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国有企业实际,详细介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任务、标准规范和实践要求,重点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特别是党纪案件办理规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既有流程图示、文书模板,也有实操例证、要点解析。全书脉络清晰、内容详实,突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是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参考。
《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绝版。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 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罗斯科 庞德是美国20世纪有名法学家,是 社会学法学 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庞德生平论著近八百种,代表作有《法理学概述》《普通法的精神》等。本书是作者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所做的专题讲座讲义,对于法律的价值原则、什么是法律、为什么需要法律以及法律的任务等问题作者都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了解和研究庞德的社会法学思想和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美利坚共和国在衰落、在走下坡路吗?布鲁斯 阿克曼给出了肯定回答。他将原因归结为:美国体制的反民主性,人民不再在场,司法权力在消极主义与能动主义之间的选择原本就是政治性的,总统所代表和控制的行政权力不间断地扩张,联邦政府权力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国会权力利益集团化。这一切都在侵蚀着美国体制的民主性,将其拖入了大国兴衰的历史周期律。布鲁斯 阿克曼教授在此发展了施莱辛格的 帝王总统论 ,认为美国总统在过去半个世纪已经成为美国宪制内的危险分支。水门事件、伊朗门事件和反恐战争只不过是更深层病理的症候而已。阿克曼记述了通常认为相互孤立的一系列发展 总统初选的兴起、民调专家和媒体化妆师的角色,到白宫 沙皇 的集权、军队的政治化、再到为证成总统夺权而对宪法学说的操控,这些各不相同的变化将在21世纪联手
本书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更不是学术论文的汇集,而继续保留了学术随笔的性质。本书绝不是对法律格言作出专门研究的学术作品,不拘泥于法律格言的原始出处和含义,而是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利用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来作出新的理解和评论。或许,制度也罢,规则也罢,法律条文也罢,在程度上都属于 过眼云烟 ,甚至稍纵即逝。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的 理念 或 思想 ,则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那些历经数百年而仍具影响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于此。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1993年已至第16版的拙著《民法》的简本。我之所以撰此简本,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拙著《民法》之写作初衷,限于处理民法适用上的难点。比如在其第22章中,我虽讨论了"自无权利人处取得"制度,但就自权利人处取得问题却略过不谈;也就是说,我是假定读者已掌握关于后者的基本知识。类似情形也见于对《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的处理:就对其他权利之侵害予以详论(第24章第2节);而就极为常见的对所有权之侵害,仅是顺带提及。但在考试中,大量(而且恰恰是*为愚蠢)地出错,无疑又是出现在这些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拙著《民法》显然无法容纳对这些简单问题的讨论,否则会远远超过其现有规模。 其次,同样基于拙著《民法》规模方面的考虑。该书自第1版以来,
本书为陈瑞华老师的一部学术演讲稿,收录了作者在全国各地所做讲座的精华:既有为初涉法律之门人士准备的法律入门知识、为法律实务人士准备的职业技能训练、也有为法学研究人员准备的问题研究。全书分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程序法的基本理念、证据法的九大原理、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行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的思维方式、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检察官的思维方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困境和出路十一部分。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而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国内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阶层犯罪论的构造》一书是车浩在过去十多年里,持之以恒地思考和探索犯罪论体系的成果,也是车浩首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本书以阶层犯罪论的结构为主题,分上下两篇,从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整体考察和具体展开这两个方面具体探讨。上篇共四章,分别从历史、话语、逻辑和功能四个角度,整体性地考察在中国语境下引入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境遇、理由和前途,体现了一种反思性和整体性的立场,属于"针对犯罪论体系进行的思考"。下篇五章,则是在各个阶层内部的一些具体构建,属于"根据犯罪论体系进行的思考"。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弗里德里克 肖尔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政法思想与 枫桥经验 的诞生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 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 大传统 与 小传统 相结合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 枫桥经验 等内容。二是对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人民法庭 、 枫桥式派驻检察室 、 枫桥式司法所 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 与调解、 枫桥经验 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 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全书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
