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法官带你看庭审》是一本有趣而非教科书式的普法读本,其所选案例均是该院贴近民生的真实案件,以精练的语言还原争议焦点、提炼法律要点,形式生动、内容实用,通过49个发生在我院的真实庭审故事,以文字纪实的形式为读者尽可能还原真实的庭审过程,告诉读者实用的法律知识。
在近代中国出现的 会审公廨 ,是中外双方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由中外审判官会审的专司特定范围内案件的司法机构。会审公廨的成立,代表着中国主权的侵犯,但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中国的司法进程及城市化的发展。 本书着眼于史实,阐述会审公廨当时的具体运作、案件的审理、中外交涉等,力求在史实基础上客观地评价会审公廨这一复杂历史进程中复杂的事务。本书除导论外主要分为7章。第7章为结语部分。
《北京审判微阅读》收录了微信公众号 北京审判 推送的各类文章,包括北京法院系统的业务文件、参阅案例、调研报告、各类疑难案例和审判实务研究文章,是北京法院各项研究成果的汇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办理各类案件的指引。微阅读虽着眼于具体问题,但深度和广度却不限丁一事、一地、一领域,每篇文章都是北京法官审判智慧和理论功底的结晶。见 微 知著,微阅读 微 而不薄、 微 而不浅,具有一定的审判指引作用和理论研究价值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5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限制与废止死刑不仅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而且也是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共识。 《故意伤害罪死刑限制与废止研究》以故意伤害罪的死刑问题为视角,以近年来的学术理论成果和制度设计为指导,立足我国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的现状,结合多年的审判实务经验,梳理、分析故意伤害罪死刑立法沿革、发展脉络、深层次原因,研判故意伤害罪死刑的未来发展趋势,阐释故意伤害罪中限制死刑的具体方法,构建废止故意伤害罪死刑的制度设想。 《故意伤害罪死刑限制与废止研究》旨在通过研究故意伤害罪死刑的限制与废止,以期对我国死刑废止理论的研究和审判实务的运用提供一定的借鉴。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是李晓丽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选取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调查制度。
在成文法国家,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被奉为法律至高无上的价值准则,但是现实社会是多样的、变化的,这就导致了稳定性与变化性、个人公平和社会整体公平的矛盾。法官在案件判决当中如何运用自由裁量权正确处理这一矛盾,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本书主要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历史演进、哲学基础、法理成因、法哲学分析及法律控制几个方面入手,来揭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层层面纱。
近年来对法学教育如何改革有很多的讨论,其中一项被广泛采用的课程改革就是开设模拟法庭课程。但模拟审判教学中相关教材长期匮乏,教师和学生在组织的过程中很难找到相对规范的操作指南。本书是几位作者多年教学经验的总结。 本次修订主要基于将要出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刚刚出台的《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修改。
普利策奖得主、专事美国法院事务报道达30年之久的琳达·格林豪斯,在《美国法院通识读本》中向读者介绍了该院事实上是如何运作的:在美国,官司是如何打到法院的?法院大法官们如何判决?首席大法官的地位有何特别?法官助理如何发挥作用?通过描述大法官们面对深刻的宪法问题和难解的法律涵义时的处理方式,作者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解答。贯穿全书始终,作者检视了许多具体个案来阐明所讨论的要点,并且将美国法院与他国法院进行了有益的对比。 远距离看美国法院(《美国法院通识读本》编辑手记作者:何本国)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对美国法院的兴趣由来已久。要追溯源头,还要从旅美作家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说起。林达的这套书,用优美舒缓的文笔和引人入胜的叙述方式,以不偏不倚的节制态度,向中国读者呈现了美国的法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法院改革精神,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但同时,人民法院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立案窗口服务难以满足需要,事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伴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立案窗口承担的材料接收、形式审查、登记立案、解答释明等工作量激增,各地法院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第1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修改的双重影响,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多数基层法院仅有一到两名立案法官,在完成日常立案工作之外,还承担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案件等各项工作,超负荷工作成为基层立案部门的工作常态。二是立案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人员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学习不够,案由的确定特别是行政案由的确定存在较大
本书的出版,是与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具有直接关联性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虽然是在2010年建立的,但从2l世纪初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就开始注重案例编纂工作。例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和《人民法院案例选》就汇集了大量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虽然颁布在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之前,但其实际上同样对于司法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指导性案例。从这些指导性案例中提炼出来的裁判要旨,具有司法规则的性质,对于审判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编纂了《通纂》,其中的主要工作就是提炼裁判要旨。为了充分发挥这些裁判要旨的作用,我产生了将其与刑法典合编的念头。这个念头初来自在日本进行学术交流时,发现日本就有类似将刑法典与裁判所的裁判规则合编在一起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具有实用性,并且
