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著名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材,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现代国际法》18章,包括:国际法导论、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法、承认与继承、国家管辖权、国家及其财产管理豁免权、外交特权与豁免、国家领土、国际海洋法、空间与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家责任、武力的使用、国际人道法、个人刑事责任等。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部分老师和博士、硕士生相约将他们近期对国际法学法理方面的问题的研究心得结集成本书。本书探讨了期权税收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等问题,希望探求真知的学子从中获得启示,在实践中能够运用。
本书从罗马法、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庥、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详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本书自第二版以来,受到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怀和厚爱,连续印刷8次,此次做第三版修改:再一次纠正了第二版中存在的拼写及语法错误;第二,增加了部分新的内容,提高了本书的实践价值,新增了一些近年来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陆续出台的规范,还增加了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何充分利用WTO赢得合理权益的内容,希望本书可以在读者一如既往的关爱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书分为上下两部分。 部分为我国对外投资政策法规解读,从散见于我国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中,归纳分析了我国对外投资领域当前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共包括审批核准制度、鼓励政策、税收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制度。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第二部分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对外投资中的适用,结合华盛顿公约仲裁中心的判例和我国实践案例,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公正公平待遇、战争损害、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东道国违约等十方面核心内容,对我国企业如何应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效保护对外投资进行了分析。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生陈亚奔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