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制度是一个人们普遍感兴趣的重要话题。美国是世界上发达工业国家,也是大的民主政治国家之一。美国政治制度具有突出的法律特性,司法机构在制定公共政策及界定私人关系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得以实现的主要机制就是在通常的法院中进行的民事诉讼。 在本书中,我们将着重于美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与众不同之处。我们也将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欧洲、拉丁美注入洲及日本实行的民法法系程序制度加以对比。我们希望,对比能够避免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非现实的司法制度进行比较而对之作理想化的解释或加以贬低。
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