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对欧盟劳动与就业领域的法律和政策进行广泛的讨论。本书讨论了欧盟的社会政策以及由此产生的规定所运用的立法程序,分析了欧盟法院现存的、广泛的、不同时期的安全法。该书适合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该方面的研究人员进行学习与参考。
货物买卖法是由商人习惯法发展起来的。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它带有鲜明的习惯法的烙印。在17—19世纪期间,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被纳入各国法体系,英国《货物买卖法》也是在这一期间编纂而成的。在阅读本书判例的过程中,读者不难发现习惯法的踪影。例如,关于在公开市场进行的交易、关于商事代理的规定。这些原汁原味的判例将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原则发展的脉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英国《货物买卖法》也在不断演进,并体现出了时代的特征。例如,《1994年货物销售与供应法》中,要求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令人满意的品质”,放弃了以往“商销品质”的提法。这是与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交易买方愈来愈多地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又如,该法区分消费者合同与非消费者合同,为交易的弱势一方提供
本书首先叙述了连带债务在罗马法上的发展过程,阐述了德国普通法上关于共同连带和单纯连带、单一理论和复数理论的争论,指出了由于《德国民法典》对债务人之间内部份额确定规则规定得并不完备,产生的对错误追偿和不公平免责的担心。上述问题导致了德国学术界对连带债务的概念界定发生了激烈争论,为此在德国先后产生了债务原因同意理论、目的共同说、相互清偿说、相互履行说、义务的同一层次性理论等。总体而言,在德国有一种在更广的意义上界定连带债务的趋势。关于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德国采行了宽松主义的立法模式,关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追偿,《德国民法典》在安排一个一般的追偿请求权的基础上,还通过债权的法定移转来强化这一请求权,这一做法被《日本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继受,也值得我国借鉴。
人类历史上先后三次极大的战争(三十年欧洲战争、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均产生于近代的欧洲。欧洲是一个在体制和治理上富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大陆:现代国家体系、现代国际政治、现代国际关系、现代国际法、现代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均发轫于近代的欧洲。本书是中国著名的欧洲联盟法“让·莫内讲座教授”——曾令良先生的新作。该书汇集了作者20多年的教学与科研心得,无论是章节体例安排,抑或论证推理,都体现了一位中国联盟法学者独到的见解与构思。作者以《欧洲宪法条约》为新视角,对现行的欧盟法律制度作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究。该书适合作为有志于从事欧洲问题研究与学习的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及研究生参考。
《英国法》主要内容:英国的法学领域一直群星汇缀,法学家对英国法制发展的主导作用也得到世人公认。正是一代代法学家的智慧维护了普通法的独立,延续了普通法的风格,并塑造了英国法在世界法系中的重要地位。格兰威尔、布拉克顿、布莱克斯通、科克、培根、曼斯菲尔德等众多英国法学家的名字和著述已让我们耳熟能详,对他们的解读本身就是研究英国法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语言差异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还有许多在英国法制史上较大影响的人物被我们忽略,爱德华·简克斯(EdwardJenks)就是一例,国内的相关文献很少提到他。所以,笔者首先想对这位我们尚感陌生的英国法学家做些介绍。
本书的主要是对英国及世界近代自由主义的源头即洛克、边泌和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作一系统的和历史的考察。作者在批判了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研究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历史上的自由主义体系须作三维的把握、具体的范畴化、描述性的分析以及历史的评价的研究方法论。本书运用这种方法论探讨了洛克、边泌和密尔关于自由的障碍、自由的目标艰及自由的主体的理论表述和思想特征。在分析了这些思想体系的逻辑联系及其历史背景之后,对历史上自由主义思潮中所呈现出来的思想精华和历史局限作出了自己的评价和判断。
德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近现代西方法律文化的诞生地之一。近现代西方法上五编制的民法典体系、法治国的宪法主张、统治近代西方长达近百年的历史法学派等,都是近代以来德国人贡献给人类的文化财富。因此,学习、了解西方法和法学,不能不学习、了解德国法律发达的历史。本书共分八章,详细地介绍了德国法律的基本概念,并对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等作了阐述。从整体上对德国法的发展演变的历史作比较系统的描述,对德国整个法律体系作出宏观的介绍和评述。本书使读者对德国法的历史发展、法的基本渊源、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法学家的作用、德国法在世界法律史上的地位以及各个部门法知识有一个大体的了解。
中国监狱学会是全国监狱理论工作者、监狱实际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志于监狱学科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群众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学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积极开展监狱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为加强监狱法治建设、推动监狱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该书对英国在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职业惯例、行规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阐释。全书内容分为三部分。本书结合大量经典的、重要的以及的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背景和含义,及其对规范媒体运作和影响社会生活方面的现实的和可能的正负效果,做了条分缕析的解读;对相关重要判例在立法及推动司法改革方面的意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阐发;全书随处可见作者对相关法律和媒体活动、社会正义及社会生活之间复杂交错的关系所做的透避的专业性评论和说明。本书50余万言,译介如此宏大篇幅阐释英国媒体法的专著,在国内尚属。相信本书的出版,可为专业法律研习者、从业者及广大人文学科爱好者提供一部有重大价值的学术资料。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不过,
"通过这场债法改革,我们清除掉了积淀在《德国民法典》上的尘埃,重新又使它像以前那样变变发光。我们使《德国民法典》走近了国际规范,并且使它变得更加能够为法律适用者所理解。(引自胡贝尔/福斯特著《德国债法现代化》,德国贝克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著者前言,自然段)。德国的债法改革是德国民法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民法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场改革使《德国民法典》中的债法和消灭时效法发生了重大的变动。这种变动不仅表现在内容上,而且也表现在体系和结构上。这里不对《联合国买卖法》的吸纳,也有对《欧洲合同法原则》和《国际商事合同原则》的吸纳,更有对《德国民法典》自身规则的简化和统一。中国目前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由于中国在对外国民法百余年的继受过程中主要继受的是德国法,因此研究学习德国法
本书是一本全面系统介绍欧盟及其成员国关于内幕交易与洗钱的法律与司法实践的力作。以前也看到一些介绍欧盟这方面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作品,相比而言,本书的特点在于其细节性。本书详尽探讨了这两种犯罪的构成要素,特别是其具体表现形态,并且从欧盟与各成员国等多个层面上进行了研究。既有法律上的深入探讨,也有经济学的详细分析。本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将内幕交易与洗钱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揭示了两种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展示了两种犯罪的复杂性。本书还对打击内幕交易与洗钱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阐述,也是同类研究中所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