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禁刑在近代以来成为各国刑罚体系的中心,矫正罪犯使其复归社会成为监狱行刑的主旨。但是监狱行刑以将罪犯隔离于正常社会的手段,去追求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却形成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深刻矛盾。在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中,监禁刑的运行成本在不断增加,而其改造效能却令人失望。为缓解这一问题,在西方兴趣了行刑社会化思想,主张慎用监禁刑,尽可能把罪犯放到社会上接受矫正,同时弱化监狱的封闭性,使其尽可能接近于自己社会,并扩大社会力量对自顾不暇正事业的参与,以利于罪犯回归社会。 行刑社会化代表着行刑发展的国了趋向。在行刑社会化导向之下,推下我国的行刑改革,已大成势而趋。本书旨在对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内涵、价值及立论基础等作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并为这一思想在我国行刑实践的推行建言献策。本书除导论、结语之外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
本书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本书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共分十一讲,包括绪论、上篇、下篇三部分,是中国刑法史的古代部分。 一讲,中国古代刑法的起源,是本讲义的绪论。上篇从第二讲到第八讲,依照王朝更替的顺序,系统介绍各朝各代的刑法。其中,每个朝代先介绍刑事立法概况,再具体讲述刑法的内容,包括刑名、罪名、刑法原则和刑法的特点,这种以朝代为经问题为纬的写作方法,是以往一些刑法史通行的方式,如周密所著《中国刑法史纲》.,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等,其优点是线索清晰,缺点是一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演变,往往贯穿几个朝代甚至千年之久,在分朝代论述中就难免显得零散;而有些问题千年不变,各朝各代大同小异,反复论述就显得重复累赘。对此,本讲义又特设下篇作为专题,第九讲,以唐宋律的刑事罪名为核心,介绍中古时期的罪名之制
本书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惩治与防范丛书》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一册。书中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与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这是一本对刑法所涉基本问题进行通透讲解与独到分析的专著式法学的教科书。本书以刑法机能、刑法原则、刑法解释、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刑罚制度等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其中所涉学说予以客观介绍,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细致分析,同时辅以丰富案例,从而对刑法基本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
犯罪未遂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的一种重要的未完成形态,其理论价值和实务意义突出。本书立足于我国关于犯罪未遂的刑法立法、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适当参考借鉴外国立法例和刑法理论,对犯罪未遂形态的基本问题及总则、分则领域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书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拓展了犯罪未遂形态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具有理论和实务参考价值。
基于对刑事政策作为一门“观察的科学”、“批判的科学”、“决策的科学”和“形而上的知识体识”的学科定位,梁根林对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充分注意了实然审视和应然展望的逐步推进,应然展望又充分兼顾了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而使其设计的解决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梁根关于死刑的存废、去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分析,不仅表明梁根林的刑事政策研究到了相当的思想深厚度,展现了其娴熟的学术驾御能力,而且使其对死刑的刑事政策分析具有丰厚宽广的学术信息,真正做到了思想深厚与信息宽广并茂。 “刑事政策研究系列”的出版,标志着梁根林在刑事政策研究上的成熟与自立,也足以使其在刑事政策域树起一座学术的高峰。 梁
典型、重大、知名的刑事疑难案件及其诉讼过程,能够从多方面折射出犯罪人的个体问题、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本书精选典型、疑难而为法律人和社会民众所共同关注的刑事要案名案进行研究,既具有专业的学术价值,也蕴含深刻的社会意义。数位作者从案情出发归纳和发掘问题,但在问题研究上又不完全拘泥于案情和案件问题,而是旁征博引,生发开去,深入问题,升华法理,从而使案例研究既有实践意义,又有学术价值。并且在案例研究之后,尽可能地附有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司法文书,以备读者查阅和进一步探索有关问题之用。
法律格言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本书从基本含义、内容在根据、具体内容、适用问题等方面对二十余条刑法格言展开了阐述,使用的法律格言达三百余条。书中的黑体文字均为法律格言,其中既有古罗马的法律格言,也有英国、德国的法律格言。读者无疑将对这些法律格言以及作者的阐述留下深刻印象。
本书从财产性质及财产控制关系人手,对新形势下财产犯罪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展开研究,厘清刑法理论中对财产犯罪认定的一些界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有所帮助。
面对白领犯罪、企业家犯罪不断增长的趋势,为了使经济刑法充分发挥其保护刑法公正与促进市场增长的作用,刑事制裁介入经济违法行为应当设置好介入的广度与深度。我国经济刑事制裁制度离应然的理想状态还有差距,由龙兴盛所著的《经济违法行为刑事制裁介入度研究》一书从办案法官视角,提出我国经济违法行为刑事制裁介入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路径选择,将空泛的“适度论”落实到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去。无论大企业家还是一般白领精英,为防范经济犯罪的刑法风险,都值得一读。
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由于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短时期内难以清除,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等等。特别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办案难度明显增大。因此,必须加强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中新情况、新特点、新形
本书是作者厚积薄发、博观约取之作,是其入刑法学之门二十多年来的思考和总结,亦在其长年给学生授课的讲义基础上加笔而成。 《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刑法学》有清晰的指导思想和体系,在阐析刑法学基本理论和制度外,力图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传统与创新的结合。作者以“严谨求实”为“开拓创新”之前提,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刑法学理论和体例,对于很有必要引入的新兴理论,也是使用耳热能详的传统话语进行阐述。二是本土与域外的结合。作者认为即便中国刑法学骨子里是外来的,但至少在形式上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性知识,所以本书在解释中国刑法条文的过程中,均以我国学者的观点为主。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作者认为刑法学的魅力之一在于其强有力的执行和应用,因而本书穿插有大量的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以助读者理解不同学说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