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防卫不是消极逃避,也包括主动进攻。 只要不是自己主动引发伤害行为,无论是提前准备防卫的工具、提前设定防卫的装置,还是积极还手,都不是互殴。我们如果对侵犯权益的行为感到被冒犯、感到不舒适、感到需要拒绝,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本书从中国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的现状入手,通过文本分析、案例分析、实证调研、比较研究等方法,摸清我国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的总体情况,以无形资产主要类型的开发为突破口,提炼出关键问题,并分析其背后制度与规范层面的成因。本书结合商业性体育赛事与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形成的立法、司法与执法经验,同时把握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的新趋势及所面临的新型法律风险,提出理顺主体关系、明确规则框架、规范交易平台等系列举措建议,总结出强化我国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法律保护的路径,让法律更好地为我国体育赛事无形资产开发保驾护航。
本书主要关心的是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即当面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时法官应如何做出理性的判断。本书主张疑难案件的裁决仍然应当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是在既有法律框架之下的一种推理或论证活动。正如简单案件的裁判那样,疑难案件的裁判也应当符合或具备基本的法律属性。这项研究奠定在传统法律方法论的基础之上,并在关于裁判的方法和理论的研究方面有所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的理论语境中司法审查和行政诉讼的含义并无二致,但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推进,仍将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停留于一般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显得不合时宜。原因在于,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在整个行政诉讼体系中呈现出以解决纠纷为基础,监督权力为支撑,保障知情权为终极目标的多元诉讼目的观。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制度在实践中运行的优劣,决定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虚实,又进而影响行政权力监督的强弱,终导致知情权保障的深浅。基于类案数据分析和个案案例研究,以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中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的推进环节为逻辑顺序,从司法审查的行政目的视角,贯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研究进路,集中围绕相比较其他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更为突出存在的滥诉标准确定难,审理规则掌握难,争
厦门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创办于1926年,其后几经坎坷,历尽艰辛。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学院在重视提高诉讼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诉讼法学科的发展。近十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发表了许多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制度、破产制度、海峡两岸诉讼制度比较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为适应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升学术研究水准,促进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摇旗呐喊,尽一点绵薄之力,我发起编写“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受20世纪90年代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我们将本丛书的主题确定为“接近正义
本书介绍了十位美国历史上极富影响力的大法官,讲述了他们的精彩人生和传奇经历。作者结合这十位大法官所处的时代背景、历史事件等,融入其各自的法治思想,直观展现他们的观念是如何影响整个美国的法治进程的。另外,书中还详细讲述了这十位大法官执业生涯中对美国司法进程具有极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并讲解其对案例的审判思想和司法观点。叙事性的写作风格,让读者在轻松看故事的同时,了解美国司法进程。
本书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探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治应对问题。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治理需要放在法治的框架内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来应对。从法治化视角看可以采取的应对路径有:方法应对、救济应对和制度应对,其中, 方法 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救济 解决救助问题, 制度 解决预防问题,法治作为主线贯穿其中。此外,本书也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救济提供了两种路径,分别是建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国家责任和建立以及时救助受害学生为主要首要价值目标的 基金/保险为主、司法为辅 综合救济模式。
我国幅员辽阔,物产广博,生物遗传资源极其丰富,是种质遗传资源大国。农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与国家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热点领域。种业科技是农业经济竞争的核心,更是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现代种业是科技含量极高的产业,不仅形成了现代生物科技育种的全新模式,更属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领域,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探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变革是特定时代背景下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供给需要的回应。 br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为我国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促进种业科技发展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基。一方面,种业科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国人口基数庞大、耕地面积有限,人均耕地面积较低。在此条件下要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本书在全球范围选取了十个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瑞典、英国、荷兰、美国、加拿大、南非、津巴布韦,邀请其本国(或地区)社会工作或法学界专家对该国(或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制度中的地位、角色和具体职能进行梳理、总结与阐述,为读者了解社会工作在全球范围不同少年司法制度中的具体应用提供借鉴与参考,从而促进我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导论1 br 第一章 预算的一般理论6 br 第一节 现代预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6 br 一、国外现代预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6 br 二、我国现代预算制度沿革7 br 第二节 预算的相关概念10 br 一、 预算国家 与 国家预算 10 br 二、 国家预算 政府预算 与 公共预算 11 br 三、作为《预算法》规范对象的预算概念17 br 第三节 预算原则17 br 一、西方经典预算原则18 br 二、我国的预算原则21 br 第二章 宪法民主原则与预算的关系27 br 第一节 我国宪法中的民主原则27 br 一、民主原则的宪法依据27 br 二、民主原则的实现方式28 br 第二节 财政民主与预算活动30 br 第三章 预算权的配置34 br 第一节 人大和政府的预算职权34 br 第二节 党政机构合并改革后的预算职权43 br 一、党政机构改革的背景43 br 二、机构合并背景下预算制度面临的挑战45 br 三、党政合并后新机构的经费来源及新任务的公共性46 br 四、