《中国审判指导丛书:立案工作指导(总第47辑 2015.4)》在 理论与实践探索 栏中中刊登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文章,包括《立案登记制条件下的审判思维》《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年情况综述》《立案登记制的法经济学分析》等,全面展示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周年的成果,分析了在立案登记制条件下,人民法院审判应当注意的问题等,以期为各地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本书以鄂西南锦镇人民法庭为样本,系统考察了人民法庭所处的宏观社会场域与微观社会结构,进而以动态的过程分析法阐释了乡村司法在各种结构性要件制约下的运作目标、策略以及外在模式,后对乡村司法的实践逻辑予以分析、评估和反思并进行可能的制度重构。本书试图表明,规范法学所谓的“法治乱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法庭和法官的徇私枉法,而是由其固有的结构性条件决定的,在貌似“混乱”的背后实际隐藏着有序与正义的契机。但由于缺乏底线的程序规制,乡村司法的此种“公正”和“秩序”并非一种稳定和普遍的司法产品,而是因案件结构、法官个人因素等的差异表现出一定的任意性和偶然性,这又使其面临着巨大的合法性危机。
为了适应高职高专教育法律专业教学改革的需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遵循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紧密联系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在认真梳理法院书记员岗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工作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的要求,编写了《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一书,以期作为高职法律教育培养新型书记员的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在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培训参考用书。 本书共分两篇。上篇为认知篇,主要包括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性质及具体职责、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法院书记员职业道德、人民法院司法礼仪等四方面的内容。该篇的主要目的是使法院书记员在入职前,对书记员工作有一个基本认识。下篇为实务训练篇,是本书的主体部分,主要目的是提供具体的操作训练指导。在实务训练篇,以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为主线,将法院书记员的常规任务分
中国的检察制度,是一种有相当特殊性的检察制度,而其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更有其特殊的意义。检察官客观义务研究,亦需在中国当今特有的制度框架下展开。因此,作者在深入分析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基本法理,包括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基于对中国检察的长期研究与实务观察,着重考察分析了中国司法实践中涉及检察官客观义务的主要问题,其中既包括对检察官履行客观取证、中立审查、定罪救济及维护正当程序等客观义务的分析,也包括对检察机关办案方式与机制、职业伦理、绩效考核等制约客观义务的重要问题的探讨。本书不乏针砭弊端之说,如侦查取证中的致罪偏向及不当采用取证方法,大、要案办理中的程序虚置,外部、内部权力要素对客观义务的妨碍,司法伦理的缺失,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扭曲,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对客观义务的不良影响等,体现
《中国检察权转型问题研究》由王玄玮所著,本书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集中探讨了“中国检察权应当从诉讼型向宪政型转变”这一命题,观点富有冲击力。《中国检察权转型问题研究》以检察权为切入点,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宪政职能进行研究,对我国检察权的“转型”和检察制度未来发展提出独到建议.并据此探索中国宪法语境下的国家权力分工和制约模式,对中国的宪政发展道路描绘一种可能的“图景”。本书选题新颖。思路清晰,观点鲜明,研究成果对我国检察制度发展完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刑事判决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法官究竟是如何作出裁判的?《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作者兰荣杰对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分析表明,1979年《刑事诉讼法》初创以来的两次大修,尽管文本中的刑事审判颇有变化,本质上却是一脉相承,主要表现为“对抗/判定”、“阅卷/核实”、“初断/审批”三种模式。审判实践中,听证式的庭审、默读式的阅卷和会议式的审批都可能直接产生判决。 《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中的三种模式的具体适用,则与案件类型、法官习惯、绩效考核、法院传统乃至刑庭规模等或偶然或必然的因素直接相关,并现实地影响到被告人的程序待遇以至实体利益。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检察实务培训系列教材》编写了包括侦查、公诉、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刑事申诉检察、职务发*预防八个分册。培训教材资料建设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 目组长期关注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现已发布中 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 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 阳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数报告以及《司法透明国际比 较》《人民论坛 浙江法院特辑》等系列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
《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汇集全国各地法院* 新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本书是《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物权纠纷分册,由曹士兵主编。 不论您是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还是律师、法律顾问、案件当事人,本书力争*大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检察研究(2018年 第1辑)》坚持以推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应用理论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并重,主要刊载检察实务、理论、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