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大讲堂》丛书以贴近生活、易懂实用为宗旨,选取与农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内容涵盖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写作方式上采取问答式,语言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辅之以大量的例子,书后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部分书后还附有相关实用文书,以求让广大农村读者看得懂、用得上。 本册为《刑事犯罪法律知识》。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六五”普法规划的适时推出意义非同寻常。而对于地域辽阔的农村、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业、人口众多的农民来说,法制宣传教育有着更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落实党中央在“十七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工作。虽然我国已经历了20多年的普法教育,但“三农”问题依然大量存在,法制观念尚需加强,加之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以及一大批与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农村普法仍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满足他们学习、运用法律的强烈需求,以“金色乡村出版工程”为契机,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普法丛书——“农民与律师聊法
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有罪行,并被提请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参加者,在刑事诉讼文明发展史上经历了由诉讼客体到诉讼主体的演变过程。这是一个人权保护不断得到加强、诉讼民主精神获得张扬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刑事被告人诉讼地位的提升和权利的逐渐扩张,刑事被告人基本理论及相关制度的研究也越来越引起各国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极大关注。随着世界各国诉讼机制的日益成熟,刑事诉讼法出现了趋同性。有关国际性法律文件比较系统地确立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限度的诉讼权利及其程序救济机制,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认同,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法是否具有公正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的普遍的准则。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也赋予了被告人广泛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