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刑事政策作为一门“观察的科学”、“批判的科学”、“决策的科学”和“形而上的知识体识”的学科定位,梁根林对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充分注意了实然审视和应然展望的逐步推进,应然展望又充分兼顾了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而使其设计的解决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梁根关于死刑的存废、去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分析,不仅表明梁根林的刑事政策研究到了相当的思想深厚度,展现了其娴熟的学术驾御能力,而且使其对死刑的刑事政策分析具有丰厚宽广的学术信息,真正做到了思想深厚与信息宽广并茂。 “刑事政策研究系列”的出版,标志着梁根林在刑事政策研究上的成熟与自立,也足以使其在刑事政策域树起一座学术的高峰。 梁根林对刑事政策研究从刑罚切入,进而扩展
本书是《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子项目—人格刑法的结项成果。人格刑法课题的研究,既有前瞻性、前沿性,又富挑战性、风险性。本书运用学科交叉之研究方法,即融犯罪学、人格心理学、刑事政策学、刑法学、监狱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为一体,以及实证方法,即实地调查监狱犯人的人格状况,对人格刑法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本书提出了人格刑法是近代刑法观演进的结果,是21世纪的必然抉择的命题,认为犯罪人是刑事科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犯罪危险性人格是犯罪人区别于正常人的本质特征。进而,依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对犯罪危险性人格的类型以及测量方法,进行了具体论述。本书在借鉴、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缩小犯罪圈、提高刑罚效能为基点,结合中国实际,对刑事法人格化,即如何将犯罪人格引入定罪、量刑、行刑机制,做了较为精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其重要性的强调常常见诸各种理论著述和各种政策文件。然而,由于理论研究的匮乏、法律制度的粗疏以及实践中各种利益的杂烩,我国未成年人法治的现状还很不尽如人意。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与社会的蓬勃发展,我国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矫治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未成年人保护也被立法定格在了法治社会的框架内。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新近的《刑法修正案(八)》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无不彰显着未成年人的特殊的重要价值,也反映了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在利益分割时进一步倾向于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趋向。以新刑事诉讼法为例,其独辟一章并冠以“未成年人程序”之名,对有关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都有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