券与投资局(SIB)对证券投资业务、英格兰银行对银行金融机构、财政部对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能,其监管范围涵盖了全部金融领域,包括证券、银行、保险以及各
本书为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关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规章》的中英文对照本,希望通过介绍美国投资公司的运作与监管,便于读者了解投资公司业的基本情况,并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是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应对2008年肇始于美国并迅速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而制定的一部大规模的金融改革法案。该法案不仅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针对危机中饱受诟病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的新规则,更是今后各国进行金融监管改革的新标尺,对美国境内以及全球范围的金融生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是世界上部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商法典,首开民商分立法典之先河,标志着民商分离的立法体系的确定。自2000年起,法国开始采用“授权法令”的形式颁布《商法典》立法部分的全部条文,开始了法国商法的“再法典化”过程。本书是根据法国Dalloz出版社2014年版《商法典》翻译而成,并根据*条文进行修改,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册。上中两册是立法部分,包括商事总则、商事公司与经济利益合作组织、特定形式的买卖与排他性条款、价格与竞争自拍、商业票据与担保、企业困境、商事法院及商事组织、某些受特别规则约束的职业等内容;下册则是实施法令部分,包括商事法院与商事组织、几种有专门规范的职业等内容。
本书聚合了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大洋洲国家宪法文本翻译,是目前国内少有的翻译美洲大洋洲的宪法大部头工具书。本书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福惠先生担纲主编。可作为研习研究和用于宪法方面等实务方面的重要资料。
《全球信息经济下的美国版权法》是一本杰出的 Coursepack型北美法学教教科书。许多法学院在版权法课程中使用本书,并且在亚马逊网站获得读者高度评价。 在法学院案例教学中,本书将多种来源的资料,如条约、法律、判例、研究报告和学术论著片断汇编在一起,作为教材使用。这类教材非常适于案例课,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探索研究的精神。 对于希望尝试进行案例教学的中国法学院而言,本书是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虽然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但是由于中国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规则移植于美国版权法,本书中的一些章节仍然可以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和讨论。所以,本书的出版,能够为中国法学院开展案例教学,以及尝试 Coursepack型教材的编写起到借鉴与学习的作用。
这是一本将理论与经济时事相结合、逻辑性强、内容丰富、充满阅读趣味的货币银行学教材。它基本覆盖了货币银行学课程的主要问题,不但对货币的性质和作用、金融机构和市场、银行业结构及监管、货币理论等做出了清晰且的阐释,而且还结合了2001年经济衰退的异常特性和2002~2004年“失业的恢复”、2003年联邦储备对贴现窗口程序的改革、2002~2004年公司和共同基金的丑闻等进行深入分析,锻炼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本书适用于高校经济、金融、国际贸易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和MBA以及金融从业人员和外贸工作者。
《反异教大全》据作者在巴黎大学的讲稿编辑而成,约成于 1264 年。当时,亚里士多德哲学和阿拉伯哲学在西欧广泛流传,引起西欧思想界的震惊。神学与哲学、信仰与理性的关系成为*为突出的问题。 托马斯 阿奎那力求将亚里士多德哲学与基督教 神学、理性与信仰结合起来,它反对流行的阿拉伯哲学的主张,因此称为《反异教大全》。 《反异教大全》写于 1259-1264 年,与《神学大全》同为托马斯 阿奎那的*富盛名的哲学 神学著作。由于其强调主要不依靠基督宗教的《圣经》而是依靠哲学理性来反对异教和异端的哲学和神学观点,故而常被人称作《哲学大全》,又由于其强调它所论证的是关于公教信仰的真理,故而也常被人称作《真理大全》。《反异教大全》中文版含 4 卷,约 120 万字。拉丁版《反异教大全》以一册的形式出版,目前流行的英文版《反异
本书是一部判例集,选译了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高法院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判决的有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一些经典判例,能够体现出一些法官对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和法律推理,而且译者做了必要的说明和学术性注释,有助于我国的法律学者加深对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的了解。
盖尤斯(Gaius)是一位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者,他的身世至今不被人们所知,根据对其论著的分析,人们普遍猜测他可能是罗马帝国西部的一位法学教师,盖尤斯写作的时代正是罗马法经历了最鼎盛时期逐渐走向平稳发展的阶段。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7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得到罗马君主的赞赏和认可。在公元426年由罗马帝国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尼安三世颁布的一项谕令中,盖尤斯的著作,与其他4位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帕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 的著作一起,被宣布具有“法渊源”的效力,这部所谓的“援引法”允许法官们直接投引这些法学家
本书以介绍2009年之前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判例为依托,辅以案例索引、EPC法条索引及词汇索引等信息,详细介绍了欧洲专利申请的要求、修改、申请的法律流程、分案申请、机构事项等,是中国企业利用专利法律工具走向欧洲的***参考工具书。同时也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