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围绕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理念一风险隔离,详细阐述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的主体、客体、效果等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分析我国和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与不足,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上的修正意见:作为资产证券化主体之一的特定目的机构,应采取特定目的信托而非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应赋予将来债权可转让性并适度放宽对其的法定限制;对“真实销售”应采取形式主义而非实质主义的司法审查标准,以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应以已有的国际公约为蓝本,构建资产证券化资产国际转让的统一实体法等。读者对象: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立法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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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理念是整个经济法理论架构中的一个更为上位的理论命题。本书按照“经济法理念的理论基础——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和具体表现——经济法理念的实现”这个层层递进的思路而展开。全书除绪论之外,作了上篇、中篇和下篇的划分。上篇为“基础篇”,主要阐述了与经济法理念的形成有直接关联的一般性理论问题。该篇由“经济法理念考辨”、“经济法理念的本源”和“经济法理念的时代性”三章所组成。中篇为“理念篇”,主要阐述了经济法具体理念的内涵、价值和意义。该篇由“经济法的人本主义理念”、“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经济法的适度干预理念”五章所组成。下篇为“实现篇”,主要阐述了经济法理念的实现法治保障机制。该篇由“经济法理念实现的宪政进路”、“经济法形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规范的膨胀,经济法的挑战已不容回避,经济学理论也大举侵入“法律的帝国”,本书即是苏永钦先生对此的反思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