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曾小萍、欧中坦、加德拉编著的《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古老文档资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约嵌入中国社会与经济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扩散中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两篇文章的命题涉及广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证强大的财产权利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中国传统;另一篇是欧中坦结合美国法学知识,针对中国比较研究框架的
信息技术与网络的迅猛发展将虚拟财产展现给世人,它使法律界遭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与传统法律领域的问题明显不同,它们对传统的刑法、民法都产生了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日益增多,传统的法律又无法直接适用于网络空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迫局面。是否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财产?如何保护公民的虚拟财产引起了外许多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思考。在各种见仁见智的观点中,尽管存在诸多分歧,但有一点应当是取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即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空间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这是对立法者、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严峻挑战,是时代赋予他们建功立业的机遇。
民法为私法之基本法,而民法总则又为民法之基本部分,举凡私法上之原理原则,如私权之主体--人、私权之客体--物、及私权之变动--行为等基本问题,胥在于斯,帮习法者必以民总为始,而用法者亦必以民总为重。 本书以我民法总则编为主要之论究对象,除对于上述之基本问题,均分别予以剖述外,并轩重于下列二端: 一、外国之比较:外国立法例乃他山之石,如能参证比较,则对于本国法之研究,庶可作优劣适否之判断门吊销我现行民法,其内容多自大陆法系诸国继受而来,追本溯源,对于外国法(母法)之研究,尤属必要。因而本书特将法、德、瑞、日、泰五国民法有关条文,随书中引述我民法条文之所在,分别译注于该段正文之后,俾资比较。 二、特殊问题之探究:民法总则中,不少特殊问题,如法人之侵权行为能力,公序良俗,权利
《妇女与国际人权法》是由国际刑法与妇女人权领域的专家撰写的三卷本巨著。作为一部全面深入地研究人权法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的著作,从理论和文化习俗到法律文书以及国际法庭的案例法,对国际法上的妇女权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闸释,对妇女权利领域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针对妇女的犯罪与侵犯、可予利用的资源和积极有效的赋权等,提供了犀利透彻的分析。第二卷主要讨论国际法院、法律文书和全球以及区域组织这样的实际语境中的妇女人权,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常设国际法庭案例法中的妇女人权问题,从而引申出应当如何看待和实施妇女权利的对话,同时还论及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美洲国家问妇女委员会)是如何有助于或有损于敏感应对妇女权利问题的。
本丛书收入海外著名教材和新著,也包括本社组稿推出的首版作品。不论作品是否严格采取了教科书的形式,只要它全面翔实地讲授知识,而非汲汲于某一个问题作专门讨论;只要它主要关注于知识的传承,而非完全偏重于学术上的创新,都可收入到丛书中来。由此出发,本丛书的特点是将全面传授知识、深入阐发理论、真诚中立地抒发己见和顺畅便捷地实现作者与读者的交流结合起来,不为片面,不为浮泛,不为平庸,不为晦涩。
本书内容集中于民法中合同效力、情事变更、履行抗辩、涉他合同、违约金、瑕疵担保等合同法专题,以及物权法和侵权法方向的宅基地、建筑物责任、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以及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