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宪法学(第四版)》是集理论性、规范性、教学性于一体的优秀法学教材。作者以宪法学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从中国国情出发,针对现实宪法问题,于博采众长基础上发掘中国制度特色,在传统知识讲评中突出主流观点,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制度从宏观与微观角度进行细致讲述,条理清晰,易于掌握,对于引导学生与读者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第四版中,作者根据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与相关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突出宪法修正案所带来的规范和理论的新变化,突出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新特色,突出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思路,务求表述宪法学教育的现实,满足宪法学教学之急需。
本书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全面的宪法知识解读,采用彩图场景加法条的立体阐述模式,有利于读者在相对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迅速了解中国宪法知识。 第二版主要修订如下: 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本次修订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帮助读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重要知识点,完整全面地介绍公民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在结构方面,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分 序言和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系统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发展,对部分内容进
*章 电子行政行为概述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二章 电子行政行为的原则 一、服务原则 二、自愿协商使用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四、政务信息共享原则 五、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第三章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电子行政法的意思表示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电子行政许可 (二)电子行政处罚 (三)电子行政强制执行 (四)电子行政协议 (五)电子行政给付 (六)电子行政征收 (七)电子行政命令 三、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电子行
宪法学是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比较成熟的学科,但受到我国现行宪法体制和宪法实践的影响,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始终无法摆脱宪法条文诠释的束缚,关于宪法现象自身的原理性构造很不成熟。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比较宪法学深入发展的基础上,对传统宪法学的学科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改造,对于一些与宪法现象相关的基本问题以及宪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问题都开展了很好的探索,形成了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新特点,特别是对宪法制度、宪法行为、宪法程序、宪法责任、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等等问题,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推动现行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学术建议,本书将详细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动向。
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金岳霖先生的《逻辑》等传世之作一道,被列入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系列之中,成为诸多法政学堂的教材,如今仍是许多高校法科专业公法学科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本书兼顾*法学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司法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宪法学的知识点及基本要求,阐述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共分十四章。章“宪法基本理论”,主要论述和分析了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概念的产生与演变、宪法规范的特征、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解释与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分析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中国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论述和分析了国家和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第四章“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阐述我国宪法中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现有的分配制度和财产制度。第五章“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的概述以及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第六章“选举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撬动中国改革的 阿基米德支点 ,而宏观调控则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蔡金荣著的《我国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运行研究》以宪法上的宏观调控条款为研究对象,从宏观调控入宪的正当性入手,探讨了宪法上宏观调控的规范内涵、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实施的特点、宏观调控权力主体的科学配置、宏观调控权的程序性控制和宏观调控行为的合宪性审查等基本问题,期望以此推动该条款真正从文本走进现实。
第三版修订说明 借本次修订、重版之机,订正了原版中的舛误和不规范之处,并更新了大部分章节开篇的引例以及章末的“问题与思考”。其中,更新的引例均是*的宪法事例或案例,方便读者对该章内容有更加直观的认识,也作为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连接点。“问题与思考”的题目更新为*的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考研真题,意在检测读者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歌德在《浮士德》中借魔鬼之口说: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树常青。或许这个说法对于宪法学同样适用:纵然近年来宪法学理论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相比日新月异的政治实践而言,宪法学并未给现实以妥帖的解释和安顿。 本书正是想在宪法学的理论和实践之间“顾盼流转”,借此给予读者关于宪法以及宪法实施更加深刻的理解。书中所引介的中外宪法理论和实践,都是前贤