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关于法律和政治思想的里程碑式的名著,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全书共六编。第一编主要论述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第二编主要探讨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等问题;第三编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第四编谈法律和贸易;第五编谈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各种部门法的使用范围等问题;第六编则主要追溯法国法律的起源和变革。本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孟德斯鸠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论法的精神》在我国早有严复的译本,书名《法意》,对我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曾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