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由有趣的小故事入手,广泛探索生活中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事件,从古代爱尔兰的“蜜蜂法律”、中世纪对猪和狼的谋杀审判,到16世纪法国酒庄诉请惩罚绿盲蝽、当代使用警犬询证和搜索引起的法律争议,以及最近掀起波澜的动物图像版权争议;时间和地域跨度极广,案例丰富生动,穿插着介绍现代司法系统中侵权行为、刑法、私法、公法、信托法、普通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由来,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困境,由此引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历史上的动物及其法律地位。 本书绝非枯燥无味的法律书籍,虽然偶尔引用几千年来立法机构、法官和律师们的言论(有一些在今天看来荒诞而且妙不可言),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吃惊甚至悲伤难过的事件,事实上从未远离我们。更重要的一点是:动物法不仅表达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映射出社会对奴隶、儿童、妇女及其他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对此,“南方周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授,历时一年,共同打磨课程。他们不仅会分享在面对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日常问题时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说透法律人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底层思考模式,助你像法律人一样,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以打破大众的法律认知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行政诉讼30年:亲历者的口述》是对行政诉讼30年辉煌历程的回顾,以时间轴为主线,忠实地描述了22位亲历者的口述经历,回顾了《行政诉讼法》立法中的艰辛,记录了我国《行政诉讼法》从无到有,到行政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备,以及行政审判制度的艰难创立到现在的蓬勃发展。
《法的门前》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曾在华夏出版社出版本书第8版中文本,倍受关注,多次加印。本次申报的是原作者从已经出版的9版的内容中精心选择重新编撰的精华本。由作者与本书的翻译者邓子滨重新整理,在获得作者重新授权后安排在北大出版社出版。本书更新诸多图片,也克服了原版字数过多,篇幅过大的缺陷,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运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结合公司法实践中“原汁原味”的资料,鲜活地展示了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了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理论深度,又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法官、律师切实有效地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具有重要的作用。
刑法学的目标是解决各种实务难题、关注苍生疾苦;刑法学者不应当像蜘蛛一样在建构纷繁复杂的“体系之网”中孤芳自赏!本书对我国法院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竭力缩小理论和实务之间的差距。全书各章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进行深度研习。本书的特色是:(1)在解释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刑法学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问题的思考”和“体系的思考”之间的关系,并尽可能展示解释和思考的过程;(2)在刑法基本立场上,主张具有建设性的“行为导向”的刑法观,并积极与结果本位刑法观“对话”,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3)在目标上,追求刑法理论的一贯性与具体案件处理的可接受性之间的相互协调,通过对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刑法学发展,
这是一本半写实的法律职场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律师潘越,一位国内“红圈”律所创始合伙人。1993年,他一个人到天涯海角的三亚开荒,创办分所。之后,又一人奔赴上海,在上海创立了第一家外地律所的分所,并将上海分所发扬壮大。他满怀豪情壮志,走南闯北,成就非凡;他历经风花雪月,爱恨情仇,觅得佳人。“唯有开疆拓土,方显英雄本色”是他的追求,也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本书记录的不仅是主人公的成长历程,更有他作为律师的成功经验。希望通过阅读老一辈创始人的奋斗之路,能够让远离故土、追逐梦想的年轻律师,学会律师实战技巧,掌握职场升职避坑攻略,坚定内心,勇往直前,成为金牌大律师。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刑事司法面临怎样的实践问题?刑法应该以何种姿态应对数据不法行为?刑法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犯罪防治体系和法律规制安排?刑法如何参与重塑数字经济社会的治理规则?刑法又将承载着哪些时代变迁的历史重任,给出数据犯罪治理的时代答案?这些实践问题成为刑法理论研究和创新的“源头活水”,也是本书尝试进行的思考。本书首先以对数据、数据要素的认识为起点,尝试比较并界定数据、数据权与数据法益等复杂理论概念,并讨论互联网3.0时代下数据权益刑法保护的实现路径,为刑法保护出发点划出较为清晰的基石范畴。其次,本书从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入手,全面检视数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及司法困境,尝试为刑法完善数据犯罪治理提供思路。再次,本书将目光从个人转向平台,聚焦商业数据的刑法保护模式与实践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刑罚的历史》 《刑罚的历史》 《刑罚的历史》是一本记载各种古代酷刑故事,讲述古代刑罚向现代刑罚演变的历史,也是市面上少有的写中国法律的历史书,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从性侵犯罪谈起》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是中国政法大学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终身受益。我认为,陈少湘先生新近出版的这本专著,就是这样的好书。 陈少湘在这本书中详细论述了当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技巧,奉献给广大读者一位资深地产拍卖师在学术领域不断进行探索的成果,尤其是重点传播了拍卖信息,弘扬了拍卖文化,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知识又一次得到了普及,从而有利于“招拍挂”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招拍挂”活动迈上新台阶。 毋庸讳言,近年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领域实践有余,理论不足,故十分需要博大精深的学术研究,然而,令人满意的研究成果并不多。有鉴于此,陈少湘基于多年来丰富的地产拍卖经验,在“招拍挂”学术园地辛勤耕耘,及时推出这部填补空白之作。它告诉我们,实践离不开理论指导,有雄厚实践基础的正确理论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