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证言使用规则研究:程序法规视野下的证据问题》以“程序法视野下的证据问题”为副标题,从证据法的角度对书面证言涉及的直接言词原则、传闻证据规则、对质诘问权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并从证据法运行的制度空间对规范书面证言使用涉及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富有意义的思考与构建,形成了相当前卫且极具学术价值的成果。
对事实、案件事实、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等范畴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司法实践对案件事实错定的实例提出较为安全、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方法、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对各种方法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并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妥当、合理的进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两个最基本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是审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法治发达国家在许多法律程序规则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实认定的规范上仍相对薄弱,从而折射出案件事实认定规范的艰难及其认定方法探索的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