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以来,英国宪法学渐趋成熟,既呈现出体系化发展面相,又出现了明显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学派分立现象。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戴雪为代表的规范主义;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白芝浩为代表的功能主义。19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学谱系于中国读者而言基本是清晰的。基于此,《正名之路: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三重学术根脉》主要追溯了19世纪以前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漫漫学术根脉问题。明确提出,英国宪法学及其方法论存在三重学术根脉,即古希腊科学哲学根脉、古典罗马法学根脉、英国一般法学根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宪法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有效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举措,尤其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表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实施的精神实质与实践逻辑。宪法的生命和权威都在于实施。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才能确保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全面实现;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历史中国何以在诞生之初即成为一个“大国”?这个大国在制度层面如何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完善?通过历史中国的宪制实践,我们是否可以揭示一般宪制可能或必须面对的困境,并提出具有现实关怀的学理反思?解答这些问题,就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本书从历史中国所面临的至关重要的核心政治问题出发,以十一章和四篇附录的篇幅,按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顺序,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了历史中国在宗法封建、父子长幼、男女两性、兵制与军事工程、边政区划、度量衡标准、经济政策、文字语言标准、政治人才选拔、皇帝制度、国人与村民等诸多方面的构成要素,对历史中国的宪制经验进行了总体把握和深度总结,从而重述了历史中国的制度图景。本书不仅揭示了历史中国数千年传承、具有强大活力的原因,还通过横向、纵向的对比反思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预算则是国家筹集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程序性制度安排。本书通过对不同国家预算权配置的横向比较研究与中国预算权发展演变的纵向实证研究,并以我国宪法相关规范为切入点,致力于厘清预算权力运行的宪法逻辑,分析预算权力配置的优化模式,探索切实可行的预算权力监督机制。
为全面展示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实践成果,认真总结地方立法经验做法,推动新时代立法事业接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浙江立法研究院编写了《浙江地方立法蓝皮书(2018-2022)》。该书系统回顾五年来浙江地方立法的特色亮点、实践经验,深入解读创制性立法案例和工作机制,集中展示法治研究成果,以生动、翔实的资料呈现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浙江探索。希望该书能够成为展示浙江立法成果的平台,成为观察了解浙江地方立法的窗口,成为加强改进地方立法的参考。
内容简介 : 本书出自于美国声望的宪法学者,它有着激动人心的原创性,并且覆盖了美国宪法的各个领域,这使得本书在当下就将成为一部经典。阅读《看不见的宪法》,就如同走入了一位思想者的心灵,跟随着他反思今日许多最重要的议题。劳伦斯·却伯,美国当代宪法学大师,1941年出生于中国上海,二战结束后随家人赴美,1966年获哈佛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此后任教于哈佛法学院,并长期担任拉尔夫·泰勒宪法学讲座教授,2004年起,晋升至哈佛大学教职,卡尔·洛布校级教授。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陈年老酒一样,借助时间发挥出来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一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