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专题研究:文本·判例·问题》中以“【案例】”标示的用楷体字阐述的内容,均为转引或者摘录的法院判决书,其目的在于让读者了解法院作出判决的论证思路,对实践中的法律适用有更为直观的认识。 在专题之后以“[理论探讨]”标示的用楷体阐述的内容,均为本专题中比较典型的理论上的热点问题,但在专题中并未进行具体阐述,在此作为启示,借以引发有兴趣的读者的进一步思考。 《公司法专题研究:文本·判例·问题》的注释,未标有“参见”、“参考”字样的,意指本书所用观点来自所引出处的作品,只是为了叙述简洁和行文流畅,本书才未直接引用原文。 《公司法专题研究:文本·判例·问题》行文中加书名号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名称,意指特定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未加书名号的,则为泛指。 本书为了
《信用证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技巧》围绕信用证业务展开,首先讲解了与国外进出口企业、银行交涉中的策略与思路,随后分享了 DOCDEX 裁定申请与答辩的技巧,并针对信用证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后结合实务对 UCP600 进行解读。 上述内容均为作者原创,或为作者亲历案件处理方案,或为作者独到的处理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信用证风险防范、纠纷处理技巧方面的空白。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书是国内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以要素式审判、*司法解释等为切入点,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为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法律知识的指导。
本书选取普通法系商标法的历史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考察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进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普通法系的商标保护经历了一个从非财产模式到财产模式的发展历程,商标逐渐获得财产的属性并表现出了不断强化的趋势。可以认为,关于商标财产性质的讨论一直贯穿于普通法系商标法发展的全过程,财产话语对商标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对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考察,将关于商标财产属性的不同理论放在具体的历史语境和制度环境之中,分析商标财产观念对商标法规则的形成和发展的作用,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商标的财产属性,进而为我国商标法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很好的镜鉴。
公司控制权是理解现代公司制度和市场经济运行 的一个核心概念,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控制权,一 直是众说纷纭。周军*的《公司控制权研究》从企业 理论的角度,对公司控制权作了系统深入的考察和分 析,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学术见解。如认为从本质上 说,公司控制权是一种要素协调权,即对生产要素进 行整合和指挥的权力,公司控制权通过对要素进行协 调,可以起到推进生产和公司内合同实施的作用;对 于大规模的现代公司而言,可以将公司控制权划分为 *终控制权和实际控制权,而实际控制权又可进一步 划分为间接控制权和直接控制权。在近现代企业史上 ,公司控制权发生了两次分离:**次分离发生于1 9世纪末20世纪初,这是公司控制权中*终控制权与 实际控制权的分离;第二次分离发生于20世纪六七十 年代以后,这是实际控制权中间接控制权与
由于传统路径依赖的影响,我国遵行的是大陆法系的教育方法,教学中更强调的是老师传授与学生记忆,在推理方式上更重视演绎,系统性很强,但对现实商业问题与案例的研究偏少,这导致学生对现实问题认识与分析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化人才的要求。因此,作者希望读者在阅读与学习本书时有必要确立以下一些前提:,法律学习培养的重要素质是批判性思维(criticalthinking),即任何结论与前提都可以合理质疑,不轻易接受未经证明的结论,对权威说法也不要无条件接受;第二,对现实商业问题有所认识,票据法处理的都是非常实际的商业问题,其任务是为当事人交易提供法律保障,行业与具体的人与事都对其有重大影响,若干背景性知识尤其重要,仅凭规则进行逻辑推理是远远不够的;第三,培养辩论的能力(argue)而不是仅仅学习一些论
《企业家的法律高参——投资经营的法律操作与风险提示》是一本有关企业经营的经典法律案例集。书中每个案例由案情介绍、法律问题、法理分析、延伸问题、相关规定等部分组成,通过简单介绍案例,提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再将案例与法理结合分析解决问题,后从一个微观的案例跳到宏观商业问题需注意的问题层面,给投资经营者提供详实的法律解释以及法律参考。同时,此书也是段逸超律师办案思路与方法的一个呈现,他将多年办案经验总结、法律思维方式一一呈现在此书中,对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学习者来说,这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北京大学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蒋大兴先生称该书是一种“策略法学”产品,直击了民众为关心的法律问题;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吕强、宁波市甬商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曹云一致认为该书
《中国海事审判2014》为连续出版的海事审判专业出版物,以务实和探索的精神,专事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内容详细精彩,观点新颖可靠。2014年为中国设立海事法院30周年,该书专设有“纪念海事审判30年”版块,全书分为审判前沿、海事仲裁承认与执行、船员劳务合同、域外法律、案例评析、案例精粹、年度报告、*司法文件等版块,一如既往地位海事领域专业工作者提供*的权威信息也学术观点。
《中国海事审判(2013)》以务实和探索的精神,专事于总结还是审判经验,交流审判信息,内容详尽精彩,观点新颖正确。全书分为:名家之言、涉外民事法律适用问题等版块。《中国海事审判(2013)》以务实和探索的精神,专事于总结还是审判经验,交流审判信息,内容详尽精彩,观点新颖正确。全书分为:名家之言、涉外民事法律适用问题等版块。
