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环境法和资源法两篇,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概述、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制度、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水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海洋资源法、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法等。 本书可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旅游专业、环保专业相关专业的师生阅读,也可供环境与资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考。
公益诉讼(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通常被理解为以个人、组织或者机关为原告,以损害国家、社会或者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公益)的行为为对象,以制止损害公益行为并追究公益加害人相应法律责任为目的,向法院提出的特殊诉讼活动。 环保组织为了保护公共环境利益,制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针对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企业提起的诉讼,属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不仅是公众环境意识觉醒和司法进步的表现,它的广泛推行,对便利公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监督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对扩大公民对环境公共事务的有效参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环境决策的民主化进程,提高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乃至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与跨境电子商务密切相关,不仅影响到跨境电商企业,而且已经上升到双边和多边经贸关系层面,并且关乎信息时代个人数据的使用规则。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主要包括四个核心问题:个人信息的使用规则与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管辖权、隐私保护的国际协调机制和国际标准。 本书综合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来系统阐述这四个核心问题,并系统地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适合从事国际商务的企业人士、学者和研究人员以及相关政策制定者阅读。
本书旨在通过对我国目前现行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和剖析,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概念界定、修复的相关流程、现行法律实践操作等方面展开论述和介绍,深度考察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立法体系和治理机制,以中外对比的视角汲取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以期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土地修复的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权理论自提出以来毁誉参半,焦点集中在其能否成为一项可诉性权利,或者说环境权能否类型化、具体化。本书从民法角度完成了环境权类型化与具体化的基本构想,以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从环境权的人权属性以及对人权的全面保障需要出发,论证了环境权与民事权利的沟通与协调关系,阐明了时代发展对协同性法律规范的迫切需求;结合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可能是而且应该是“绿色民法典”的观点,就民法典中的人性基础、环境物权制度、环境合同制度、环境人格权制度、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证,为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及相关制度摄入中国物权法及民法典的制定中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为突破部门法局限、创新法学研究方法,建立环境法与民法理论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提供了全新思维。
本书分析和论证的出发点是将环境资源系统作为一个公共物品看待,运用经济学有部经济组织的理论,把在保护环境资源系统过程中发生关联的各种权利变量纳入一个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分析。同时,将环境法律制度的变迁,即权利变量的有效配置,理解为是一个不断提高权利绩效的过程。为揭示制度与绩效之间的联系,本书建立了一个分析两者关系的通用范式--SIP范式。所谓SIP范式包括三部分内容:结构(Structure)--制度的权利结构。影响(Influence)--权利变量的成本效应分析。绩效(Performance)--绩效评价的标准。在SIP范式中,结构是公共选择的;选择的结构必然引起相应成本效应;相应的成本效应决定了制度的最终绩效。借助SIP范式,可以帮助我们寻求制度变革的突破口中,实现制度的有效变迁。本书在构筑抽象的理论模式的同时,又紧密地结合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历史
我国刑法规定的许多犯罪,都与有关的专业有密切的关系,都以有关的专业理论和知识为基础。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专门化,人们往往只掌握其中的一种而不及其余,势必影响对上述犯罪的全面、深入地理解。 本书作者突破“刑法”的围城,大胆地把危害环境资源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放在一起来考察,形成“立体刑法学”研究思路。书中同时辅以典型案例,对危害环境资源的各罪进行准确细致的剖析讲解,对广大的法学院系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环境保护法律实务人员都颇具参考价值。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股权纠纷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股权纠纷方面的案由规定为纲,通过实务指引部分解读各种类型股权纠纷的实务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并以典型案例的形式解析各类型股权纠纷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要点与问题。本书涵盖发起人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权质权纠纷、股东收购请求权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确定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并收录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
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本书在编写上力图广泛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各类出版物刊行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资料,包括教材、论著和论文、译著、丛书、一般读物、辞书和百科全书、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公开发表的内部资料、会议记要以及有关环境立法背景文件等。本书适合于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环境法律事务相关人员阅读。
《千字文》中曾描述和田玉:“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其聚天地之精华,得日月之灵气。 随着时代的演变,古人则以这青、赤、黄、白、黑五色为正色,其他为间色。时至今日,神石就是我们当代人比较追捧的和田玉。书中用精练的语言、精美的图片、实用的知识、准确的概念介绍了新疆和田玉的投资、收藏和鉴赏的基础知识。因此,不论是从文化传承,还是从厉史研究;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安居乐业的角度考虑,收藏新疆和田玉就是收藏中华文化和西域文明的一种境界。
本书是关于生态损害赔偿法律和技术问题的专门研究。本书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与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的法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专业工作者合作完成。写作的创意最初来自对“塔斯曼海”轮船溢油污染生态损害索赔案件的关注,而后则是对生态损害的防治问题的共同兴趣。
本书由“上篇”和“下篇”组成。 上篇为总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着力回答“是什么”和“怎么样”;二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分析”,着回答“为什么”;三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可行性分析”,着力回答“行不行”;四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总体框架构建”,着力回答“应该是什么”;五是“实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保障措施”,着力回答“如何可行”。 下篇为专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初始分配与有偿使用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前提”问题;二是“污染源排污核算与监管体系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监管”问题;三是“排污权交易模式的比较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模式”问题;四是“排污权交易平台构建”,着力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必不可少的“平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