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甄采了大量的文献及手资料,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视角阐释了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建立和运作过程中的基本、核心问题。作者认为,历史性的国际刑事审判由于缺乏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运作原则与模式而显现出各种弊端,当代的国际刑事审判虽然有所改进,但仍未摆脱历史的笼罩与地域的局限性,创建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为确保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有效运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可或缺;为体现该原则的精神,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管辖权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并行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国家刑事管辖权行使中的缺憾。同时作者试图打破国际法上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传统观念,探讨了团体或组织、甚至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强调打击国际犯罪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福祉的关键
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作为国际商务各专业必修的一门法律课程,它涉及参加国际商事活动的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及其他们之间的商事关系。 本书的编写以必需和够用为原则,从培养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和国际商法的教学人才的要求出发,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中心,阐述了与此有关的合同法、买卖法、票据法、代理法、货物运输法、货物运输保险法、产品责任法、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和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方面的法规。 本书除可供高等院校作教材之外,还可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阅读参考。
《国际商务法律》以国际贸易专业大中专在校生和广大现时或潜在的国际商务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力求为之提供体系完整、内容实用的国际商务系列范本,以期对其学习、工作和晋级有所裨益。因此,《国际商务法律》在考虑了各学科自身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根据读者的普遍需要作了有机组合,是对该学科体系的拓展和知识更新。
本书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编写课题组由12位专家组成,首席专家是武汉大学曾令良、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 教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扼要地介绍了国际公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全新发展。与同类教材相比,首先,它在我国国际法教科书中一次梳理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中国化,将之列为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大幅度地增加了中国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内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国际法学;最后,注意吸纳和反映国际法的新近发展和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国际刑法”“国际法人道法”有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