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论》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规则与司法判例,借鉴比较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的价值基础、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限制、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关系;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体系中的地位、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的辨析、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以及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功能、原则与方法;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形式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
本书是社会法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作者结合哲学理论,从社会法各个理论体系深度分析了社会法学科的发展以及社会法理论的演变。作者认为,从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法概念到基尔克的社会法概念,都让社会与法的互动关系成为社会法的研究对象,因此深入理解社会法的发展和演变,要从多层次分析社会、法以及哲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本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弱者论、契约论、倾斜论、分层论和平衡论,全方位探讨了社会法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从多个源头融合来丰富我国的社会法理论。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分为七编共三十四章,体裁新颖、结构安排独特,面向实务与法学考试中的实际问题。《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在理论、实践与法学教学方面均有其特色。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抛弃了传统刑法教科书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史与学术史、犯罪论体系演进等抽象理论内容,将过失犯、故意犯的结果归责体系置于第一、二编,作为其刑法理论的基石与出发点,开宗明义直指过失犯、故意犯结果归责的具体问题与具体标准,是普珀教授在结果归责领域多年研究的集大成者。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面向实务,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采取了与传统刑法教科书不同的编排体例,在每一个具体理论问题上选取德国联邦法院(少数为州高等法院)的代表性案例。 《德国刑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由冯军教授、梁根林教授、黎宏教授主编,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等六十余位中国刑法学者共同撰写。《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对我国《刑法》共452条逐条进行了解释和评论,目的是通过解释刑法规定的含义,评析各种刑法学说和判例,展现刑法立法、司法、理论的大致样貌,体现作者的刑法理念和见解。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六百多万字,是一部融合刑事法理与司法判例的刑法评注著作,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者、法科学生需要的工具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中型刑法评注书的空白。
人工智能的兴起,将对人类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律也不会置身事外。近年来,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备受关注,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日益深广。《法律人工智能导论》一书充分运用手资料,通过外国的法律人工智能、中国的法律人工智能、法律人工智能的原理、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4编18章的篇幅,全面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脉络、现实状况和未来前景,为读者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值得信赖的法律人工智能指南。 《法律人工智能导论》由姜伟主编,江溯、邹邵坤副主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从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青年专家,法律科技公司的计算机专家,法律AI研发管理的专业人士共同编写。
本书是一部权威的欧盟法教材,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已发行第7版,被欧洲各大法学院的学生奉为欧盟法教材的 圣经 。该书两位作者在欧盟法学界享有盛名,在欧盟法教学与研究领域具有非常深刻的见解。本书体例宏大、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在内容上,包括欧盟一体化进程与成员国身份危机、欧盟机构与权能、立法与决策程序、欧盟法的性质与效力、欧盟法的适用、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国际关系法、欧盟的人权保护、欧盟司法制度、单一市场与四大自由、欧盟公民权、公平待遇与非歧视、欧盟刑法和欧盟竞争法等;在资料上,提供欧盟基础条约条款解读、大量经典案例分析以及丰富的学术评论摘录等。全书章节结构合理,适合于各层次学生和研究者阅读,为学生和学者进一步研究分析更加复杂的欧盟法和国际法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本书是两位主编组织全球比较法领域的主要力量撰写的比较法百科全书,被认为是当代有影响的比较法著作,每位撰稿人都是该领域的专家。 本书1400多页的篇幅,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 一部分讲述了比较法的发展和它在当今世界的地位,范围不仅包括像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传统司法区域,也包括东欧、东亚、拉美等其他地区的比较法。第二部分讨论比较法的方法、目标以及与法律史、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比较法学科,包括比较合同法、比较侵权法、比较物权法、比较继承法、比较家庭法、比较劳动法、比较公司法、比较反垄断法、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比较刑法、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本书将进入21世纪后中国民法界对物权法领域的整体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物权法》立法之前、之后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之后 展开的综述性研究。该项综述性研究依《物权法》中各项制度排列,进而在各项具体制度内容中分为立法论和解释论 予以归纳,并以 简要总结 陈述笔者观点。本书主要采用历史归纳法和文献比较法,全面回顾进入21世纪后(2000-2019年)我国在物权法方面可谓 汗牛充栋 的研究成果,以作为对民法特定领域研究的历史阶段总结,以此勾勒这一阶段中国物权法学研究的历程和现状。在我国《民法典》已经成立并实施的今天,本书作为对我国学者在《民法典》立法中于物权法领域研究所作贡献的总结,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本书是 后《慈善法》时代 *本对我国慈善信托法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著作。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尝试构建中国特色的慈善信托法解释论,在现行法律规范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展开中国慈善信托法的基本分析框架,在具体规则的分析中呈现慈善信托法的理念和制度价值。本书主要在四个理论维度上展开。一是慈善法中的慈善信托;二是信托法中的慈善信托;三是实务操作背景下的慈善信托法规则和原理;四是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慈善信托法。我国慈善信托制度当然需要参考英美乃至日本的合理制度及其理论内核,但如何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对慈善信托法的原理和制度进行合乎逻辑的解释,继而催生中国慈善信托法的自洽话语体系,方为本书的核心关切。
