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以普通法为 主角 的传记。 普通法犹如英国政体的脊梁。从某种意义上说,英国因普通法而强大,而普通法亦被视为 英国对于人类文明的主要贡献之一 。从诺曼征服之前,到金雀花王朝和都铎王朝的逐步发展成熟,直至光荣革命之后,普通法走过的历程串联起了整部英国史。它犹如一个鲜活的生命体,源于特定历史文化的孕育,经由波折不断的青葱岁月,终于呈现出今日的成熟从容。 作者以生动的文笔,完整清晰地呈现了一次关于普通法历史的知识溯源。
埃及马木鲁克制度,是一种以 马木鲁克 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统治模式。马木鲁克制度起源于9世纪前后,13世纪在埃及达到其发展的高峰,16世纪初被奥斯曼土耳其征服后的很长时间内依旧持续存在、发展并影响着埃及的政治统治,直到19世纪才最终消亡。马木鲁克制度对埃及的历史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也成为埃及社会变迁的主要动力之一。 本书是一部较为完备的系统介绍埃及马木鲁克制度的著作,对埃及各历史时期中马木鲁克制度的特征作了详细介绍,阐述了马木鲁克贸易的历史演变,马木鲁克阶层的形成、维护与发展,马木鲁克阶层在埃及政治统治中的角色等各个方面。
中国法制的历史延续四千多年,古代部分占了绝 大多数时间,其内容比较多。同时,中国古代法制在 世界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华法系的本源所在 。因此,要学好中国法制史,不学好古代法制史不行 。可是,古代法制史的资料大量来自古籍,都是古汉 语,许多学员不熟悉也不习惯阅读古汉语资料。还有 ,古代法制史中有许多制度与现代的不同,一下子不 易理解等等。总之,学习中国法制史,特别是学习古 代部分,困难不小。 为了便于学习,王立民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第2 版新世纪法学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尽可能做到通 俗易懂,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有些可不使用古 汉语资料的,尽量不使用古汉语资料;有些必不可少 但又难懂的古汉语句子,就用现代汉语解释;有些不 常见但又必须掌握的制度,就详细作出说明。这样, 原来不易读懂的中国法
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国度,中华文明内容丰富、源远流长、绵延至今。中国法制文明的历史,至少是从公元前的夏朝开始的,经历了四千多年的持续发展过程,以沿革脉络清晰、内容博大丰富、影响深刻久远、特点鲜明突出而被举世公认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 中华法系;时至今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中国法制文明的框架内,与国家发展同步发展着法律、审判、监狱等诸多系列制度,从中可梳理、锁定并凸显出中国监狱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轨迹和内容。公元184O年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势力无所阻挡地涌进中国,在中国确立了领事裁判权并且建起了监狱,把西方先进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实践注入进了中国。在近代资产阶级进步的狱政思想和监狱理论的影响下,晚清政府开始改良监狱,揭开了中国监狱近现代转型的序幕。清朝政府退出历史舞
春秋战国时期领异标新、惊采绝艳的楚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完美地奉献出了自己的珍藏。楚学的使命就是对这一稀世珍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这是一项异常艰辛而又充满愉悦的工作,需要众多的志士仁人协力同心共同完成。《荆楚文库:楚国法律制度研究》)是“荆楚文库”系列之一,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五卷论文包括《迁陵县志初稿 里耶秦简所见秦的占领支配与驻屯军》《东汉古典国制的建立 汉家故事和汉礼》《1930年代前半期的中国检察制度》等共15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为撰写《迷信与暴力》一书,亨利·查尔斯·李从欧洲购买了数量惊人的古籍、文献和手稿等资料,现由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的“亨利·查尔斯·李”分馆作为特殊藏品珍藏。 作者旁征博引,记述了西欧各主要民族和国家的法律中对宣誓断讼、决斗断讼、神判断讼、刑讯逼供等各种古老司法程序的规定,并介绍了相关著名案例,同时对西方法学充斥着迷信和暴力的、不为人知的黑暗过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阐明一些渐趋消亡的旧俗和迷信的来源。 尽管作者已逝世一百多年,但作为历史和法学的重要参考书,《迷信与暴力》依然不断被再版和重印,其学术和文化价值可见一斑。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七卷论文包括《传统法文化核心价值刍议 情理平恕的实践》《秦汉时期渎职与腐败的官员》《长沙五一广场出土东汉简牍的辞曹》《冒籍与行政诉讼》等共16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胡兴东所*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纲要》采用 总论与分论结构,以体现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法律内容 上的基本构成,即国家治理的一体化与各少数民族法 律文化的多样性。