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稿在总结、吸收既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独到见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首次对现代自由心证理论的发展与知识论的演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不但有助于解释自由心证的发展历程,也可以使我们把握自由心证的发展趋势。 第二,本书的另一个着力点是对心证形成过程的分析,这是我国学者目前对自由心证的研究比较缺乏的。第三,笔者探讨了心证合理性判断的两个标准:心证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心证形成的正当性。 第四,作者分析了我国印证证明方式的特点、成因、利弊及改革的走向。还在法治与情理的内在冲突为视角深入分析了自由心证异化的成因、缓解途径,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疑罪从轻现象进行了分析。第五,在自由心证的合理性保障中,作者主张应从强化事实推定、确立判例法和法律推定等方面促
本书共分五章,前两章总述了选题的意义和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诉讼法的意义。后三章分别为:犯罪构成要件与刑事侦查、犯罪构成要件与起诉程序、犯罪构成要件与审判程序。犯罪构成要求是犯罪学乃至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将其至于刑事诉讼法中审视,一方面可以完善刑法理论和刑事诉讼法理论,另一方面可用之于司法实践,对于犯罪成立与否的证明中公诉机关与辩护人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明确和证明方法的总结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书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诉讼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研为基础,考察了新法实施的状况、效果和问题,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凝炼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改革要点,以提升刑事诉讼的品质、促进司法公正。
本书稿在总结、吸收既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独到见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首次对现代自由心证理论的发展与知识论的演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不但有助于解释自由心证的发展历程,也可以使我们把握自由心证的发展趋势。 第二,本书的另一个着力点是对心证形成过程的分析,这是我国学者目前对自由心证的研究比较缺乏的。第三,笔者探讨了心证合理性判断的两个标准:心证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心证形成的正当性。 第四,作者分析了我国印证证明方式的特点、成因、利弊及改革的走向。还在法治与情理的内在冲突为视角深入分析了自由心证异化的成因、缓解途径,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疑罪从轻现象进行了分析。第五,在自由心证的合理性保障中,作者主张应从强化事实推定、确立判例法和法律推定等方面促
本书为刑事审判方法第二版,新版增加了对刑事审判理念和原则的论述,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庭前会议、庭审程序、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审查判断、案件事实认定等内容进行了大幅修订。同时,结合近期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罚适用尤其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近期新成果、速裁程序和赃款赃物处理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全面吸纳了近期新的法律规范和研究成果,观点更加准确,内容更加充实。
通过约翰·马丁格编著的《秘密线人》中对线人行为所反映出来的大量信息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透彻地认识线人。也就是说,通过研究一些浅显易懂的线人程序知识或技巧,将使执法人员更好地发展和管理线人。我们必须尽可能地找到一个能够最充分、程度利用线人的方式,并且在使用线人的过程中要遵守的职业道德,这本书就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提供一些有用的方法和思路。
本书以《刑事诉讼法》条文为主线,一方面总结归纳出各法条主旨,另一方面精心提炼出各条要义,并收录各要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完整清晰地呈现出了刑事诉讼各环节的要义及关联法规,确保司法实务工作者方便快捷查找和运用办案依据。当前,我国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越发细化,办理要求越发繁杂,对承办人的专业化、精准化要求越来越高,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承办人实际分配到个案具体办理环节的有效时间相对缩短,业务工作办案任务多,引经据典找法时间少。本书收录内容全面、结构体系清晰、要义指引精准,对于查找适用相关法条便捷和高效,是专为司法实务工作者精心打造的辅助办案工具书。
本书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并用的研究方法,阐释了交叉询问的概念、沿革、价值、功能以及权利基础等理论。考察了英、美、德、日交叉询问的立法规定、实务现状、学说争论,分析了交叉询问的顺序、范围、司法制度、道德、技巧等配套措施,研究了我国刑事诉讼交叉询问的未来走向。本书重点对我国刑事诉讼交叉询问的改革完善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建立有助于我国刑事诉讼动作并确保刑事被告质政权的发展模式提供了参考。
王敏远先生的《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收录的六篇理论研究论文著作,是集其十年刑事证据法研究之精华,主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批判的行文风格,对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和证据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在批判盛极一时的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的设想,即科学的刑事证明标准理论。本书大量引用哲学家、史学家及相关科学的经典论述,资料详实,论点明确,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看守所的职能地位,并对送押、提讯、律师会见、刑罚执行等工作做了全新规定,对司法监管工作规范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及内容评价,提出了新刑事诉讼法对看守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执法程序、执法环境、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各项执法环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分为绪论、上篇和下篇。上篇考察历史上几种典型刑事诉讼模式在代表性国家的演进,其中重点分析影响或制约它们形成、转型的深层次因素。下篇考察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形成与几次转型,并思考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前提和转型的方向,其中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性的转型,必须以改变规范权力的方式(实现法治语境)和建立体现非纯“功利观”的诉讼制度为前提。 本文以探寻制约刑事诉讼模式演化的因素为核心,其中考察的联结点主要有历史背景、权力结构(如多元利益团)、生产方式、时代思潮、文化传统以及法律移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