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晖所著的《走私犯罪论(第2版)》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研究走私犯罪的书,其中运用经济学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公式,为预测未来走私犯罪的犯罪趋势提供了参考方法;对走私犯罪特殊形态特别足对既遂未遂标准的次完整概括,开启了走私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热烈讨论;对走私犯罪司法解释的学理解读,较准确地把握了走私犯罪的特征,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等等。和初版相比,《走私犯罪论(第2版)》根据走私犯罪立法和司法上的重要变化,在章节上做了补充。对各章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如下亮点:一是完善了对走私犯罪的研究方向,对司法实践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二是开展了对走私犯罪的实证研究,充实了对走私犯罪的理论研究;三是对走私犯罪死刑存废进行了理性思考,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
《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是何家弘教授的力作。全书采用法学与文学相结合的形式,选取了两个曾经在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用文学的语言和结构讲述了错判背后的故事,演绎出冤案发生的原因。同时,作者在介绍相关实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出中国刑事司法中生成冤案的十大误区,并探讨了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进化与改良的路径。
《台湾刑法总则实务》以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刑法”的总则内容为主线,通过对每一条文的“条理析释”,详细阐述了条文的具体含义及理论基础,帮助读者在法理基础上好地理解条文规定的内容;继而通过“实务判解”结合一些常见和典型的案例从实务方面深入讲述条文在实践中的运用,借此使读者加深对条文的理解和掌握;然后“法律座谈”则针对实务中一些争议问题展开争论,通过各方观点的碰撞,激发读者独立思考并形成独到见解的能力。
本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至五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至2008年所有各集的合订精编本。《刑事审判参考》自1999年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欢迎。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实际工作中的需要,我们在已出版各集《刑事审判参考》的基础上,精心汇编出版《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增补版)》自2009年10月出版以来,受到读者广泛好评与认可,此次增补版增加了2009年至2011年《刑事审判参考》的相关内容,为了便于读者使用和阅读,版式也作以调整。 在汇编过
《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为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之一。《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的研究范畴是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此种冲突不仅体现在静态的法条中,而且表现为动态的法制实践,主要包括: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法律中的刑事条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二,香港特区在落实中央授权刑事立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三,两地在处理跨境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
国家之治乱,政事之隆污,安所系平。曰,系于法而已。法者所以纳民于软物之中,使之从善去恶,禁暴话好,信赏必罚,其收效至速,其功用甚宏,诚拨乱反正之具也。顾法之修明并非无固而致,法之为用,亦非一成不易。穷则变,变则通,世无旦夕可就之成规,亦无永恒不易之典,因革捐益,务得其宜,运用之妙,存乎其人。是以立法者必先明辨法理,确立体要,期与社会风俗,文教习尚,相为表里,如影随形,如响斯应,众之以为利便者,一人倡之,千百人和之,发为理论,见于践行,无所捍格,乃克致用。体验既富,著以为例,遂垂典范。斯法之成因,实古今中外之所同然,自来法家之治法学,咸以探究原理,为其极则,职是故钦。 纵观数百年来,各国刑制之演变,远还前古。考其缘由,乃刑事思潮之奔腾澎湃有以致之。而刑事思潮,又为政治、经济
行为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理论首先确立的一种犯罪类型。一般认为,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而言的。行为犯以实行构成要件该当之行为,即成立既遂,不必以对法益构成侵害或者危险为内容;结果犯之犯罪构成以发生结果为要件,即其行为以对法益构成侵害或者危险为内容。结果犯又分为实害犯和危险犯,前者以现实发生侵害法益为其处罚的根据,后者则以发生侵害法益的危险为处罚的根据。其中的危险犯因发生侵害的危险的内容不同,又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从构成要件应具备的要素上看,行为犯因不要求结果的出现,则不发生未遂问题,也不适用因果关系的判断。
《秦汉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以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及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为主要材料,对秦及汉初时期刑事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收录了真实司法案例的材料为考察秦汉法制的实施状况提供了可能,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及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解读,探讨了哪些主体具有适用法律权限、对象在法律适用中有何意义、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疑难、适用法律活动体现了哪些特征、数罪并罚的原则与加罪一等减罪一等的原理等问题。