总论主要对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对 少数民族治理的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同时对历史上一 些有重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政权法律情况进行介绍,共 分五章。分论对现在还存在的少数民族群体中,在历 史上能体现出不同人类发展阶段、种类、形态的法律 制度样式进行介绍,共七章。全书力求体现中国古代 少数民族与中央政府关系的基本特点,反映中华法律 文化的丰富多样和多形态样式等内容。每章采用正文 、思考问题、阅读拓展和经典法律摘抄四个部分,让 本书能够全面反映相应章节研究的*新动态、成果目 录和基本史料等。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六卷论文包括《传统中国的均平秩序 以经济秩序为中心》《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 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岳麓秦简 执法 考》《汉代的 守 和 行某事 》等共18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Ⅰ. ①情 Ⅱ. ①范 ②郑 ③詹 Ⅲ. ①法制史 -文化史-中国-古代 Ⅳ. ①D929.2 书 名:情理法与中国人 开 本:890mm 1240mm 1/32 作 者:范忠信 郑 定 詹学农 印 张:10.125 字 数:230千字 版 次:2023年9月 第1版 印 次:2023年9月 第1次印刷 出 版 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书 号:ISBN 9787203129691 定 价:78.00元 【内容简介】 毋庸置疑,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史的重大贡献,我们应该珍惜这种文化遗产。本书分为法理篇、刑事篇和民事篇三个部分,从宏观到微观层层展示了我国传统法观念的特质,首次系统地梳理了中国传统法观念的核心,即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观念的形成、发展及其种种内在逻辑,具有开创性。并且,结合古人言论和古代司法案例,对中华法系之利与弊都进行了全面的分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八卷论文包括《秦代徭役兵役再考》《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之再研究(下)》《关于清代刑事裁判复审制的再探讨——试以轻度命案为例》《律与法 :晚清中国的两种法律空间》等共17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 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清末四大奇案》所涉及的案子几乎都与皇权有关!也正因为此,才成了后人难解的谜团,而当时显赫的皇权为什么要去关注民间的案子,并搞得全国沸沸扬扬,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历史向世人隐瞒了什么? 四件大案各有曲折离奇之处、牵涉官员众多,过程一波三折,错综复杂,并且涉及艺术界、政治界的许多重要人物,因而在清末轰动全国。从19世纪到20世纪前叶,几乎家喻户晓,人人争说。但随着时光流逝,百余年后,却渐渐在历史的记忆中烟消云散。本书将四大奇案重新拿出来公之于众,并取名为“揭密”,是希望能用这部小说,拂去四大奇案的蒙尘,探究四大奇案之谜底。让读者重新了解发生在清朝末年那几段辛酸而离奇的历史真相。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四卷论文包括《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十至第十六层简牍校释》《秦汉地方行政中的决策过程》《杜牧的地方治理与法律思想》等共16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学术研究,离不开契约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献史料。传统民间社会,田宅、奴婢、畜产以及其他财产的买卖,都需要以契约的方式来相互约定促成交易。刘高勇所*的《清代买卖契约研究--基于法制史角度的解读》以清代的买卖契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制史的视角出发,将其置于国家成文法、司法实践、民间习惯的多重视角,对清代的买卖契约进行全面的分析。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共十一章。导论和前两章梳理了中国古代买卖契约的历史源流,以及国家法下契约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第三章至第七章关于田宅买卖契约的研究,这部分内容也是该书的重点,细致分析了田宅买卖启动前的相关程序、契约的格式与内容、契约订立后出现的纠纷,并就“一田两主”“典”的性质进行了一些新的解释。第八、九、十章分别就奴婢、畜产及其他财产的
本书使用从先秦到清末的典型案例,在综合中外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尝试还原传统中国法的原貌,分析其法言法语,历数其法典法官,从而展示中华文明史中 礼-法 二元规则体系的发展脉络,同时对个案进行深度、厚重的描写和分析,从而展现延续千年的中华法统,其融合天理人情、调和信仰道德的特点。书中既有王安石、司马光等朝廷大员关于某一法令如何适用的争论,也有讼师这一特殊职业、城隍这一民间信仰对于中华司法体系的不同影响。 通过鞭辟入里的阐述,作者证明了:在法律技术层面,中国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我们并不落后于同期西方法律,甚至犹有胜之,虽因近代发展进程而退出历史舞台,但 传统中国法 并未终结也不会终结,它是广大中华儿女可以随时追溯、时刻省思的灵感来源,它会帮助这个 古老的自由与正义国度 成为人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