本书以囚犯的生理年龄和人的代际之间的更替为基础,以囚犯成长关键期的重大社会历史性事件、社会变迁、社会位置、社会经验与思想模式等社会特质作为囚犯代际划分的核心要素。将新中国成立后的囚犯分为三代,第三代囚犯是指2012年我国的监狱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已基本完成这一时期监狱关押的囚犯。 本研究采用了资料查阅方法、个案调查方法、统计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方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第三代囚犯的基本情况、犯罪构成、犯罪成因、改造特征、自我认知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从而得出当前监狱安全理念转型、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型塑现代监狱品格以及对第三代囚犯进行矫正教育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以审判为中心与直接言词原则》依次论述了直接言词原则基本概念的解析与厘定、域外直接言词原则的立法沿革、直接言词原则的价值与要求、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确立和适用的制约因素,以及贯彻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的立法构想等七个方面。《以审判为中心与直接言词原则》结构比较严谨,逻辑清晰,言语精炼,文笔通畅,是一本值得肯定的优秀著作。
《地方立法文本与实施效果研究》一书是集立法学原理和立法实践于一体的专门类论文集。本书是以地方立法制度与实践为考察对象,以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对我国地方立法制度和立法实践进行分析、总结,对完善我国地方立法理论和立法实务具有积极意义。 本书在理论上,深入讨论了地方立法权限、效力、立法重复以及地方立法质量评估与清理等问题;在实践上,通过自贸区、设区市文物保护、信访、生态保护、网络监管、网约车等重点领域立法效果分析,旨在深化地方立法基本理论研究,为立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
本书主要对政府在治理市场竞争秩序过程中涉及的部分立法问题与执法问题以及相关的竞争政策问题作了不同程度的阐述。在竞争立法问题上,本书主要探究了维持转售价格、行政性垄断、商业贿赂的立法完善;在竞争执法问题上,本书主要探究了相关技术市场的界定、差别待遇的合理性分析标准、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实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在竞争政策问题上,本书主要探究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本事项和竞争中立政策的一些内容。
检察制度是一种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和维护法律实施的司法制度,是人类法律文明演变过程中的重要公共法治产品。人民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在借鉴苏联检察制度上自主组织、自主选择和自主规范的过程,自主性发展是人民检察制度建立、改革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命题,是人民检察制度发展的关建和根本,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演变的重要路径和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和重要范畴。 在人民检察制度自主性发展过程中, 人民检察 检察权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机关 一般监督 概念是其发展的缩影,也是制度层面内容在历史文化层面的展现。《检察关键词:人民检察制度研究》回顾了人民检察史的发展历程及其创造并发展出诸多制度,以检察相关概念作为支撑和表达,解析了这些概念在人民检察制度发展过程中
《减刑假释程序研究》一书是孙琳修订其博士学位论文而写成的。本书从减刑假释程序的基本原理出发,深入分析了减刑假释程序的双重价值和正当性要求,抽象出减刑假释程序的模式,并以比较法的视角透视了程序主体、权利保障和运作规程等各个要素和方面。立足本土资源通过历史和实证的研究方法,提出重构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总体设想和具体思路。
《天下 博观 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的主题是美国的司法审查,即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天下 博观 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尤其关注联邦*法院针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审查,因为本书所要解决的核心难题,正是集中地体现在这里:联邦*法院依据宪法宣告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无效,是否具有正当性?立法机关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机关,代表着多数人的意愿,而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既非经由选举而产生,也无有效方式要求其承担政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九个大法官判决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违宪,是否与民主相容?
关于司法环境讨论的话题在中国具有特殊性。国外学者研究此问题的成果几乎没有,有关新闻报道和评论主要见诸新闻媒体和商业杂志,主流基调是诟病中国涉外司法裁判的可预见性、对待外国仲裁裁决的态度、立法与司法解释的模糊性、涉外民商事裁决的终局性等。 理论上看,我国涉外民商事立法的基本体系已经建成,为司法环境的优化创造了有利的立法条件,还需要从司法制度建设层面完善。本课题研究为提高我国涉外司法水平建言献策,具有重要的实践运用价值。 《涉外民商事司法环境优化机制研究》从涉外法官的遴选与素质培养、涉外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导制度、涉外管辖权行使、涉外审判程序的透明化与公正、外国法律适用的技术性问题、外国判决与仲裁裁决执行等多个角度,对涉外民事司法的环境问题进行论述。 本课题的研究,有助
《现实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决策》秉承科际整合的方法,尝试从观念史、哲学、社会学、认知心理学、后果论、博弈论等多个学科、多个角度切入,观察、解释、分析、呈现司法决策的现实主义色彩,力图为我国司法行为理论研究提供知识增量。
《人身伤亡司法鉴定研究》作者王瑞恒在近年来主持的10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实践、教学、科研心得,对建立我国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新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作者提出的司法鉴定相关制度,如我国司法鉴定三级(次)鉴定终结制度、我国司法鉴定援助制度、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等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