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实施后,我国的反垄断案件总是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无论是反垄断行政执法案件,还是反垄断司法案件,相关当事人对于所涉具体问题的理解都相去甚远。如果对这些“相左”的意见加以罗列,就会变成一片“丛林”。假如反垄断法的实施是一片“丛林”,那么引领反垄断法走出“丛林”的出路就在于一个国家须要拥有一流的反垄断司法制度。蒋岩波等编著的《反垄断司法制度》是反垄断司法的专著。概括了各国反垄断司法运作的原理,梳理了反垄断司法制度建设的经验;从比较法入手,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阐释了反垄断司法发达程度对反垄断法实施绩效的决定作用;提出我国实行反垄断司法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反垄断司法制度》按照我国反垄断案件的审判机制、反垄断诉讼的管辖、当事人资格、法律责任及各类诉讼
本书以人民司法观的发展演变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实践过程为主要内容,具体考察新中国司法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制化理路、难点和亮点。主要通过梳理以董必武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如何在政权初创时期,创造出既有专业水准,又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司法观,进而再现新中国初期如何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民司法观的历史实践过程,以史为鉴,总结人民司法制度实践的特色,期待能为当前司法文明建设提供属于中国本土的历史经验。
《司法确认程序的生成与运行》对司法确认程序生成的路径、策略、技术和关键,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司法确认程序的复兴功能、减压功能、参照功能和善治功能,司法确认案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确认裁定的执行管辖,司法确认程序三大实践误区的表现、成因、矫正,司法确认程序的比较优势与未来前景,以及司法确认程序在典型案例彩石山庄项目案中的适用等内容,综合运用法学、历史学和政治学的多学科研究方法,从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结合的角度进行了专题性研究。
美国选举的参选率比绝大多数成熟的民主国家都要低得多。原因或许在于,虽然许多美国人既不支持民主党也不支持共和党,甚至对两党都没有好感,在美国却只有这两个政党有机会获胜,因而缺乏竞争。又或者是因为,在美国的竞选活动中,就大多数立法机构选举来说,现任议员获得的捐款都明显过高。本书带领读者去探究此类问题,以局内人的视角展示了这个制度的实际运作方式,也揭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读罢此书,读者将能清晰看出美国选举体制中的深层问题。
本书主要内容对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概念进行阐述。少年司法制度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应对少年罪错(包括身份罪和违反刑法的行为)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各国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意义。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对于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本书即对少年司法的一些基本的核心概念,例如罪错、保护处分、保护程序、分流(转处)、舍弃管辖、少年司法组织、少年司法法等展开较为细致的探讨。 这有助于正确认识国外的少年司法制度,有助于我国少年立法工作的进行,也有助于构建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腐败日益成为全球问题。腐败涵盖的活动范围极广,从跨越全球的非法贩卖到恐怖主义,再到行贿受贿和任人唯亲;不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腐败都是经济不平等的主要推手。在这部通识读本中,莱斯利·霍姆斯考察了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定义腐败的棘手之处,以及在评估其规模和性质时出现的问题。对于腐败,霍姆斯从环境、经济、社会、政治和国际等角度进行了极为重要的探讨,并对这个世界性难题的解决之道提出了思路。
本书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讨论了隐私为何对我们如此重要,而什么又构成对隐私的侵犯。从某种程度上说,侵犯隐私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爱德华·斯诺登对美、英等国安全部门对公民实施监控的揭露,使得人们对个人隐私的关注显著增加。互联网给各种形式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所带来的风险,在二十年前是难以想象的。人们搜集、存储、交换和使用信息的方式已经永久性地改变了,而随着网络日志、社交媒体以及信息时代其他发明的惊人增长,可访问私人数据的生成规模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而这无疑会给我们的隐私带来令人不安的威胁。对于哗众取宠的媒体不断散布的谣言,人们常常在无比愤怒之余,也在不断降低自身对隐私域的合理诉求。雷蒙德·瓦克斯通过考察隐私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深入探讨了作为一种基本价值的隐私该如何与诸如安全、言论自由之
本书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在于: 通过分析法律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法官职业, 揭示我国法官职业的现状, 反思我国法官职业专业性的缺失的缘由, 从中引出有益启示, 为建设中国特色的法官制度提出构想与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汇编》收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年2017年人民法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关于行政审判、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法学会成立联合调研组,经充分论证制定了以陕西省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