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本书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全面的宪法知识解读,采用彩图场景加法条的立体阐述模式,有利于读者在相对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迅速了解中国宪法知识。 第二版主要修订如下: 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本次修订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帮助读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重要知识点,完整全面地介绍公民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在结构方面,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分 序言和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系统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发展,对部分内容进
*章 电子行政行为概述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二章 电子行政行为的原则 一、服务原则 二、自愿协商使用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四、政务信息共享原则 五、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第三章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电子行政法的意思表示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电子行政许可 (二)电子行政处罚 (三)电子行政强制执行 (四)电子行政协议 (五)电子行政给付 (六)电子行政征收 (七)电子行政命令 三、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电子行
宪法学是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比较成熟的学科,但受到我国现行宪法体制和宪法实践的影响,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始终无法摆脱宪法条文诠释的束缚,关于宪法现象自身的原理性构造很不成熟。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比较宪法学深入发展的基础上,对传统宪法学的学科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改造,对于一些与宪法现象相关的基本问题以及宪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问题都开展了很好的探索,形成了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新特点,特别是对宪法制度、宪法行为、宪法程序、宪法责任、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等等问题,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推动现行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学术建议,本书将详细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动向。
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金岳霖先生的《逻辑》等传世之作一道,被列入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系列之中,成为诸多法政学堂的教材,如今仍是许多高校法科专业公法学科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本书兼顾*法学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司法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宪法学的知识点及基本要求,阐述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共分十四章。章“宪法基本理论”,主要论述和分析了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概念的产生与演变、宪法规范的特征、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解释与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分析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中国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论述和分析了国家和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第四章“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阐述我国宪法中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现有的分配制度和财产制度。第五章“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的概述以及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第六章“选举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撬动中国改革的 阿基米德支点 ,而宏观调控则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蔡金荣著的《我国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运行研究》以宪法上的宏观调控条款为研究对象,从宏观调控入宪的正当性入手,探讨了宪法上宏观调控的规范内涵、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实施的特点、宏观调控权力主体的科学配置、宏观调控权的程序性控制和宏观调控行为的合宪性审查等基本问题,期望以此推动该条款真正从文本走进现实。
《道统与宪法秩序》系 治道文丛 系列书之一,本书稿围绕着道统、儒家和宪法秩序三个关键点展开,重点在 第二次立宪 现象之义理分析,政治思考凡是与宪法重归中国之道,而底线稳定的宪法秩序,这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中国宪法的实施和宪法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思想厚重、体系完备、逻辑清晰并能切实反映时代诉求的宪法权利理论的支撑。作为对宪法权利理论的一种探索,刘茂林所著的《中国宪法权利体系的完善(以国际人权公约为参照)》从人、共同体、宪法的相互关系出发,提出并尝试论证有关“宪法权利体系”的理论,认为宪法权利体系在实现人的生存和发展功能上是一个具有耦合性的系统,由“宪法权利价值体系”、“宪法权利规范体系”、“宪法义务体系”与“宪法权利运行体系”四部分构成。在此基础上,《中国宪法权利体系的完善(以国际人权公约为参照)》从中国宪法权利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出发,通过与国际人权公约比较,提出了完善中国宪法权利及其体系的设想和建议。
本书是作者近年来在完成国家和部委科研课题、参加国家立法、参与国际人权对话以及参加国际国内宪法学学术研讨会的过程中,应用宪法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所研究和涉及的宪法问题产生的学术成果的汇集,其内容涉及宪法学的基本原理的主要领域。由于本书所探讨的宪法问题在传统的宪法学理论研究中很少或者是没有加以系统研究,加上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所以,与传统的宪法学理论著作相比,本书包含了大量的具有作者个人学术特色的研究内容和学术观点,虽然说不上是填补了宪法学理论研究的空白,但也不失为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特色。本书共七章四十一节,内容涉及宪法学方法论、宪法的价值基础、宪法权利原理、宪法权力原理、宪法创制原理、宪法适用与宪法程序原理以及宪法判断与违宪审查原理等。总的来说,
《公诉人常见问题与应对》一书由资历检察官潘申明老师组织编著,是广大检察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性遇到的棘手问题及解决办法的集成汇总。作者立足自己多年的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精选上百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集中予以解答
本书首次提出了 规范宪法学 (The theory of normative constitution)这一概念,并尝试在这种概念及其鲜烈的方法论意识下建立其理论体系中的主干部分。全书立足于规范主义的学术立场,既有意识地告别了新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业已形成的政治教义宪法学,又有意识地克服了宪法学研究中无中核结构的那种 泛社会科学化 的偏向。本书初版以来即受到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目为当今我国 规范宪法学 研究的代表性论著。
本书《宪法学说》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必须区分宪法的“*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所谓“相对意义”的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施米特提出*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一体重新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