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对大学新生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指导,以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为其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法律修养基础。 本书涵盖了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做忠诚的爱国者以及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学生注重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注重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 本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注重与时俱进,既可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训教材,也可供社会人士参考。
本书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课程实际,旨在编写能培养和提升我国法律人才应用技能、执业技能的实践教学教程,这是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和诉讼模式下,探求和摸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的一次有益的尝试。《21世纪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教材:法律技能综合实训》主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方法、手段,各种法律执业技能以及掌握这些技能的方法,包括会见当事人的技巧与策略、事实的调查与证据收集、法律信息的检索等。《21世纪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教材:法律技能综合实训》以侧重实践性为指导原则,突出可操作性,重点阐述各项法律业务操作的步骤、方法、程序、技巧及开展各项法律业务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是为非法律专业的沉重编写的法律实务教材,作者在编写本教材过程中,放弃了传统法学教材的编排体例,用较大的篇幅对商务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介绍,并在各章中强调了法律的实用性和操作和操作性,希望读者通过学习,不仅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更能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并加以利用。 本书每一章都分为三部分:部分是法律概述,让读者对商务法律有一基本了解。第二部分是经典案例,介绍判决结果和分析胜败理由,为读者提供正确的处理法律纠纷的思路。第三部分是实务模拟,要求读者在在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该教材既方便教师教,也方便学生学习。
由董敏杰主编的《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案例教程》是以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的“法律基础”部分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为蓝本、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为主要目标、以提高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和吸引力为理念的教学参考书。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案例教程》通过对民商法律制度、行磅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法学概念、法律术语等进行了案例式的解读。对高职院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起到重要作用。本书在遵循教学内容的基本逻辑结构的同时,贴近高职生的思想,符合社会生活的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案例教程》将法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在诠释案例的过程中解读了法学理论,具有导向性、针对性,对
基于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思考,我们组织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任课教师编写了本书。本书突出的特点是:定位上的突破,注重职业性;体例结构上的突破,注重实践性;教育过程上的突破,注重体验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指导》既可作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参考书,也可作为大学生培养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进行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的课外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