《中国海事审判(2012)》由广州海事法院主办,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国内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
《中国海事审判2011》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国内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
法律在规定商事主体的类型、内部治理结构的时候,应该给商人更多选择的自由( 论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政府应当带头讲诚信( 转型期政府诚信的重塑 ), 保险法*诚信原则应该保留 。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表现为公司自治、股东自治,因此,作者在 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修改 、 股东权和行使与自力保护 等文章中,提出加强公司自治与股东权的自我保护,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利。作者通过 论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论金融消费才权益的特别立法保护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等文章,建议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进行特别立法,加强国际合作,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
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如果说,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改革的先驱和核心,那么,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进而建立将现代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融为一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则是城市改革的先驱和核心。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带着旧体制的种种伤痕和厚重的历史包袱,在推推拉拉之中,悲壮地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因此,它就不可避免地会面对许许多多法律和政策上的困惑和矛盾;同样,它也不可避免地注定要在摸索和探求中前进。 引导、支持和鼓励这些掌握中国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到香港上市,是整个中国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不仅可以帮助国企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扩大投资者基础,而且更可推动国企遵循国际标准加强企业管治,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自1993年7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准成为家到香港上市的国有
张圣翠主编的《 商法(第7版高等院校 经济与贸易专业系列教材)》主要介绍了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商事合同法、 货物买卖法、 货物运输法、 货物运输保险法、 结算法和 商事仲裁等一般知识,围绕案例中的重要知识点展开分析,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内容丰富。
《股权的秘密:司法审判及风险防范研究》列举了十个股权法律专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些专题之间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有机地构成一个整体。十个专题题中,既有看似传统但实际尚未完全厘清的股权理论问题,也有实践中经常发生又争议较大的难题,还有与股权相关的具有前瞻性的法律问题,例如我国资本市场上的穿透式监管对股权代持所产生的影响这一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另外,《股权的秘密:司法审判及风险防范研究》还研究了股权服务问题,这是一个交叉性的学术问题,同时也是律师实务中有待探讨的问题。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重要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及时应用到工作实践中,本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订过程中的背景资料,以问答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全部条文及其适用进行了全面和完整的解读。本书读者对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部门、招投标部门;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单位;公路、市政、铁道、隧道、人防、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化工、爆破、矿山等行业的企业;工程担
这套文库既然取名为 法学前沿 ,那么,何为 法学前沿 ?在一些法学刊物上,常常可以看到 理论前沿 的栏目;在一些法学院校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一般都会包含一门叫作 前沿讲座 的课程。这样的学术现象,表达了法学界的一个共同旨趣,那就是对 法学前沿 的期待。正是在这样的期待中,我们可以发现值得探讨的问题:法学界一直都在苦苦期盼的 法学前沿 ,到底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孔? 首先, 法学前沿 的实质要件,是对人类文明秩序做出了新的揭示,使人看到文明秩序中尚不为人所知的奥秘。法学不同于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的地方就在于:宽泛意义上的法律乃是规矩,有规矩才有方圆,有法律才有井然有序的人类文明社会。如果不能对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人类活动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类整理,人类创制的法律就难以妥帖地满足有序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