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是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 设二十章, 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二十个专题。 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第二部分, 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 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 第三部分,是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专门研究。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 本成果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 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第四部分,是研究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
本书是*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结项成果。
《天下·博观.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靠前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目前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