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第三版)》为依据税务律师代理的疑难案件编撰而成的税法案例集,其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与实务性。2014年本书靠前版出版以后,在法律和财税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好评;2016年我们对本书进行了再版;本次对本书进行了三版修订,对书中错漏之处加以修正,删除8篇案例,新增21篇案例,很终精选了51起在执业生涯中接触的真实税务争议案例编撰成书,并根据全新的税法规定对相应的法律分析部分进行了修正,以求本书的案例和观点对现实税务争议案件的解决更具有针对性与指导性。可以说,这些案例汇集了目前税法领域存有争议的关键问题,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为继续发扬本书前两版的成功做法,在展示案件经过时,有选择性地入了部分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尽可能完整地呈现案件全貌。以此为基础,从税务律师的视角,对案件中
《税法的分配功能研究》从对税法制度规范——税法分配功能的条分缕析着手,提炼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进而分别探讨两类分配功能应该循怎样的制度逻辑以更好地作用于分配规制的实践;在前述研究基础上,探讨税制变迁和税法实践过程中两类分配功能如何兴利除弊、高效发挥的问题。
人工智能经过60多年的发展,到现在仍然没有超过5岁小孩的智力水平,不断提高人工智能技术已成为众多科学家和工程师努力探索的事业。《人工智能与本能:如何让机器人拥有自我意识》共分为4篇,篇对人工智能进行了概要说明,让读者对人工智能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第2篇主要讲述了人工智能的原理和核心本能的重要性;第3篇介绍了如何利用核心本能创造出真正拥有灵魂的、有情有义的强人工智能;第4篇介绍了机器人定律和人工智能示例。《人工智能与本能:如何让机器人拥有自我意识》没有任何公式,希望读者在阅读此书之后能够爱上人工智能,也希望读者积极踊跃地参与到人工智能的浪潮中来,从而抓住人工智能的发展机会成就自己的梦想!
本书内容包括:制定税收基本法的必要性;制定税收基本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税收基本法的内容体系与结构安排;税收基本法的基本原则;税收立法权研究;税务机关及其权利义务;纳税人及其权利义务;税务行政执法的原则和内容;税务行政执法程序架构的立法研究;税收管理体系的立法研究;税收司法保障体系的立法研究;设立税务警察的立法研究;税务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立法衔接等。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英文简称HS)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多用途商品分类目录,截止至2002年5月,《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方数量已经达106个(包括欧盟),全世界已有183个国家及经济联盟将其作为本国税则及统计目录的编制基础,其涵盖范围达国际贸易总量的98%以上。 为保证世界各国应用《协调制度》的一致性,解决因归类争议而引起的国家贸易纠纷,世界海关组织(WCO)协调制度委员会将其历届会议对较重要或有争议的商品作出的归类决定汇编成册,供各国参考、执行。 中国是《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中国海关的税则/统计目录应当与《协调制度》一致,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税则/税计目录归类应当与WCO通过的归类决定一致。 为使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
本书主要探讨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任何一个见闻广博的税务律师都应该掌握的比较税法方面的核心基础知识;同时也是任何一个学贯中西的税法研究都渴望了解的各国税法之间的结构性差异及共性。本书的定位相当实用,适合于不同领域的税法研究者:对于税务律师或者税务官员,本书足够简短而有趣,且重点突出,便于业务繁忙的实务工作者有时间和兴趣阅读;对于税法研究人员,本书是比较税法教学和研究的基础;对于税法专业的高年级学生,它是理想的教材或补充读物;对于比较税法已经有相当了解的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本书丰富的肢注和翔实的资料指引,使其能便利地充当研究或者查询的参考书。
本书分为六篇:“综合所得税与宪法”、“两税合一之宪法观点”、“解释函令与财税行政”、“租金管制与所得调整”、“综合所得税属地主义之检讨与改制”、“大法官解释与公司合并亏损扣除”。本书旨在借由理论与实务观点,特别是台湾地区的经验,讨论宪法与所得税间的关系。当今日所得税构成国家财政的重要部分之同时,所得税课征本身也对人民受宪法保障只基本权利,造成重度的侵害,宪法不仅构建课税的宪法基础,也同时设下行政、立法与司法均应遵循的课税原则与界限。因此,本书就几则所得税法上重要之法律争议,从宪法的观点提出分析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