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
《宪法学教学案例研析》注意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尽量与《宪法学》一书的顺序相对应,尽可能每部分中都能有相应的案例或相关的事件介绍及其评析;第二,我们在选取案例时没有局限于严格意义上的“案例”,而将一些对理解宪法特别有意义的历史的和当代的事件也作为案例加以评析介绍;第三,我们在选取案例时注意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有密切关系的案例的分量;第四,在评析部分,我们尽可能提纲挈领地罗列了要点,以便学生能迅速掌握案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贯彻和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既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载体,也是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为了适应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形势的不断发展,满足广大执法工作者的需要,特组织有关专家和具有一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李卫华、张衍海主编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示范与评析》。
本书分别从德、美的宪法审查之判例中,系统地梳理两种模式的审查基准及其衍生出的次级审查基准的内容构成和类型化过程;并结合学说与审判实务观点对二者的法理基础进行透析和反思,以进一步探索两种审查基准的类型化规律。然后,通过两种模式的审查基准的结构一功能比较,对我国宪法审查基准的框架作出选择;后,借鉴两种类型化休系构成的法理和技术,结合我们宪法义本特征、制度和政策环境以及具体基本权利的时代性课题,提出建立我国审查基准的类型化体系的具体设想。 整个研究贯穿着案例分析的实证方法,特别重视对国外的一些关键性案件(leading case)进行精微解剖;浏时还针对我国新近发生的具争议之立法事案,研究个案中审查基准的选择和运用。
本书是莫纪宏教授主持的科研项目。主要论述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义及关联。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执政是我党执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依法行政是法对行政的有效支配。必须彻底解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规避法律监控的不良现象,增加法律对行政的监控力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相互关联,层层递进。
本书收录了10篇文章,其中9篇论文直接与选举制度相关,另收录一篇关于亨廷顿的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书评。这些文章彰显了选举制度设计的原理和作用方式,表明了选举制度具有的促成民主发展的动力,从而为我们理解宪制结构和宪法秩序提供了清晰思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密集出台,我国宪法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为了帮助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的宪法法律制度,学习和应用宪法,我们精心编辑出版本书。
未列举权利,即未被宪法列举的基本权利。第九修正隶的制定,不但是成文宪法时代解决未列举权利问题的首次实践,更重要的是,开启了未列举权利保护的对话机制。在其指引下,美国的实践者开始了保护未列举权利的新的征程,从此,围绕未列举权利保护的争论从未停歇。屠振宇编著的《未列举权利研究》关于未列举权利的研究,即是基于美国丰富的实践和大量的争论,围绕第九修正案这一主线展开。
“宪法应该规定什么、应该怎样规定?”这是宪法学研究中基础性和起始性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八二宪法自制定以来的频繁修改使得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尤为重要和迫切。但是,这一问题是对应然宪法文本的研究,它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答案不可能惟一,而且任何一种答案都不能自封为真理。而“宪法实际规定了什么,是如何规定的”,则属于对实然宪法文本的研究。实然和应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尽管不能从“宪法实际如何规定的”推出“宪法应该怎样规定”,但前者对后者的借鉴意义是不容忽视的,而且这一回答也将有助于我们对应然和实然的宪法文本形成完整的认识。正是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转而以世界各国107部宪法为对象,采用统计比较的方法,展开了对世界各国宪法中文文本实际规定了什么以及是如何规定的研究。本书旨在揭示成文宪
外国宪法大纲章英国宪法节英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渊源)第二节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英王制度第四节议会第五节内阁第六节司法体制第七节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章美国宪法节美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国会第四节总统第五节联邦法院第六节公民基本权利第三章 法国宪法节法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第五共和国宪法的特点第三节总统和总理第四节议会第五节司法机关第六节宪法委员会第七节公民基本权利 第四章德国宪法 节德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德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联邦议会第四节联邦总统和总理第五节联邦司法机关 第六节联邦宪法法院第七节公民基本权利 第五章日本宪法 节日本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日本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天皇第四节国会第五节内阁第六节司法(违宪审查制度)第七节基本人权 第六章 俄
本丛书从洋洋数万篇论文中取其精华,分门别类。所收论文概以作品本身的学术影响作为入选标准,其内容或对法学争论有独到见解,或对法律新问题有创见,或对现行法律有精辟剖析,或介绍外国立法例和学理,而不论作者的年龄、地域、职业和身份。各选辑论文的编排,力图按其探讨主题,依照各部门法的法条或教科书的章节顺序分列,不考虑论文发表的时间,概不涉及作者的辈名。各篇论文均在其题目之下对作者的简历和主要学术 成果略作介绍,并在文末注明论文出处,供读者进一步查考。
编写本书的原则是:1.权威。选取的文本均为国家公布的正式文本。2.实用。按照劳动合同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相关法律文件排在基本法律后面,并且归纳了便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3.简明。收录重要、实用的劳动合同法律文件,减少篇幅,方便携带和查找,也使得本书物美价廉。
《法学通论(宪法行政法)/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编著者熊元翰。 本书部分为宪法部分,分为绪论和一至三编。绪论部分主要论述宪法的定义及其种类,日本宪法的修正过程等;编阐述统治权问题,即统治权的性质及主权、统治权的主体和统治权的客体等;第二编叙述统治机关的内涵,包括立法机关及日本帝国议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第三编为统治作用之大纲,包括大权、立法和预算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行政法,分为绪论、一、二编。主要涉及行政的意义、行政法,官治行政机关与自治行政机关,行政作用及其种类和形式,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等内容。
本书共分五章,除了*章所具有的导论性质之外,主体部分的四章内容都可以分别对应于社会学的不同领域。其中,第二章立足于 政治过程 的研究,侧重于政治社会学,可以视为关于宪法的政治社会学研究。第三章立足于 制度角色 的研究,侧重于功能主义,可以视为关于宪法的功能主义研究。第四章立足于 历史变迁 的研究,侧重于历史层面,可以视为关于宪法的历史社会学研究。第五章立足于 研究方法 ,偏重于方法论、知识论,为关于宪法的知识社会学研究。
本书以道德问题如何构成一种宪法现象、道德困境生成和演变的宪法逻辑、宪法如何化解道德困境为线索,立足于宪法价值、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结构维度,阐述了关于中国宪法回应道德困境的理论体系,据此理解中国宪法精神文明建设条款的规范涵义、现实导向与价值彰显,尝试以此凝练以中国宪法为主线提炼中国宪政法治原理、凝聚中国社会转型之价值共识、构建当代公共生活基本秩序的理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