《法理学:全球视野(第四版)》是以全球化为视角分析与审视法理学基本问题的法学教科书。以静态的法-动态的法两编为结构,在对传统法理学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探求规范性的、普适性的法理学,以追求正义、规范权力、保障权利为核心内容,并运用法学基本原理与内在演进脉络重构法理学新体系。作者积数十年之功,融近年全新成果,对各章增删修撰,而为第四版。本次修订中,特增加司法理论相关内容,在形式上亦新添图表,并设章后讨论题、延伸阅读与延伸思考等多元栏目,使本书在彰显作者学术视角的同时,更具教学价值与社会意义。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第二版)在保留版风格和内容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律业务的逻辑,将全书重构为两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 民法典 全类型合同起草与审查》。本套书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判例撰写,精选大量新的司法判例和裁判规则,更为准确、详尽地反映了新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变化,与合同起草、审查法律实务契合度更高。全书配以大量的图例、表格,可视化效果更佳,展示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方法技巧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可以称之为一套图解合同起草审查的书籍。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包含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 和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本技能 两篇十五章,主要介绍合同法律业务的基
法律体系理论,是近世西方学者甚为关心的问题。英国著名法理学家约瑟夫 拉兹教授的代表作《法律体系的概念》一书,可说是此问题的集大成者。拉兹的学说,既坚持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也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该书中,拉兹对奥斯丁、凯尔森和哈特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本人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主要观点有:以渊源为基础的法律概念、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审判中的法律和价值等。其中,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至今仍颇具参考价值。
本书从数字法治基础理论入手,对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等进行论述,试图全面回应现代法治向数字法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快规制理念的更新转型、推进规制体系的重建和加强规制方式的探索来应对挑战和风险,有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首先,本书致力于回应法治转型。面对数字社会的加速发展与迭代变革,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数字化战略予以应对,我国则作出了 数字中国 的重大规划和部署,各地也不断地进行试验创新。这些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安排和制度变革,必然会对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产生从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的重大转型。本书编写就旨在回应这一时代趋势,提炼其中的实践问题和理论命题,在知识、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一定的阐释、解析和回答
本书篇幅不大,但令人耳目一新:阿克曼直截了当地说 别了,孟德斯鸠 ( Good-bye, Montesquieu),他打破美国行之已久的三权分立教条,尝试建构一种 新分权 的模式,这对读者来说恐怕有一定的震撼效果。作者特别强调,自由民主的宪政价值并非是一元的,它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民主正当性、职能专业化与基本权利保障。作者明确的反对总统制,因为它在一定意义上与共和自治的核心精神背道而驰,甚至会带来对法治的严重挑战。不过,作者也并不迷恋美式总统制的反面,也即威斯敏斯特式的议会制。作者以当代德国、加拿大、南非、印度等国家的经验为基础,提出了 有限议会制 及 一个半议院 的方案。除了立法、行政、司法分支外,在政府组织中还可能包括其他分支,如廉政的分支(独立的监察机构)、规制的分支、民主的分支(选举委员会)、分配正
2001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和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信托。信托制度作为一种源自英美法的制度已经在我国生根发芽,并且从商事信托逐渐回归民事信托,正在成为 进入寻常百姓家 的一种普惠制度。本书作为一本介绍英美信托法精髓的基础性著作,回溯信托法的本源,解析在家族财富管理领域的信托制度,为帮助国内读者准确把握和了解传统信托的特点,提供作者早年在美国亲自撰写的若干家族信托文件的中译本以飨读者。同时,本书揭开了商事信托的面纱,指出商事信托是在传统民事信托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事实,澄清了信托法理的本源。本书在主述英美信托法的基础上对我国信托法也有简要述评,以期对我国信托法的发展抛砖引玉。
市面上以中国纳税人为出发点,且从法律技术角度系统阐述FATCA和CRS下具体规则的著作十分鲜见。在此背景之下,《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的作者基于期在根西岛、泽西岛和英国等地具体进行FATCA和CRS下反避税合规与咨询工作的经验,以及数年来对于FATCA和CRS制度的系统研究,编写了本书。本书以相关国际法律准则为依托,结合目前已经开始实施FATCA和CRS国家的实操经验,分别从信托、离岸公司与合伙、基金、保险等角度介绍和讨论不同行业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披露问题。本书的出版填补了目前中国国内对于FATCA和CRS法律规则研究的空白,同时对进行FATCA和CRS合规工作的金融机构,以及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有较大参考价值。
典型合同具有学理上的复杂性和实践上的丰富性之特点,本书从 有名合同 之细微着手,展民法典时代合同法分则之要义。 全书贯通立法、学说和案例,在内容方面,以《民法典》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对典型合同进行 合纵连横式 阐释。纵向上,对《民法典》合同编所涉十九类典型合同之基本概念、性质、成立、效力、终止等内容分章进行逐一深入分析,并对合同编的制度变迁作简要介绍。横向上,在关照民法典体系效应、阐释典型合同制度及其内部架构的同时,亦注重联动《民法典》其他编乃至其他相关制度原理。通过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向读者展示出典型合同法律架构的三维全景图。在结构方面,设置 案例 拓展 思考 等栏目,以供加深理解或者延伸探讨。 本书既可为深入学习合同法提供路径,亦可为司法实务工作提供参考。
本书收录了杰里米 沃尔德伦自2007年至2015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或演讲稿,集中反映了他关于人的尊严的哲学思想。与道德视角下的尊严观不同,沃尔德伦主张从法律视角对尊严作阐释,探究尊严的独特法理。在他看来,尊严首先是法律创设的概念,尊严的本义不是道德价值,而是地位或等级。现代社会中人的尊严是指所有人都处在同一等级,每个人拥有崇高的地位。法律哲学视角下的地位尊严理论是沃尔德伦的尊严哲学最*原创性的部分,其避免了道德哲学中有关尊严的价值内涵和最终基础的纷争,有助于世界各国就国际人权法上的尊严概念达成共识,并为国际人权规范的普遍接纳和广泛适用提供一种相对中立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