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指引》以“对错案中各类证据的形态、特征、属性、价值的分析”为基础,以“将证据分类为客观性证据和主观性证据”为起点,以“客观性证据是证据相互印证的核心和主导”为理念,以“客观性证据的实质审查、信息挖掘、内涵解释、全面验证”为骨架,重构公诉证据审查活动路径、方法,创造性地提出刑事客观性证据审查新视角。
《用数字证明法律和诉讼中的实证方法》展示了一些社会学和统计学工具在下面两个领域中的应用:在法庭上提供证据,研究与法律有关的重要问题。全书包含大量的实际案例,涉及死刑、陪审团遴选、用工歧视、大范围侵权和DNA图谱技术等。解释了研究者如何导出宝贵而可靠的数据——通常这些数据并不难获得,也解释了这种努力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偏差的原因。用非专业语言阐明了如何处理辨别因果关系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各种基本问题。
《民商法学专题研究书系:民事时效制度要论》分上、下两编。上编介绍民事时效制度的一般理论、历史沿革、构造、期间等;下编论述消灭时效制度和取得时效制度。作者结合国外民事时效制度之规定,对我国现行民事时效制度进行检讨,并提出相应的学理建议。 读者对象:法学学习者、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新行政诉讼法讲义》作者梁凤云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执笔人之一,《新行政诉讼法讲义》是对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目的、适用等问题进行的全面梳理与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教程》根据该法及其配套规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全面系统地阐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立法精神与适用原则。紧密联系调解仲裁与诉讼实务,重点阐述该法新制度设计及与相关制度的关系和变化,概括总结了办案实践中的成熟经验,综合反映了法律适用研究的成果。结合办案实务中的重点、热点与疑难问题,开展了针对性的阐释研究,系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与经营纠纷处理的培训教科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书系:转型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证研究》主要调查社会基层的城市社区和农村的纠纷与基层民众解决纠纷的特定需求和偏好;法院纠纷解决功能的发挥;部分负有纠纷调处职能的行政机关的纠纷解决;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构的纠纷解决以及民众对纠纷解决机制的认知情况等。具体以对调查数据的描述性分析和解释性分析为核心,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深入研究民众在个人纠纷解决中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趋向,影响民众选择行为的因素,从中发现实践中阻碍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的深层原因,分析当前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对纠纷处理机制进行理论上的反思。通过人民调解自治、行业自律协调、行政调处和司法审判的科学、有机结合,使司法调整和社会纠纷解决机制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
司法证明由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阶段组成,取证是基础,举证是前提,质证是关键,认征是目的。如果说整个司法证明制度建设是一个木桶工程,那么证据规则则是木桶中最短的一块木条。科学合理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证据规则》以司法证明的四个阶段为主线,以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来设计未来的证据规则体系。全书共五编,绪论主要介绍了证据规则的基本知识,其余各编分别阐述了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征规则、认证规则。《证据规则》主要是关于设计未来证据规则体系的探讨,也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普通公民从事诉讼活动提供帮助。
本书是《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第三个版本。本书在全面回顾和反思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础上,讨论了这门学科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范畴以及研究方法问题。本书对支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讨论了刑事诉讼的宪法基础问题、程序正义理论、程序生制裁理论以及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本书还结合新近兴起的量刑程序改革和刑事和解运动,提出并论证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那就是量刑程序的独立性理论与合作性司法理论。本书倡导一种从经验到理念的研究方法,也就是从中国的法制改革和法制经验中提出概念,总结出制度形成的规律,并进行适当的理论概括和抽象,然后,尽可能地将作者的理论与中西方相关的主流理论进行学术上的对话。 追求法学理论的创新,而不是简单地推动立法修改和司法改革,这是作者的基本学术志趣
《公诉意见书写作与范例研究》细致论述了制作公诉意见书和出庭意见书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上了十余篇涉及多种犯罪类型、风格多样的公诉意见书,集中展示了公诉人的执法水平和司法智慧,充分体现了公诉意见书在出庭支持公诉中的地位和作用。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不起诉的实体根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不起诉制度及其程序根据、不起诉的刑法理念根据、不起诉的刑事政策根据、不起诉的犯罪社会学根据、不起诉的刑法规范根据、不起诉制度改革展望等。
司法证明由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阶段组成,取证是基础,举证是前提,质证是关键,认征是目的。如果说整个司法证明制度建设是一个木桶工程,那么证据规则则是木桶中最短的一块木条。科学合理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证据规则》以司法证明的四个阶段为主线,以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来设计未来的证据规则体系。全书共五编,绪论主要介绍了证据规则的基本知识,其余各编分别阐述了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征规则、认证规则。《证据规则》主要是关于设计未来证据规则体系的探讨,也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普通公民从事诉讼活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