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 年、新中国宪法70周年。70年前,1954年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我国宪 法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 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 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意见》提出: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 治基因。 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是红色 法治文化的丰富宝库。根据各方面提出希望继续加强宪法文献资料宣传出版 工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本书共分为十六章,包括国家豁免特殊主体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的相对性问题、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国家豁免放弃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诉讼中的若干程序问题、有关国家豁免的送达规则、国家财产执行豁免放弃和例外问题、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特定财产问题、涉外国家侵权法律问题、国家管辖豁免的侵权行为例外、国家管辖豁免的强行法例外、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国家豁免中的知识产权例外、美国国家豁免法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新动向、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之恐怖活动例外、美国疫情对华索赔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若泽 若阿金 高美士 卡诺迪略(Jos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教授是葡萄牙宪法及宪法学领域之执牛耳者,在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法律界均享有盛誉。教授著作等身,其中《宪法与宪法理论》(葡文版)一书被不断重版并多次印刷,广受推崇。该书既详尽介绍了立宪主义及实定宪法,又深入阐述了用以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宪法方法论;既有对葡萄牙宪法相关议题由表及里的梳理与思考,又从比较法角度兼顾讨论了欧美宪法及其影响。本书为法学院学生及各类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化学习宪法与宪法理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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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逵《祥刑遗范》重在祥刑实践例证, 汪泩《祥刑经解》重在祥刑理念阐发, 两部著作结集出版, 完美体现祥刑理论与祥刑实践相结合, 可谓相得益彰, 也是填补空白的一项文献整理成果。
“9·11”之后,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措施:监听公民的电话、联邦调查局查阅图书馆的借阅记录、建立军事法庭审理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嫌疑恐怖分子,等等;所有这些都大大挤压了长期和平时期美国宪法保证的、民众己习惯的公民自由。由此提出了一个关键性两难,在一个恐怖主义对公民自由和安全的威胁增大的时代,能否以及如何平衡宪法保护的个人自由利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冲突?法院、国会和行政部门的角色又应当是什么?美国著名法官、法学家波斯纳在《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论辩说,在严重恐怖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手段急剧扩散的时期,适度压缩公民的宪法性自由因其必要而是正确的。恐怖主义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不给恐怖疑犯与普通疑犯同等的宪法性权利;宪法必须保持其流动性和可变性,
宪法当属诸多重大现代革新之一。她把人民提升成为政治统治的根源,并为个体自由与平等之利益计,把公权力的行使纳入法律轨道。她保护公民,免受国家恣意之害,她建构出一种基本合意,在此合意构成的框架中,政治异见能够和平地得到平息。宪法于18世纪末,在当时的西方世界的边缘,即英国的北美殖民地产生,经19世纪的艰苦奋争,历20世纪的诸多挫折,终在今日作为统治之建立和规范的手段,而获得普世之推广。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