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是经典著作的再版。《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非常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本书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大冢仁教授所著刑法教科书的修订本,该书通过介绍纷纭的学说动向、分析复杂的法院判例、结合日本的具体国情,以简明清扬的文字,详细解说了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显示了大冢先生理解和把握(不只是批判)社会的内在意志,是战后日本刑法学教科书中奠基性作品之一。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是作者继《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之后的刑法哲学研究的第三部著作。《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以价值为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基本理念,揭示两大学派之间在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这两种刑法机能上的对峙与冲突,并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基于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提出了刑法机能二元论的原理。由此出发,《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价值目标,这就是刑法的公正性、刑法的谦抑性与刑法的人道性。在刑法的公正性中,作者揭示了公正的价值蕴含,这就是正当性、公平性与
本套丛书由我及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强化实战经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1.突显讲义。集政法英杰名师多年司考辅导经验的名师讲义,突显各学科的理论重点,紧扣司考大纲,集中高频考点,强调重点,突破难点,解析疑点,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方向性,帮助学员在较短时间内把握命题思路,建立学习框架,夯实理论基础。 2.浓缩考点。我们将历年真题做了深刻的剖析,浓缩教材,解析重点,解惑难点,探讨疑点,助考生全面掌握命题趋势及司考真谛,又快又好地达到复习效果。
本蓝皮书共分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基本情况”“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保障及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对策研究”四个章节。其中对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现状、犯罪特征、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实名制”背后的“记名制”现象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开户模式,发布了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十大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与对策,包括提出制定专门的《信息通信消费者保护条例》以及设立“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等。
案例是司法办案活动的产品和载体。案例源于案件,当司法机关对案件经由司法程序作出裁决并产生法律效力,自然状态下的案件就被吸纳进案例,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事实描述和性质认定。所以,案例连接事实与法律,司法人员必须在事实与法律之间来回游走,结合规范目的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处理。在这个意义上,案例不是对法律的消极适用,不是形式上的概念推演,而是对法律合目的的解释。由此形成的案件要旨,既是司法人员分析案件的思维成果,也是法律的客观呈现。正是通过这个过程,法律从纸面走人生活,从规范要求走向行为约束,获得信仰、获得生命。
本书介绍了外关于罪数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比较深刻地论证了罪数评价的基本原则及罪数判断的标准,并将这些原则和标准运用到“评价竞合形态”和“行为竞合形态”的研究中。 本书的创新之处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体系上的创新,一反传统的罪数分类,将罪数体系划分为“评价的竞合”和“行为的竞合”两大类型;其二是观点上的创新,对传统罪数论的观点,给予了颠覆性的批评。本书认为:罪数的标准不是犯罪构成,而是犯罪客体的重合性;应立足于犯罪形态,而非条文关系,来研究法条竞合;吸收犯不是处断的一罪,而是实质的一罪;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都是实质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连续犯就是同种数罪,对同种数罪应以“合罪刑”的方式并罚。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及其救济》首先通过对国家责任和救济理论、人权理论、主体理论、利益平衡理论等基本理论的阐述,说明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来源和正当性;其次在介绍了被害人应然和实然的权利的基础上,对被害人的主要权利进行重点论述;再次分析了恢复性司法的缘起、特征,并说明恢复性司法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关系;此外《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及其救济》分别阐述了对刑事被告人的程序救济和经济救济;最后通过论述完善我国的律师诉讼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以期保障被害人权利得到有效地行使。
《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梳理了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诞生与发展,具体探讨了主观违法要素的范围和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并主要借助法定目的犯与非法定目的犯的分类平台,就我国刑法中的目的犯进行了全面研究,最后以主观要素的证明难为问题意识,探讨了主观违法要素的确定与证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