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系概览》在比较法的发展史上无疑具有开创性的地位。可以说,现代比较法学宏伟而庞大的学科体系是由威格摩尔在《世界法系概览》一书中完成的。它是继梅因的《古代法》之后,英美比较法学家贡献的又一部划时代巨著。本书论述的法系涵盖了世界各地、从古至今曾经存在过的共计16个法系,按大体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埃及法系、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希伯来法系、希腊法系、海事法系、罗马法系、凯尔特法系、日耳曼法系、教会法系、日本法系、伊斯兰法系、斯拉夫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体系。
全书分三卷,卷共5章,简要介绍了诸如法律和战争等基本概念,该卷集中讨论 战争的合法性 问题。他认为,根据自然法,任何人基于正当理由均可以发动战争。 第二卷共26章,该卷主要是万民法在国际层面的运用和分析;它看似只在少数章节论述到战争的原因,但其背后的法理均与战争、和平有关,实际上隐含着战争的原因及战争可能的避免与减少。第三卷共25章,该卷集中讨论战争中各种情况,不是战争的理由,而是战争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战争中的权利如战俘的权利等、相关主体的行为对不正当战争手段的节制,如对战俘的态度及给予的待遇、毁坏敌方财产行为的节制、杀戮行为的节制、战后公民财产权的恢复等;同时对战争中的中立者、个人行为和交战双方之间及相关人员的诚信等都给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论述。
本书是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 设二十章, 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二十个专题。 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第二部分, 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 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 第三部分,是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专门研究。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 本成果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 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第四部分,是研究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
《犯罪心理学(第9版)》是一本从社会心理角度研究犯罪的教科书。更具体地说,是将犯罪者视为出自社会心理环境中的多重系统并持续受其影响,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研究的一部专著。我们相信,研究 犯罪问题 ,有意义的理论、严谨的研究、相关知识的很好应用,这些都需要对影响一个人人生道路的众多层面有透彻的理解 从这个人到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人,他读书的那些学校,他的邻居,他所在的社区,所处的文化,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
作为法律解释的 黄金规则 ,体系解释方法采用从形式到实质的渐进解释路径,有效实现了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支撑与证立,解决了法律体系的碎片化与冲突。本书以 体系解释方法 为研究对象,致力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精细化研究,从体系解释方法的概念革新、思维形式、解释依据、运用规则等方面系统阐释体系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概括出基于法律体系逻辑关系的结构解释、基于法律体系融贯性的意义关联解释,以及基于法律体系开放性的法源关系解释等司法运用样态。
《天下·博观.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靠前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目前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本书建构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域和学科辐射的开放性理论体系。本书对保险制度、保险合同法渊源、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成立以及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效果以及保险合同终止等进行了权威的释义;对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对保险司法重要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包括人工智能发展、 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 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 人工智能法律与政策 人工法治理论研究 人工智能法治应用 人工智能司法案件分析 人工智能法治发展专题报告 人工智能法治发展专家访谈 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2022)调研问卷及分析 七个部分,汇集了2021年度国内外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战略、政策、法律、重大理论研究、实际应用项目、典型司法案例等方面的蕞新资料,为促进人工智能法治理论研究,构建人工智能法治体系,引领、规范、保障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正确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思考和解决公司法律师实务问题公司是各种要素的集合,要素的背后反映利益关系。与公司相关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普通职工等。这些主体的经济地位不同,利益追求各异,相互之间形成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平衡于是成为公司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贯穿整个公司法制度体系的核心理念。由此,利益平衡成为思考和解决公司法律师实务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指导原则。 在2012年 的《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中正式确认了利益衡量作为司法方法的地位,明确要求要“正确运用利益衡量方法”。本书来源于经验,又 经验,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律师们共同执笔的公司法律师实务的 “教程”,具有以下特色:(1)
国家治理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进行的,而产权则构成了经济基础的核心。作为权利组合形式的产权权利结构,决定了权威结构,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产权根基。本书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一个长江小农村落为研究对象,深入阐述产权与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探索基于产权关系形成的传统小农村落如何实现自我治理和运转。本书沿着产权分置与权威结构及其治理形态的主线展开,认为在弱国家治理能力之下,产权分置基础上的村落治理,既不是士绅单一权威主导的治理,也不是宗族权威主导的治理,而是多权威的复合治理;复合治理不是悬空存在的,其形成和存续取决于产权和国家两方面因素;复合治理本质上是一种产权治理,是产权分置基础上社会的自我调节。
构建 一带一路 争端解决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全球性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平台,结合 一带一路 倡议的建设理念和沿线国家的发展实际,通过双、多边协商,逐步探索特色化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根据争端主体的不同,本书将 一带一路 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从国家间争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以及商事争端解决三大方面分别进行探讨。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在运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扩充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间的双、多边区域贸易协定与投资协定;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应尊重沿线国家主权采取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相结合的多元解决模式;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须充分调动商事争端主体的能动性,以调解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式优先,打造诉调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