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财产权吗?网络平台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攫取商业利益,为何我们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后,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 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从竞争性权益、用益权、数据资产权、权利束、数据服务合同利益等视角提出数据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在本质上承认了一种制度发展趋势:技术革命正在逐步消融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数据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注册、付费、订阅等产业服务模式推翻了数据所有权的实践基石。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又当如何面对这种 所有权终结 的趋势呢? 本书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数据权益的博弈中,选择了从数字时代的个人财产权切入,审视其概念危机和内容异化。相较于直接提供所有权补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业主权"的法理确认,渗透着民事法律对主体私权更为周到、细致的理解及维护,是民法私权法制本性的进一步张扬。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业主的部分权利,使业主权的实现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立法依据,但现实市民社会生活中权利主体所追求的"物尽其用"、"意思自治"、"解纷息讼"等法权要求并未得到满足。《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则的设计,与日本民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设计相比,尚无实质的创新与变革。而在法律适用中,该制度建构的漏洞和缺陷也逐步显现,理论上亦有困惑与症结。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和谐社会的法律实践,急迫需要清明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规则的指引与调整。
物权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围绕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各种法解释理论形成对立,理解起来较为困难。 本书主要讨论了物权法领域的如下基本问题:基于意思表示的物权变动、 对抗要件主义 的基本问题、 二重让与 的法律构造、背信恶意人法理、背信恶意人的转得者与日本民法第177条规定的第三人、法律行为的撤销与登记、继承与登记、取得时效与登记、不动产取得时效完成后的受让人与背信恶意人、登记请求权、不动产附合制度、共有制度、共有物的利用与腾退请求。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并没有单纯地介绍学说上的各种解释理论,而是在明确制度沿革的基础上,通过缜密分析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的背景,以及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为了何种目的展开了各自的解释论,指明问题解决的方向。 熟读本书不仅可以准确理解日本法上围绕物权法基本问
为适应物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对原教材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内容方面,全书包括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编,系统而全面的介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并充分吸收*的法律制度及研究成果。在形式方面,本书设置了“内容提要”、“重点提示”、“探讨”、“评注”、“辨析”、“资料链接"、“案例”等栏目,用以扩大读者视野;引导读者思考,突出阅读重点,强化知识运用。 作为—本兼具基础性、全面性、拓展性的教材,本书不仅适宜法学院校师生研读,也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参考学习。
本书收集和整理了与我国《物权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 正文部分以及用以注释法条的材料,采如下体例: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两高公报案例。年代较早或者使用频率较低的文件,并未收录。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报案例排列。(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
本书以物权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力求语言通俗,使大众读者能轻松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
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与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成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社会,物权法通过规范财产的占有和支配关系,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市场,乃是无数交易的总和,而交易的产生,必须以财产所有权的界定为前提;交易的结果,也就是所有权的转手。高斯根据帕累托定律证明“资产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这一所谓的“高斯定律”,实际上正是从经济学角度阐述了法律上的所有权制度的功能。物权法对所有权及他物权的设定、取得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为交易的正常进行确立了基本的行为规则。只有完善物权法制度,才能促进市
《实现担保物权实证研究》着眼于《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相衔接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丰富案例素材为数据来源,从中精心选取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基层****审理的较为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或者具有争议性的51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进而以这些案件为基础,提取案例中担保物权实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依据****作出的裁定书,在对案件案情、裁判结果进行简要、全面介绍的前提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从申请、管辖、审查、保障、裁判及综合问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评价、分析,以期有助于读者对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立法意旨的理解,从而切实满足基层****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需要,进而推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实现担
《物权法一本通》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按《物权法》体例精心编写而成。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使读者在查阅《物权法》任一条文时,能够一目了然地掌握其他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物权法解释(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释》《物业服务纠纷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内容。 为使读者更清晰地了解物权法规则的运用、变迁及发展,相应条文之后还附上了*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及《*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物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摘要。 可以说,本书是学习和适用物权法的超实用和便捷的工具书,特别适合法学教学辅导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查阅。
案例评析篇:精心选取土地矿产争议典型案例,涵盖目前所有土地矿产争议的热点问题,由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的专家深入分析解决方案,触及现行法律规范盲点,有效补充法律漏洞,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指明方向。实务操作篇:涵盖国土资源部*部门规章的新政解读和实务疑难问题,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解答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困惑,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为土地矿产实务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附录:全面收录土地矿产方面*常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为处理个案提供权威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