本书专门探讨学界尚未关注或者较少关注的一些领域。如佛教对中国传统罪观念的影响、佛教之罪在中国古代的法律化及其限度、佛教影响中国法典中图表的形成等,都属于学界不大关注的研究领域。即使对学界关注的领域,仍力图深化研究。此外,针对学界目前的研究成果提出新观点。
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秩序的统一,本书提出,从以民事犯惩治为依归向以行政犯治理为核心转移,既是刑事治理现代性的内在特征,更是中国刑事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使命。而 三大统一 ,即 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 刑事立法扩张与刑事司法限缩相统一 行民先理为原则与刑事先理为特殊相统一 ,既是对中国宪法价值秩序指引下的刑法与行民等前置部门法规范关系的原创性发掘,更是以规制行政犯为核心的现代犯罪治理机制的本土性建构。唯有 尊重刑法 并 超越刑法 ,进而回归 更加刑法 地重塑行刑衔接刑事规范体系,再造合作诉讼刑事程序模式,创新三审合一刑事审判机制,才能在破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治理等重大疑难问题的同时,构建中国化、体系化、一体化的现代刑事治理体系和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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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关于上海城市立法战略研究报告,着眼加强上海中长期发展的法治保障,对 十三五 及更长时期重点领域立法需求专题调研。本书的写作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十三五及更长时期是上海发展的关键时期,二是中央对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出新的要求,三是发挥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需要有坚实基础。始终牢牢把握四个定位:一是 排头兵、先行者 的定位,二是本市 十三五 发展目标的定位,三是超大型城市的定位,四是地方立法的定位。本书的出版,将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法治上海基础,推进法治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同时为兄弟省市的立法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
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的价值基础、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关系;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体系中的地位、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的辨析、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以及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功能、原则与方法;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形式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法律行为的无效事由、可撤销、效力待定、附条件与附期限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归属的一般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本书是第十五版的第五分册。本书基本囊括了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中的所有罪名,共计51个。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行贿案、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等修订、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修订。
本书既是有关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权威论著之一,也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深受法学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公司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欢迎。本书根据2014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详细论述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特点和具体运行方式,涵盖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分别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股份两合公司、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以及公共企业中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极其详尽的论述。本书对于我国公司治理,尤其是监事会制度的完善有参考价值。
本书以2012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主干,对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主旨进行了归纳,将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等予以拆分后,附在相关的条文之后。办案实践中,无论是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干警还是刑辩律师,都可以在这部工具书中按图索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文件;无论案件运行到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还是审判、执行等程序和环节,也都可以在相应部分找到汇总后的相关条文。本书是法官依法进行刑事审判的工具书,涵括了刑事司法工作者常用的程序法内容,内容全面准确、查索便捷,也适合于公安干警、公诉人和刑辩律师等研习使用。
本书为朱佳木同志近20年关于改革开放诸多问题以及中国当代政治、历史等重大问题在公开媒体发表的文章以及重要讲话。本论文集的汇结对于研究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以及中国当代史的深层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DNA证据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大数据战略为DNA数据库的巩固和壮大提供了政策导向。全国公安机关各类DNA数据库正是这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多年的运行中在各个环节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和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书将DNA数据库作为研究对象,在介绍DNA数据库背景知识的基础上,从证据法的角度对传统DNA证据和源自DNA数据库的证据进行比较及区分,提出DNA数据库证据的概念,从根本上明确其证据定位和属性。以此为出发点延伸出两条主线:一是DNA数据库证据的运用,包括DNA数据库数据信息的录入与存储、DNA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检索与比对及DNA数据库鉴定意见的解释和使用。二是DNA数据库证据的规制。在探析DNA数据库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发掘产生错误的背后原因的基础上, 终从技术和法律两方面对DNA数据库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