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曾小萍、欧中坦、加德拉编著的《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古老文档资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约嵌入中国社会与经济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扩散中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两篇文章的命题涉及广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证强大的财产权利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中国传统;另一篇是欧中坦结合美国法学知识,针对中国比较研究框架的
本书针对我国道路交通道路事故责任的现状,结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正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系统探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责任形态、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损害赔偿等内容。
巴黎公约是工业产权方面现行十多个条约、协定中最重要的一个,在实质性问题方面,它规定了各国之间关于保护工业产权的一些基本原则。有关工业产权方面的一些条约和协定明文规定,只有巴黎公约的缔约国才能参加这些条约和协定,这说明了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的一个基本条约,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已经实施多年,且分别经过两次修订,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今后在工业产权方面与各国的交往必将愈来愈多,因此有必要研究和熟悉巴黎公约等国际条约,本书可供这方面的参考。
《软件著作权判例(第7辑)》收录了近千个自2000年以来全国各地各级具有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结案的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本丛书不仅对具体案例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全面梳理,而且提炼出每个案件的关键词、争议焦点,将每个案例立体化地呈现给读者。每个案例由12个部分组成,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案由、关键词、涉案法条、争议焦点、审判结论、起诉及答辩、事实认定、一审判决及理由、上诉理由、二审查明事实、二审判决及理由,便于读者进一步研究、利用。《软件著作权判例(第7辑)》是软件著作权判例卷。
信息技术与网络的迅猛发展将虚拟财产展现给世人,它使法律界遭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与传统法律领域的问题明显不同,它们对传统的刑法、民法都产生了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日益增多,传统的法律又无法直接适用于网络空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迫局面。是否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财产?如何保护公民的虚拟财产引起了外许多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思考。在各种见仁见智的观点中,尽管存在诸多分歧,但有一点应当是取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即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空间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这是对立法者、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严峻挑战,是时代赋予他们建功立业的机遇。
物权行为理论是上编的核心内容。中国物权立法中是否应采用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不仅关系整个物权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而且涉及当事人之切身利益,对法律行为理论、物权变动模式和法学思考方法均有重大影响,可谓是物权法的核心和焦点问题。本书的分析表明,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包含了科学的成分,其关于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是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长期争鸣而终无定论的尴尬局面。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法律行为和物权行为这两个全新的法律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物权行为的成立、生效、有因性和无因性等问题,最终构建了物权行为理论的整个体系。本书认为,物权行为才是引起物权变动的真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
《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是晏景法官的博士论文,《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认定》着意解决民事诉讼中一个显而易见的难题——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作者在文中提出,从归责的功能和目的去认识因果关系,在坚持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采用一些变通的学说、理论和规则来认定一些特殊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以实现立法者所欲达到的立法目的和法律政策,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实质。在因果关系证明问题上,作者建议,对相当一部分难以证明因果关系的侵权诉讼,通过建立以降低证明尺度的方法形成的纵向证明体系和以调整证明责任分配所形成的横向证明体系共同构建的因果关系完整证明体系,缓和因果
商标法是一门应用法学。本书在较详尽地阐述商标法律制度基本理论的同时,着重理清了商标法允许企业从事哪些行为,禁止哪些行为,如何行使法律允许的行为,力求为企业提供一本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处理商标实务的工具书。 本书共分八部分。即:商标的功能,阐述了不同经济时代商标的基本功能,知识经济时代商标基本功能的附加功能;商标标识的选择与设计,阐述了商标标识选择与设计的法律规则、市场规则、文化内涵和设计技巧;商标权的取得,阐述了商标专业权取得的法律途径和商标注册的法定形式要件、法定实质要件;商标的使用,阐述了商标的合法、合理使用,商标泊转让使用和使用许可;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阐述了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表现、原因,抗辩原则与解决冲突的法律依据和方式;商标的管理,阐述了商标的信誉管理,
侵权行为法性质上属于救济法,是人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民事救济手段,因此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但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本质相同,因此同属于债权法,称为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法定之债,后者为任意之债。但两者权利本质相同,均属于相对权和请求权,具有共同的本质和效力,其移转、变更、清偿、消灭,以及可分债权与不可分债权,种类债权与特定债权,选择债权债务、单独债权债务及连带债权债务等,适用同样的规则即债权总则的规定。因此,多数立法例将侵权行为的规则,规定在民法典债权编的债权总则部分。起草人考虑到债权编内容的庞大,而与其他编不协调,特参考新荷兰民法典和新蒙古国民法典的经验,将债权编分解为三编:债权总则编;合同编
“民法”物权编制定于l929年,施行迄今已有80年,建立了台湾地区物权法秩序,明确产权制度,维护人民的自由与尊严,有着重大深远的贡献。为适应社会经济变迁,2007年修正物权编“担保物权”,于2009年修正“通则、所有权”部分。为配合此项发展,特整理补充拙著相关著作,纳入最近判例学说,阐述物权法的指导原则、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 所有权发展的重点在于建筑物区分所有及共有制度,以规范公寓大厦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共有物的管理及分割机制,并明定共有物上债权约定的物权效力。用益物权中的永佃权及典权业已式微没落,设定地役权的,亦属不多,突显了台湾土地利用关系的变迁。物权编修正草案预定增订农用权,以强化农地的使用,能否再现用益物权的功能,实值关注。担保物权的修正明定限额抵押权,解决数十年来因法律
在外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靠前知识产权壁垒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产业安全的内涵、评价体系等进行规范分析;借助博弈模型,探讨靠前知识产权壁垒的形成机理,并构建相关形成动因和发展机制模型。研究对来自6家LED企业的深度访谈进行个案研究,对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应对靠前知识产权壁垒进行区域调研。在此基础上,通过“技术—市场—政策”的传导框架,并选取光通信产业和 LED 照明产业进行实证研究,阐释靠前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以及传导机制,并基于靠前知识产权壁垒的时空范围三维模型,构建面向产业安全的靠前知识产权壁垒风险预警机制。最后,提出面向我国产业安全的反制靠前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
《妇女与国际人权法》是由国际刑法与妇女人权领域的专家撰写的三卷本巨著。作为一部全面深入地研究人权法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的著作,从理论和文化习俗到法律文书以及国际法庭的案例法,对国际法上的妇女权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闸释,对妇女权利领域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针对妇女的犯罪与侵犯、可予利用的资源和积极有效的赋权等,提供了犀利透彻的分析。第二卷主要讨论国际法院、法律文书和全球以及区域组织这样的实际语境中的妇女人权,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常设国际法庭案例法中的妇女人权问题,从而引申出应当如何看待和实施妇女权利的对话,同时还论及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美洲国家问妇女委员会)是如何有助于或有损于敏感应对妇女权利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