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
这本《中英美刑法基本问题比较研究》由李韧夫等著,是从中英美三个角度对刑法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的刑法学著作,涵盖犯罪的外部因素、因果关系、犯罪心理、不完整犯罪、杀人罪、伤害罪、性犯罪、侵财罪共八个主要问题。全书在阐述英美刑法基本理论内容的基础上,将其与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进行比较,进而对两大法系的相关理论进行评析,并突出热点及难点问题。这本《中英美刑法基本问题比较研究》既坚持理论的抽象性与深刻性,又强调理论与实践联系的重要性,并在系统阐述理论的同时佐以相关案例,是对刑法问题进行法系间比较研究的学术著作。
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编为“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国际犯罪与责任是作为国际法新分支的国际刑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传统上,犯罪和刑事责任的问题并不属于国际法的范畴,虽然在19世纪,海盗和贩卖奴隶的行为就已经被认为是国际法上的犯罪,但国际刑法真正成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犯罪与责任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本书是在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论国际犯罪及其责任”的基础上完成的。此外,由于学术界对国际犯罪与责任制度所属的国际刑法的性质和渊源存在不同的见解,因此,本书增加了“国际刑法的性质”和“国际刑法的渊源”两章,专门对这两个问题进行阐述。 基于国际刑法是国际法发展中产生的一个新分支的认识,笔者努力从国际法的角度对与国际犯罪及其责任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以就教于各位读者。
作为 法和刑法的边缘交叉学科, 刑法的内容经天纬地,博大精深。近年来,如火如荼的 刑事司法实践, 是为 刑法研究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叶良芳著的《 刑法基本理论研究》结合 刑法的基本原理,坚持承继和创新并重、实体和程序贯通、学理和案例相融,对 刑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内容新梳、体系重构和观点创释,充分反映了现代 刑法规则的内容和特点。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学和研究的参考书,对相关领域的实务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05年8月12日,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马克昌教授80华诞的喜庆之日。此年,也是马克昌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56周年。本套系列丛书是专为庆贺马克昌教授的80。寿辰暨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6周年编辑而成的。 在56年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生涯中,马克昌教授见证并亲身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55年跌宕起伏的历程。1946年,他从河南省西华县考入著名的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并投身革命。1950年,他因品学兼优而毕业留校任教。不久,他即被保荐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接受全新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攻刑法学。1952年,他完成研究生学业,回到武汉开始登台主讲刑法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遭遇严重打击和挫折时,马克昌教授也未能幸免。1958年,马克昌教授受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中的一本。文库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本书首先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调查取证、诉讼移管和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评述,然后精选了一些关于司法协助的代表性论文,对我国刑法系统理论研究极具指导意义。
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编为“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战争法是国家问对战争中的暴力行为适当性的共享信念。任19世纪下半叶以前,战争中的暴力权是国家的合法权利。此后,近代战争法的发展使国家在战争中的暴力权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对战争法发展的原因和动力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厘清三个问题:为什么在19世纪下半叶以后国家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地建立规范以限制武装冲突中的暴力?影响战争法发展的因素及作用机制是什么?影响战争法有效性和执行力度的因素是什么?《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认为,战争法规范的变迁是人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道主义原则和军事必要性原则进行平衡的结果。本书揭示了主导150年来战争法形成与发展的真实因素,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战争法诸公约迅速建立的原因。从而拓宽了国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