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恐怖主义的日益猖獗,恐怖活动的特点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各国原有的反恐怖立法或相关立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存在着明显的需要补充、完善之处。特别是仅仅依靠一些单项反恐立法或刑法中的相关反恐条款以远远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各国在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组织等方面仍存在着差异,且各国所面临的恐怖活动的威胁程度不同,因而在确立相应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以及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本书编两编,编是按国别分类,依次介绍各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规。第二编是介绍了联合国的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和条例。
《德国劳动法与劳资关系》由德国劳动法学家、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的曼弗雷德·魏斯教授与马琳·施米特博士台作完成,本书涵盖了德国劳动法的所有发展内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极其庞杂的德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全书立足于德国的地理、人口和政治体制状况,追溯了不同历虫时期德国劳动法的演变与发展,阐述了德国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在立法与司法宾践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个别劳动法部分涵盖了个别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义务、劳动基准、合同终止以及个别劳动争议的解决等内容;集体劳动法部分涉及结社自由概念与历史发展、集体劳动谈判主体、集体协议内容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等内容。
R.C.范·卡内冈编著的《英国普通法的诞生》以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普通法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英格兰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大陆法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的结论是,偶然性和年代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英国生活中和思维中一种很典型的表现形式。
新版《德国债法分论》反映了当前发生的深刻法律变动,这主要是2001年8月1日的使用租赁法改革、2002年1月1日的债法改革以及2002年8月1日颁行的《关于修订损害法规定的第二次法律》。因此,本书显著的部分都必须要完全重新撰写,并且几乎在各处都可以觉察到法律规定称谓的改变。在论述过程中,针对重要的问题,我也指出了从旧法走向新法的路径,并且部分地附加引用了旧的规定(使用租赁法除外,那里或许仅会引起混乱)。尽管如此,我还是尽可能地努力做到简洁并清楚地论述,这当然是以略去某些细节和可能的争议问题为代价的。本书反映了截止到2002年8月初的情况。 关于本书的使用,请允许我再次重复一句以前讲过的话:大学生不应当阅读这里注明的许许多多的裁判,也不应当阅读这里所注明的专业文献;否则的话,大学的学习就没有尽头了。除极少
法律人士或者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无不对美国宪法心怀敬意。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但是无论我们———这些后来人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书,也是一部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
《欧盟海关法典实施条例》对《欧盟海关法典》的部分条款的程序性规则进行明确。具体包括海关法规的范围、适用货物贸易的进出口关税及其他措施所依据的条件、海关债与担保、运入欧盟关境的货物、货物监管性质、办理海关监管程序、验核、放行与处理的一般规则、自由流通放行和进口关税免征、特殊程序、运离欧盟关境的货物及附则等。
本书是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为法官和书记官提供的培训手册,是法官和书记官的书。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是一个主管联邦法院的研究和继续教育的独立机构,类似于中国的国家法官学院,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设计和主持对法官和其他法院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司法行政事务研究计划,促进联邦法院历史的研究,协助州法院和国外司法系统研究的联邦司法制度。作为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联邦司法中心提供培训资料。在我们与礼物基金会的合作过程中,基金会专门资助法官到联邦司法中心进行了法官培训项目研究,在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获得了经验以及大量资料。 通过阅读此书,不仅对如何当法官和书记官可以一目了然,以后有什么问题不清楚,也随时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它既是教科书又是工具书,体现的是司法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