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思,是光辉的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同时又保证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久稳定和繁荣发展,并使之持续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事实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完全正确的。港澳回归祖国,提升了全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爱国主义热情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大群众殷切希望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实行的具体制度和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增进见识,加强合作交流。为了适应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观实际的需要,特邀请
财产私有制是美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没有这种私有制,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便会坍塌。因此,私有财产权制度在法律上得到充分的发展是毫不奇怪的。美国具有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确私有财产权制度(当然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亦如此)。美国财产法的广泛和复杂使得美国律师也常常难以理解财产所有者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于中国同行们来说,要完全理解会有更多困难。因此,这本书向中国读者介绍美国财产法的书本身就表明了一种巨大的努力和成功。 同时,在中美两国加强了解和合作的过程中,这本书有助于促进两国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本书的出版无疑是时机。
《美国 》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实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性法规。该法规已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发布。由于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中的编号为第21章117部分,因此也被简称为117法规。
《比较法律传统》是美国法学院比较法课程的概要读物,该书从美国律师的实践需要和学术兴趣出发,选取了西方几大重要的法律体系,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和比较。本书是1999年的第二版,共分四个部分,依次为“法律比较研究导论”、“民法传统”、“普通法传统”、“欧洲超国家法律与制度”。 与欧洲各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同行相比,美国法律界对比较法的重视程度显得相对不足。在导论中,作者首先对此进行了反思,分析了原因,并在这一语境下论述了比较法的意义、目的和功用。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强调了功能主义和语境论的重要性,并讨论了“法律传统”的概念。这里所称的“传统”,并非凝固的过去,而是指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至今仍具有活力的现实动态体系。将书名定为“比较法律传统”,而非“比较法”,反映了作者主张实定法而注重法律系
《企业所有权论》部分的三章阐述了关于企业所有权的核心理论,以下的章节将运用这一理论框架来分析不同所有权形式在不同行业中发挥的作用。第二至第四部分中分析不同行业特点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内容是相互支持、循序渐进的。通过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观察同一企业形式不同行业中的表现,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每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长处和短处,这比单纯地研究某一种组织形式在某一个行业中的演变效果要好得多。所以,研究农业供应合作社以及合作制和共有制的公寓住宅可以为我们探讨雇员所有权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资本供给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而通过对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与批发供应合作社以及非营利机构和互助企业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中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重要性。
本书由日本东京大学民法教授我妻荣的四篇论文组成。这四篇论文代表了日本民法的研究成果,堪称日本民法学的经典之作。论文涉及所有权、债权、企业及民法研究的方法论等民法的核心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对于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的中国读者将大有裨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一文是根据我妻荣在东京大学法学部讲授《债权论》的讲义加工而成的。该文被收入学生版,成为日本法学院校学生的论著。 本书自1953年出版后,重印23次,深受读者欢迎。
美国是世界上法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二百多年来的法制建设经验对中国的借鉴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改革开放以来。中美两国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国人对美国法律的了解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 然而,美国法博大精深、浩如烟海。既有从英国传来,经改良而美国化了的普通法,又有随其社会发展而不断制定的成文法;既有全国统一的联邦法律,又有各州互不相同的州法。这些些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与协调,使得美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复杂多元、立体交又、不断变化的特点。因此,要真正了解和掌握美国法律、即使对美国人,也并非易事,而对于生活在不同语言、文化和制度背景之下的中国普通读者就更加困难。 本会丛书的编辑出版、正是希望通过作者的消化,和理解,将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票据是支付工具,也是各种理财工具之工具。身处理财蔚为风气之今日社会,不同其为公司行号或为家庭个人,对于如何使用票据,应该有相当之知识。 本书由作者主笔,由第二作者提供其丰富之票据实务经验,由第三作者就其教学心得,提出不同见解,其同讨论合力完成。共同著作人间,有如“著作后语”所述,对特定同题偶有不同意见,遇此情节,暂且以主笔作者之见解定稿。 本书是一本微不足道之小著作,目的在于普及使用票据之知识。
同英国和美国一样,加拿大也有产生法律冲突的天然土壤。因此,以解决不同法域间民商事法律突为己任的国际私法,在加拿大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加拿大国际私法虽源于英美国家,但其发展并未囿于英美传统国家私法。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上,对英美国家及其他国家的国际私法,加拿大所采取的都是有鉴别吸收的态度,并力图有所发展。因而,加拿大国际私法已经成为普通法系国家现代国际私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有关加拿大国际私法方面的著述、判例和法规,本书从冲突法角度对加拿大国际私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和研究。 全书分为4编,共13章。编导论部分共2章,章从总体上阐述了加拿大国际私法的概念、理论与方法,并介绍了加拿大国际私法的研究现状,第二章着重探讨了加拿大国际私法中的住所与居所问
本书可能帮助你解决或避免诸如此类的问题。它提出好的法律写作的特点是、明晰、简短、简洁和语气职业化。它详述了写作的过程特别是其中涉及的诸多具体问题,包括如何开头、如何确定写作的内容、如何选择正确的概念、怎样组织结构、怎样避免模糊、写作的风格和惯用语、如何定义、产生法律后果的用语以及当法律写作造成模棱两可时所适用的法律解释规则等。同时单独讨论了合同和立法文件的写作以及用计算机写作和写作的道德等问题。本书大量使用了包括以上所引范例在内的生动例子,同时语言刻意浅显易懂,因而非常适合具有英语基础的法学院学生和包括律师面人的法律从业人员阅读。 本书为如何进行法律写作提供了大纲,并告诉律师们如何能满足客户的要求,解决现存的问题,避免将来可能会产生的问题等。本书内容,详细介绍了一般的写作
担保物权法,由于多种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并且如实地反映了经济的动向,是变化多端、敏感的问题。正因如此,似乎不少学生都感到这是民法中最难理解的部分。鉴于此,本书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