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纪初的中国文化界,相当重视西方伦理学的介绍。陈独秀曾讲,吾人最后之觉悟是伦理学之觉悟。在20世纪初出现的一大批伦理学译著中,德国哲学家、教育学家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是影响*的一种。该书由蔡元培在1910年6月翻译。《伦理学原理》出版后,销路颇好,商务印书馆1910年初版,次年就再版,1915年4版,1921年6版,至1927年已发行了8版,1940年又再度重版,编入该馆“汉译世界名著”丛书。 该译本曾成为当时的湖南师范学校“修身”课教材。在该校求学的*曾怀着极大的兴趣认真阅读过此书,除了用红、墨笔打记的圈点、单杠、三角、叉等符号外,还在书中的上下空白处及字行之间,写下了全文达12000字的批语。可以说是一本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伦理学著作。
如果有人说你是动物,那么你很可能会生气,你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但为什么动物会有这样的坏名声呢? 在这本富于挑战性的书中,弗朗斯·德瓦尔认为:当今的演化生物学亵渎了自然界,它强行地将我们做好事的习惯贴上“人性的”标签,而将我们做坏事的习惯归咎于动物性。在广泛引证自己的灵长目动物行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德瓦尔反对上述观点,并阐述了人类是如何从源远流长的[基于社会本性就]有道德的哺乳动物家族中演化而来的。 《动物行为学大师佳作书系·灵长目与哲学家:道德是怎样演化出来的》是在德瓦尔于2004年提交给普林斯顿大学人类价值研究中心的泰纳讲座演讲稿的基础上形成的,除了德瓦尔所撰写的内容外,它还收入了哲学家辛格、科尔斯戈德、基切尔和科学作家赖特对德瓦尔所探讨的问题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